中國古代的財富制造/來自club.china.com/,中國網社區。
中國古代兵器萌芽於原始社會晚期。當時只用石頭、竹子、骨角為原料,經過切割、打磨、烘烤,制成弓、箭、刀、矛、棒。進入階級社會後,為了滿足對外戰爭和維護國內統治的需要,武器制造壹直是統治階級非常重視的官營手工業部門。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和戰爭的發展,武器制造技術不斷提高,生產規模日益擴大,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大致經歷了青銅兵器、鋼鐵兵器、火器三個發展階段。
武器制造在青銅時代,中國的青銅武器出現於原始社會末期。甘肅東鄉馬家窯文化遺址出土的青銅刀,距今約5000年,是壹種冶煉工藝尚處於銅、錫、鉛礦石混合鑄造青銅初級階段的產品。這個過程不容易掌握青銅的成分比例。從商代到西周,青銅鑄造技術發展到頂峰。目前,在河南的鄭州、安陽、洛陽,湖北的盤龍城,江西的清江、婺城等地都發現了青銅冶鑄作坊遺址,分布很廣。歷年出土商代青銅兵器數萬件,主要有斧、霰、戈、矛、刀、鏟、鍁等。如河南省安陽市侯家莊1004號商代墓,出土青銅戈72件,青銅矛731件,青銅椽141件。這時,冶煉工藝已經有了很大發展。先將礦石中的銅、錫、鉛或鉛錫合金單獨熔煉,然後按壹定比例混合熔煉。青銅的成分比例容易掌握,鑄造的兵器造型復雜,紋飾精美,質感極佳。湖北江陵縣出土的越王勾踐青銅劍(見彩圖【春秋時期越王勾踐青銅劍(湖北江陵王山出土)】和山西原平縣出土的吳青銅劍,經過表面處理。雖然它們被埋在地下近2500年,但依然花紋清晰,光亮如新。湖南省長沙市、廣西恭城縣等地出土的青銅劍。,還使用高錫青銅和低錫青銅的復合材料,刀片含錫量高,堅硬;脊含錫量低,有彈性,使青銅劍剛柔並濟。到戰國初期,青銅冶煉和鑄造的規模和分布繼續擴大。戰國早期湖北睢縣曾侯乙墓出土的青銅器總重量達10噸,其中有三個戟、豪格、鏃、矛等精美的青銅兵器4500余件。反映了春秋戰國時期青銅鑄造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水平。
隨著青銅兵器的發展,在戰車、戰船、弓箭、皮甲、雙槳、梯子等方面都采用了許多先進技術,也得到了發展。成書於春秋末年的《拷》,集中反映了當時手工業的技術水平,對制造兵器的技術和規範,如選材、加工工藝、檢驗方法等,作了比較完整的描述。特別是書中青銅合金成分比例的“六氣”定律,反映出人們在鑄造武器時,已經意識到錫含量過低,武器韌而不強,殺傷力不大;如果含錫量過高,武器又硬又脆,容易折斷。因此,我們可以有意識地掌握銅、錫、鉛的比例,制造出優秀的武器。這是世界上最早對合金性能與合金成分比例關系的科學總結。
中國的人工冶鐵技術最晚是在春秋時期發明的。戰國以後,冶鐵技術不斷進步,促進了鐵制武器的發展。這些新技術集中在兩個方面:①提高鐵制武器的硬度和韌性。春秋末期湖南省長沙市出土的壹把鋼劍,采用了壹塊鐵經過長時間滲碳,反復鍛造成壹塊滲碳鋼的工藝,比鐵劍更加鋒利堅韌。河北易縣下夏都出土的劍戟,劍刃為堅硬的高碳鋼,刃部堅韌。經鑒定是先用低碳鋼鍛造,再滲碳淬火。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出土的漢武帝鎧甲,經滲碳、反復鍛造、退火、表面滲碳等塊煉鐵工藝制成,提高了鎧甲的硬度。北京市豐臺區大保臺西漢王艷墓出土的環首刀,采用鑄鐵固態脫碳成鋼的方法,夾雜物少。漢代流行壹種“百煉鋼”技術,生產出含碳量高、雜質少、組織均勻、耐蝕性好的優質鋼。山東蒼山縣出土的“30”鋼環頭刀,江蘇徐州出土的“50”鋼劍,日本奈良出土的“100”鋼刀,都采用了“百煉鋼”技術。三國時期,鋼的熱處理技術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太平皇宮引用的《濮院傳》記載,蜀國的濮院必須用清涼烈的蜀水,而不是柔和的漢水,這反映了中國人民早就掌握了水質不同會影響淬火效果的科學道理。據《北齊季芳傳》記載,是舒懷文的母親制造了這把鐵刀。②提高鐵制武器的生產能力。最初的塊狀煉鋼費工費時,產量很少,所以在秦朝以前,還是銅鐵兵器並用。漢代以後,相繼采用生鐵冶煉鑄造、鑄鐵脫碳、澆鋼、炸鋼等生產效率高、產品質量好的先進技術,使鐵制武器逐漸增多。比如河北滿城縣的西漢劉勝墓,出土了壹支鋼制的箭,消耗很大。東漢以後,青銅兵器最終被鋼兵器所取代。
隨著鐵制武器的發展,其他種類的武器也有了不同程度的發展。陜西省臨潼縣秦始皇陵兵馬俑坑出土的青銅劍、箭頭,有的表面有氧化鉻層,起到了很好的防腐作用。滿城漢墓出土的灰鐵制成的戰車上的鐵軸瓦耐磨性高,摩擦阻力小,提高了戰車的性能。漢代的造船技術已經成熟,建造的船高大雄偉,有四層船艙。是當時海軍的主力戰艦,也出現了雙槳、帆船等先進的船舶技術。漢代弩最盛,弩機在山上標有刻度,用於瞄準。東漢制作了彈射力更強的床弩。三國時期,諸葛亮改進了弩,“壹弩十箭”提高了發射速度。利用杠桿原理(即拋石機),從春秋到唐代壹直是攻防戰的遠程武器。官渡之戰,曹操下令造車,提高了車的機動性。唐李光弼用200人的掛繩做了壹次重型發射。南北朝時期,油開始用於火攻。
火器出現後的武器制造根據文獻記載,火藥是在10世紀用於火攻的。宋代以後火器發展迅速,出現了燃、爆、射火器,顯示了火藥制造技術的不斷改進和提高。早期的火藥成分比較雜,硝酸鹽的比例也不大。宋四年(1044)所撰《吳京將軍藥》官本中記載了三種火藥配方。有十幾種成分,硝酸鹽與硫的比例在3:1 ~ 2:1之間,主要起燃燒、冒煙、中毒的作用。到了元朝,火藥只保留了三種基本成分。例如,陜西Xi出土的元代青銅矛中殘留的壹些黑色火藥只含有硝石、硫磺和木炭。明朝初年,焦玉寫了《火龍神器陣》,裏面記載了十幾種三組分火藥的配方。根據點火、發射、爆炸、火焰噴塗等不同目的,可配制各種火藥,部分成分非常接近現代黑色火藥的標準比例(75%硝酸鹽、65,438+00%硫、65,438+05%碳)。明朝萬歷年間,趙世貞描述了制作火藥時用蘿蔔、雞蛋清提純硝酸鹽的方法,強調火藥顆粒要細而均勻,“上粗者不用,下細者不用,唯有如粟者入粒”,認識到火藥燃燒速度與火藥顆粒大小的密切關系。隨著火藥性能的提高,火器的制造水平也在不斷提高。《神器譜》記載鳥為明末制作,鐵藝打造,堅韌牢固。在制作矛管時,采用了先進的鉆孔技術,技術也越來越精良。明朝末年,徐嬌首次記錄了火炮在火力打擊中基於口徑的各部分比例數據,為火炮制造提供了科學依據,直到清朝仍是火炮制造的主要依據。
宋明兩代是火器生產的兩次高潮。北宋時期,組織了火藥武器的大規模生產。都城開封(今河南開封)攻城工程範圍廣,工匠5000人,由10件作品組成,以火藥為先。南宋時,壹些生產能力較高的軍事城鎮出現了火器制造作坊。如建康府(今江蘇南靖)在兩年零三個月內“創制、修復火攻器械六萬三千七百五十四件”(見《丁敬建康誌》)。到了南宋後期,火器在武器中的比重增加,打金元軍隊離不開火器。元末明初,器物大發展,從銅鑄到鐵鑄,從小到大,從零星生產到批量生產。明初40年僅“田字”、“生字”、“公子”、“瑛子”就生產了654.38+0.3萬余件。明代嘉靖以後,火器的品種急劇增加。毛收藏的《武備誌》(第壹期1621)收錄了15類近200種火器。
在現代槍支出現之前,火器的戰術性能還存在壹定的局限性,所以從未完全取代冷兵器。宋朝以後,冷兵器還在改進和發展。宋初有弓弩場,工匠1042人。“每年弩矢壹千六百五十余萬”(《玉海》卷壹五壹)。後來設立了南北射箭庫和弓弩射箭館,工匠1071人。“叢林有著精細的力量,這在近代是前所未有的。”宋初使用的“三弓八牛弩”,70人,壹次射出數十支箭,最遠可達300步(約465米)。在宋神宗,李洪進展示了“神臂弓”,由1人發射,最遠可達240級臺階(約372米)。“用在軍事上真的很了不起”。後來,韓世忠對它進行了改進,制成了“克敵弓”。“壹個人拿著它可以射360步(約558米),可以穿透厚重的裝甲。宋朝的冶金技術又發展起來了。反復鍛造的“扁鋼劍”雜質少,結構致密,故剛柔並濟,既切鐵如泥,又彎如鉤,直而垂,彈性好。邊疆少數民族冷鍛而成的“扇貝釘”,表面光滑如鏡,硬度高。“走五十步,用強弩射之,不可入也”(沈松闊寫《孟茜筆談》)。它在宋代被廣泛使用。禧三年(1207),金軍攻襄陽(今湖北省),用彈千余發。元初十年(1273),元軍攻襄陽,以回民思馬之制稱“回民”,利用重力投降,投石子彈,重150斤。宋元時期,造船技術發展迅速。宋朝每年造3000多艘,元朝每年造5000多艘戰船。明初,鄭和下西洋。最大的船長137米,舵長11.07米,帆長12,可載數千人。它是當時世界上公認的優秀海船。在火器的發展過程中,具有機械動力、打擊力和防護力的戰車也得到發展。這種戰車四周有屏障,車上放置輕重火器,由畜力或人力拖動,在明代的野戰中顯示出極大的優越性。
早在春秋時期,中國古代兵器制造業的管理制度就開始設置官員,統壹管理兵器制造部門。據考記載,紂王設“司空”,“築城垛,建都城,立國祠堂,造宮車,服器械,督各種工”。戰國時期,武器主要由各國國庫附屬的作坊制造,有三級管理:制造人、主制造人和監工。武器上經常需要銘文來評估武器的質量。秦朝由掌管朝政的邵政府掌管武器生產。漢代少府裏有壹個官員的“考令”,主將是誰。漢武帝第四年(公元前119年)實行鹽鐵官營,在全國設置49個鐵官,冶煉兵器和農具。漢代諸侯為了加強對武器的管理,不允許私自制造武器,如果百姓私自制造鑄鐵件,就要受到“左腳趾”(用鐵鉗捆綁左腳趾)的懲罰。北周建德四年(575年),首次在中央層面設立獨立的兵器制造業管理機構。隋仍設小府監,領導上級黨,掌管兵器制造,下轄甲部和弩部。但唐繼承了北周的建制。唐高祖武德元年(618),設軍器監,統領方嘉部和弩部。據唐冠修《唐六典》記載,國家對制造武器有統壹的標準。北宋初,只有三司鹽鐵使臣領案,使主兵器。宋神宗熙寧六年(1073),王安石變法,仿唐而設軍器監,統管內外軍器,使兵器制造發生了很大變化。南宋以後,工部開始參與兵器制造。元朝建兵,中央依次掌管軍器局、軍器督察局、軍器督察局、軍器廟、軍器所,機構檔次越來越高。每路都有舉兵器和工匠之師,還有軍部局,下轄首局、弓局、箭局、弦局、雜局等。各州各縣的軍隊建設機構遍布全國。軍隊也有工匠,嵌入軍隊制造各種應急武器。明代兵器制造由工部和內府督察局負責,下設軍器局、戰局、火藥局,其中甲廠、王公廠工匠9200多人。清代仍由工部、內務部負責建軍,有武備庭、八旗炮廠、八旗火廠等。嘉慶以後,火器制造處於停滯狀態。/來自club.china.com/,中國網社區
中國古代武器制造壹度在世界上占據領先地位。壹些技術如煉銅和煉鐵比其他國家早了幾百年。火藥和火器的發明和向西方傳播是中華民族對世界文明的重大貢獻。這些傑出的成就凝聚了中國人民的智慧。但在西方資本主義高速發展時期,中國科技停滯不前,中國古代兵器制造業也發展緩慢。到1840第壹次鴉片戰爭時,已經遠遠落後於西方。
中國古代兵器萌芽於原始社會晚期。當時只用石頭、竹子、骨角為原料,經過切割、打磨、烘烤,制成弓、箭、刀、矛、棒。進入階級社會後,為了滿足對外戰爭和維護國內統治的需要,武器制造壹直是統治階級非常重視的官營手工業部門。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和戰爭的發展,武器制造技術不斷提高,生產規模日益擴大,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大致經歷了青銅兵器、鋼鐵兵器、火器三個發展階段。青銅時代的武器中國的青銅武器出現於原始社會末期。甘肅東鄉馬家窯文化遺址出土的青銅刀,距今約5000年,是壹種冶煉工藝尚處於銅、錫、鉛礦石混合鑄造青銅初級階段的產品。這個過程不容易掌握青銅的成分比例。從商代到西周,青銅鑄造技術發展到頂峰。目前,在河南的鄭州、安陽、洛陽,湖北的盤龍城,江西的清江、婺城等地都發現了青銅冶鑄作坊遺址,分布很廣。多年來,出土了數萬件商代青銅兵器,主要有斧、鈸、匕首、矛、刀、鏝、鑿等。如河南省安陽市侯家莊1004號商代墓,出土青銅戈72件,青銅矛731件,青銅椽141件。這時,冶煉工藝已經有了很大發展。先將礦石中的銅、錫、鉛或鉛錫合金單獨熔煉,然後按壹定比例混合熔煉。青銅的成分比例容易掌握,鑄造的兵器造型復雜,紋飾精美,質感極佳。湖北江陵縣出土的越王勾踐青銅劍(見彩圖【春秋時期越王勾踐青銅劍(湖北江陵王山出土)】和山西原平縣出土的吳青銅劍,經過表面處理。雖然它們被埋在地下近2500年,但依然花紋清晰,光亮如新。湖南省長沙市、廣西恭城縣等地出土的青銅劍。,還使用高錫青銅和低錫青銅的復合材料,刀片含錫量高,堅硬;脊含錫量低,有彈性,使青銅劍剛柔並濟。到戰國初期,青銅冶煉和鑄造的規模和分布繼續擴大。戰國早期湖北睢縣曾侯乙墓出土的青銅器總重量達10噸,其中有三個戟、豪格、鏃、矛等精美的青銅兵器4500余件。反映了春秋戰國時期青銅鑄造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水平。隨著青銅兵器的發展,在戰車、戰船、弓箭、皮甲、雙槳、梯子等方面都采用了許多先進技術,也得到了發展。成書於春秋末年的《拷》,集中反映了當時手工業的技術水平,對制造兵器的技術和規範,如選材、加工工藝、檢驗方法等,作了比較完整的描述。特別是書中青銅合金成分比例的“六氣”定律,反映出人們在鑄造武器時,已經意識到錫含量過低,武器韌而不強,殺傷力不大;如果含錫量過高,武器又硬又脆,容易折斷。因此,我們可以有意識地掌握銅、錫、鉛的比例,制造出優秀的武器。這是世界上最早對合金性能與合金成分比例關系的科學總結。中國的人工冶鐵技術最晚是在春秋時期發明的。戰國以後,冶鐵技術不斷進步,促進了鐵制武器的發展。這些新技術集中在兩個方面:①提高鐵制武器的硬度和韌性。春秋末期湖南省長沙市出土的壹把鋼劍,采用了壹塊鐵經過長時間滲碳,反復鍛造成壹塊滲碳鋼的工藝,比鐵劍更加鋒利堅韌。河北易縣下夏都出土的劍戟,劍刃為堅硬的高碳鋼,刃部堅韌。經鑒定是先用低碳鋼鍛造,再滲碳淬火。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出土的漢武帝鎧甲,經滲碳、反復鍛造、退火、表面滲碳等塊煉鐵工藝制成,提高了鎧甲的硬度。北京市豐臺區大保臺西漢王艷墓出土的環首刀,采用鑄鐵固態脫碳成鋼的方法,夾雜物少。漢代流行壹種“百煉鋼”技術,生產出含碳量高、雜質少、組織均勻、耐蝕性好的優質鋼。山東蒼山縣出土的“30”鋼環頭刀,江蘇徐州出土的“50”鋼劍,日本奈良出土的“100”鋼刀,都采用了“百煉鋼”技術。三國時期,鋼的熱處理技術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太平皇宮引用的《濮院傳》記載,蜀國的濮院必須用清涼烈的蜀水,而不是柔和的漢水,這反映了中國人民早就掌握了水質不同會影響淬火效果的科學道理。據《北齊季芳傳》記載,是舒懷文的母親制造了這把鐵刀。②提高鐵制武器的生產能力。最初的塊狀煉鋼費工費時,產量很少,所以在秦朝以前,還是銅鐵兵器並用。漢代以後,相繼采用生鐵冶煉鑄造、鑄鐵脫碳、澆鋼、炸鋼等生產效率高、產品質量好的先進技術,使鐵制武器逐漸增多。比如河北滿城縣的西漢劉勝墓,出土了壹支鋼制的箭,消耗很大。東漢以後,青銅兵器最終被鋼兵器所取代。隨著鐵制武器的發展,其他種類的武器也有了不同程度的發展。陜西省臨潼縣秦始皇陵兵馬俑坑出土的青銅劍、箭頭,有的表面有氧化鉻層,起到了很好的防腐作用。滿城漢墓出土的灰鐵制成的戰車上的鐵軸瓦耐磨性高,摩擦阻力小,提高了戰車的性能。漢代的造船技術已經成熟,建造的船高大雄偉,有四層船艙。是當時海軍的主力戰艦,也出現了雙槳、帆船等先進的船舶技術。漢代弩最盛,弩機在山上標有刻度,用於瞄準。東漢制作了彈射力更強的床弩。三國時期,諸葛亮改進了弩,“壹弩十箭”提高了發射速度。利用杠桿原理(即拋石機),從春秋到唐代壹直是攻防戰的遠程武器。官渡之戰,曹操下令造車,提高了車的機動性。唐李光弼用200人的掛繩做了壹次重型發射。南北朝時期,油開始用於火攻。火器出現後的武器制造根據文獻記載,火藥是在10世紀用於火攻的。宋代以後火器發展迅速,出現了燃、爆、射火器,顯示了火藥制造技術的不斷改進和提高。早期的火藥成分比較雜,硝酸鹽的比例也不大。宋四年(1044)所撰《吳京將軍藥》官本中記載了三種火藥配方。有十幾種成分,硝酸鹽與硫的比例在3:1 ~ 2:1之間,主要起燃燒、冒煙、中毒的作用。到了元朝,火藥只保留了三種基本成分。例如,陜西Xi出土的元代青銅矛中殘留的壹些黑色火藥只含有硝石、硫磺和木炭。明初焦裕所撰《火龍神器陣》,記載了三組分火藥的十幾個配方。根據點火、發射、爆炸、火焰噴塗等不同用途,可配制各種火藥,部分成分非常接近現代黑色火藥的標準比例(75%硝酸鹽、10%硫、15%碳)。明朝萬歷年間,趙世貞描述了制作火藥時用蘿蔔、雞蛋清提純硝酸鹽的方法,強調火藥顆粒要細而均勻,“上粗者不用,下細者不用,唯有如粟者入粒”,認識到火藥燃燒速度與火藥顆粒大小的密切關系。隨著火藥性能的提高,火器的制造水平也在不斷提高。《神器譜》記載鳥為明末制作,鐵藝打造,堅韌牢固。在制作矛管時,采用了先進的鉆孔技術,技術也越來越精良。明朝末年,徐嬌首次記錄了火炮在火力打擊中基於口徑的各部分比例數據,為火炮制造提供了科學依據,直到清朝仍是火炮制造的主要依據。宋明兩代是火器生產的兩次高潮。北宋時期,組織了火藥武器的大規模生產。都城開封(今河南開封)攻城工程範圍廣,工匠5000人,由10件作品組成,以火藥為先。南宋時,壹些生產能力較高的軍事城鎮出現了火器制造作坊。如建康府(今江蘇南靖)在兩年零三個月內“創制並修復消防器械63754件”(見《丁敬建康誌》)。到了南宋後期,火器在武器中的比重增加,打金元軍隊離不開火器。元末明初,器物大發展,從銅鑄到鐵鑄,從小到大,從零星生產到批量生產。明初40年僅“田字”、“生字”、“公子”、“瑛子”就生產了654.38+0.3萬余件。明代嘉靖以後,火器的品種急劇增加。毛收藏的《武備誌》(第壹期1621)收錄了15類近200種火器。在現代槍支出現之前,火器的戰術性能還存在壹定的局限性,所以從未完全取代冷兵器。宋朝以後,冷兵器還在改進和發展。宋初有弓弩場,工匠1042人。“每年弩矢壹千六百五十余萬”(《玉海》卷壹五壹)。後來設立了南北射箭庫和弓弩射箭館,工匠1071人。“叢林有著精細的力量,這在近代是前所未有的。”宋初使用的“三弓八牛弩”,70人,壹次射出數十支箭,最遠可達300步(約465米)。在宋神宗,李洪進展示了“神臂弓”,由1人發射,最遠可達240級臺階(約372米)。“用在軍事上真的很了不起”。後來,韓世忠對它進行了改進,制成了“克敵弓”。“壹個人拿著它可以射360步(約558米),可以穿透厚重的裝甲。宋朝的冶金技術又發展起來了。反復鍛造的“扁鋼劍”雜質少,結構致密,故剛柔並濟,既切鐵如泥,又彎如鉤,直而垂,彈性好。邊疆少數民族冷鍛而成的“扇貝釘”,表面光滑如鏡,硬度高。“走五十步,用強弩射之,不可入也”(沈松闊寫《孟茜筆談》)。它在宋代被廣泛使用。禧三年(1207),金軍攻襄陽(今湖北省),用彈千余發。元初十年(1273),元軍攻襄陽,以回民思馬之制稱“回民”,利用重力投降,投石子彈,重150斤。宋元時期,造船技術發展迅速。宋朝每年造3000多艘,元朝每年造5000多艘戰船。明初,鄭和下西洋。最大的船長137米,舵長11.07米,帆長12,可載數千人。它是當時世界上公認的優秀海船。在火器的發展過程中,具有機械動力、打擊力和防護力的戰車也得到發展。這種戰車四周有屏障,車上放置輕重火器,由畜力或人力拖動,在明代的野戰中顯示出極大的優越性。早在春秋時期,中國古代兵器制造業的管理制度就開始設置官員,統壹管理兵器制造部門。據考記載,紂王設“司空”,“築城垛,建都城,立國祠堂,造宮車,服器械,督各種工”。戰國時期,武器主要由各國國庫附屬的作坊制造,有三級管理:制造人、主制造人和監工。武器上經常需要銘文來評估武器的質量。秦朝由掌管朝政的邵政府掌管武器生產。漢代少府裏有壹個官員的“考令”,主將是誰。漢武帝第四年(公元前119年)實行鹽鐵官營,在全國設置49個鐵官,冶煉兵器和農具。漢代諸侯為了加強對武器的管理,不允許私自制造武器,如果百姓私自制造鑄鐵件,就要受到“左腳趾”(用鐵鉗捆綁左腳趾)的懲罰。北周建德四年(575年),首次在中央層面設立獨立的兵器制造業管理機構。隋仍設小府監,領導上級黨,掌管兵器制造,下轄甲部和弩部。但唐繼承了北周的建制。唐高祖武德元年(618),設軍器監,統領方嘉部和弩部。據唐冠修《唐六典》記載,國家對制造武器有統壹的標準。北宋初,只有三司鹽鐵使臣領案,使主兵器。宋神宗熙寧六年(1073),王安石變法,仿唐而設軍器監,統管內外軍器,使兵器制造發生了很大變化。南宋以後,工部開始參與兵器制造。元朝建兵,中央依次掌管軍器局、軍器督察局、軍器督察局、軍器廟、軍器所,機構檔次越來越高。每路都有舉兵器和工匠之師,還有軍部局,下轄首局、弓局、箭局、弦局、雜局等。各州各縣的軍隊建設機構遍布全國。軍隊也有工匠,嵌入軍隊制造各種應急武器。明代兵器制造由工部和內府督察局負責,下設軍器局、戰局、火藥局,其中甲廠、王公廠工匠9200多人。清代仍由工部、內務部負責建軍,有武備庭、八旗炮廠、八旗火廠等。嘉慶以後,火器制造處於停滯狀態。中國古代武器制造壹度在世界上占據領先地位。壹些技術如煉銅和煉鐵比其他國家早了幾百年。火藥和火器的發明和向西方傳播是中華民族對世界文明的重大貢獻。這些傑出的成就凝聚了中國人民的智慧。但在西方資本主義高速發展時期,中國科技停滯不前,中國古代兵器制造業也發展緩慢。到1840第壹次鴉片戰爭時,已經遠遠落後於西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