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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朝代和世代的文字獄有哪些?分別在哪個朝代?哪個皇帝發起的?通過什麽方式?有什麽歷史背景?

文字獄,文字獄,為什麽不是[1]?也就是明太祖,剛建國不久,因為詳字砍了不少頭[2]。清代制度多法,明代文字獄定罪容易、量刑重、影響廣等操作手法自然被繼承。但清代文字獄以康、雍、甘三朝為主,三朝文字獄各有特色,不能壹概而論。康熙朝的文字獄,如最著名的莊廷易《明史》案[3]和戴名世《南山集》案[4],都是因為透露了“滿眼皆是”的意思而得罪的。第二個案件的定罪量刑雖然與後世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主張相悖,但他們寫的是明清的歷史事件,公然無視清帝的稱號,說順治在三藩不太平、明朝還活著的情況下,不能稱之為“正統”。這種論調,在極力強調“我是天下第壹,古往今來前無古人”的葉璇看來,無疑是對其執政合法性的惡毒攻擊,令人無法忍受。難怪他也以“開放”和“寬容”著稱。雍正時期有兩起大案,以文字獄為代表,但醉翁之意不在酒。壹個是年羹堯案,另壹個是曾靜案。前者,要想罪上加罪,為什麽不言語,這是砍英雄的借口;後者是借題發揮,以打消漢人對滿洲的偏見。胤禛在諸侯中脫穎而出,繼承了大壹統,年羹堯、隆科多為第壹功臣。但是,兩個人的死是必然的。王鐘翰說:“在他們的年齡和繁榮反復無常的人必須努力工作,這不足以取得任何成就。不過,他們早就對他們有所提防,早就打算完了就殺了他們。”即使兩人聽話,弄巧成拙,也壹定是災難”[5];無論是奪嫡還是奪天下,皇帝都難免在事成之後,藏弓屠狗,繼續革命(壹個革命者的生活)。然而,宋太祖在喝了壹杯酒後主動放下屠刀,卻是壹個罕見的故事。皇帝殺狗的方式因人而異,但都沒有胤禛那麽挑剔。年羹堯在奏折中寫了“朝夕諫”和“晚節諫”,但順序顛倒了,如山清水秀、繁花似錦、黑夜漆黑,胤禛趁機攻擊,稱“年羹堯平日工作不馬虎,不願將'朝夕諫'歸於我”,“年羹堯與青海的貢獻,也在我的許可與不許可之間,舉棋不定。8個月後,年羹堯的《反道》《請皇上對年羹堯正式處分》由國務大臣、刑部等衙門奏出,旨在:“年羹堯下令自罰”。廁所裏的“黨員”也被判了死刑,其中錢案的處理最引人關註。當年羹堯在胤禛面前還是壹個受歡迎的人物時,他就被名人稱贊為壹首詩。胤禛稱他“言不由衷”,“明嬌不能接受”。但是,他並沒有被斬首,只是被撤了職,送回了老家。胤禛親筆題寫牌匾,上面寫著“教訓罪人”四個字,在自己家裏作為譴責令世人皆知;同時,北京的官員出身舉人、士子,“仿詩人刺惡之意,各為詩,懲戒其劣跡,以至於頑固不化”[7]。所有大臣的詩寫好後,被胤禛評定為A、B,然後交付天下,使之“刊獻”,“凡省校所在,各得其所”,“欲使天下大臣之功,必被指責為教。雖生而恥,勝於死於佛法”。這種懲罰可以稱之為“戲弄謾罵”,這在清朝200多年的專制歷史中是絕無僅有的。不過上個世紀文革的時候,這種事也算。我家鄉壹所公立學院研究明史的是誰?前後對比我們知道,這在清朝歷史上也是很難搞清楚的。湖南人曾靜在壹次偶然的機會中讀到了浙江人呂留良的遺書,了解了明清之際的壹些歷史事件。他不禁感受到被征服民族的痛苦,並受到武裝顛覆的鼓舞。當時盛傳川陜總督嶽鐘琪是嶽飛的後代,與金世代為敵。曾靜給鐘繇寫了壹封信,列舉了胤禛殺父、弒兄和侮辱英雄的罪行,並敦促他提起叛亂。然而,時過境遷,嶽鐘琪已不是吳三桂[8],曾靜是壹個陷阱。按照法律,曾靜應該犯“謀反罪”;然而,胤禛對他的處理再次出乎意料。他不僅沒有殺死曾靜,反而邀請他來京就雙方共同關心的各種問題交換意見,互相辯論,最後獲得了* * *的知識。曾靜“被說服了,對他之前的偏執感到後悔,這是壹個粗魯的覺醒”[9]。胤禛甚至把談話記錄(審訊記錄)和相關的詔書、奏章編成了壹部奇書《大正義感的記憶》,在全世界頒布,“好讓學者和村民都知道。”胤禛此舉很有底氣,因為書中最重要的題材是華夷與滿漢之爭,這是乾隆[10]以後清廷最忌諱的。但是,李鴻不同意父親的處置。他即位後做的第壹件重要的事就是收回並銷毀了“大義滅親錄”,將之前被赦免的曾靜處死。李鴻的舉動可以用不孝和不信來形容。胤禛當時沒有殺曾靜,有“後人不究其屠殺”的詔書;誰知屍骨未寒,李鴻悍然違背他的遺願,將他的父親“朋友”處死。這是不孝。《大正義感的奧秘》壹書在世界各地出版,其書坦誠,對滿族、漢族、風俗習慣等種族、文化、地域的敏感問題進行了爭論。先不說他的推理是否足以說服世人,這種人為設置言論和思想禁區的做法是值得稱道的。李鴻撤回並禁止了他的書。在他自己看來,他天生膽小,做賊心虛。在人們看來,他有壹種食言的印象。這是不信。清廷的統治最好標榜“尊天、尊祖”二字,但實際操作卻不盡相同。李鴻在曾靜案中的“撥亂反正”就是壹個明顯的例子。但除了不孝不信的批判,還可以對專制君主進行心理研究。如前所述,在思想和言論的控制上,葉璇的風格可以用“寬大”二字來概括;胤禛有點太“小心”,但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而李鴻卻壹味采取高壓政策,不講道理,不誠實,稱之為“恐怖主義”也不過分。但是,為什麽三代越來越差?是性格不同導致的嗎?嶽:不,是時代使然。康熙年間,疆域尚未穩固,皇帝的心除了軍事上的勝利之外,盡可能地集中在爭取民心上。因此,語言和思想的“出軌”是不值得誇耀的。雍正時期,征討略定,關鍵問題是整頓吏治。其所批評的“間諜政治”(以建立軍部和秘密折疊系統的形式)只是針對官僚體系,並未過度擾民;至於英雄宗室大屠殺,那是所謂的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後世史家將感情寄托於此是毋庸置疑的。但他對文字獄的處理,如曾靜案,不能排除性格中的議論文因素,但更深層次的原因是他對自己執政合法性的擔憂。壹方面,儒家思想為滿洲入主中原提供了合法性的理論資源,如“神無親戚,德為輔”、“寵我之後,虐我之後必遭報復”等;另壹方面,儒家思想中的壹些內容可以動搖其合法性,比如中外之爭,道統之爭。胤禛認為,禁止異己、殺害學者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爭端,所以他會不顧地位的懸殊,與曾靜“平等辯論”。但是,如果要在君主專制的框架內解決這種意識形態之爭,僅靠爭論,結果絕對不會樂觀。如果他能有效恢復傳統政治中的宰相制度,或許可以標本兼治;關於宰相制度的論述,後面再詳述,就不用說了。李鴻無疑註意到,他父親通過辯論說服他人的技巧收效甚微,所以他改變了論調,改為禁止辯論。他之所以能夠做到這壹點,是因為當時的時代背景,也就是前面提到的“盛世”。乾隆統治下,雖然有所謂的“絕世武功”,但比諸康雍時代的軍事還輕松。文官制度經過康帝和雍帝的整頓和刷新,逐漸順從;民生,在“永不加稅”“廢羨歸公”之後,也趨於健康。正是在“盛世”的大背景下,方才可能“摧士氣”而不怕引起除學者之外的反彈;這也是錢穆指責清廷“壹邊取悅於民,壹邊約束文人”的原因。亂世沒有文字獄,昏君也缺乏設立文字獄的“學問”。只有在“盛世”治下的“盛世”,文字獄才會興盛。乾隆曾經是壹個“盛世”,李鴻也自稱是“明日之子”。但乾隆朝文字獄成為盛況,在2000年的帝制史上排第壹,也是很自然的。評價乾隆朝的文字獄也很有意思。還是以龔自珍為例。他不是不知道文字獄的負面影響,否則不會說:“我怕文字獄,我寫書是為了米和梁”(《詠史》);但他似乎並不介意乾隆朝的文字獄,否則也不會說“乾隆朝文人不相識,無緣無故飛入夢鄉。”現代人研究清代文字獄,也有人與之合拍。比如,於大華認為,要廣義界定文字獄並不容易:第壹,公開主張用文字推翻清政權並被定罪的,不應認定為文字獄;二、雖不鼓吹顛覆政權,但故意犯忌諱,也不文字獄;三、表面上是言語禁忌,實際上是行為禁忌,不應歸為文字獄;四、個別“監獄”,應逐案分析,不能壹刀切[11]。盜竊罪是指所列的四項,第壹、三、四項不是不知道,但第二項可以討論。我國歷史上的政治禁忌都來源於《春秋》[12]的意思,即“尊者諱,親者諱,賢者諱”。“忌諱”這個詞有兩種解釋,壹種是“隱瞞”,壹種是“回避”。詭秘“掩其惡”者,也與書寫歷史的“直筆”相悖;避諱者,“避其名,貶其言,以示尊重”,是歷史上常見的“屈比”。[13]尊、親、賢不是神,是人;如果妳是人,妳會犯錯,會作惡;如何表達三人在國家歷史上犯下的惡行,如何在追悼會上用詞,都是相當難想的。文筆直爽難能可貴,不言而喻;如果非要寫壹首歌,那麽人情是必然的;但以“藏其惡”為“諱”,“春秋之義”為“缺筆少書”,是不可取的。雖然“避其名,貶其言”是不同的說法,但事實是可以檢驗的,是非是可以重新評價的。如果妳把筆藏起來,事實就會消失。怎麽能判斷對錯呢?然而,當我們研究歷史並想從中吸取教訓時,我們最歡迎和欽佩的是壹本直書的作者。其次,我們可以理解寫作的必要性,但我們討厭那些藏汙納垢,甚至捏造、粉飾的“骯臟歷史”。所以,余標準中提到的“有意犯忌諱的人,雖不主張顛覆政權”,應算作直筆、彎筆所觸犯的文字獄,而不應以另壹罪名——余的話說,“至少是思想罪”——來為皇帝開脫。比如曾靜企圖以武裝力量推翻現政權,觸犯刑法(“叛亂”)是刑事犯罪,不應列入文字獄;但是收集明末史料,寫明朝歷史事件[14],或者稍微抱怨壹下滿漢的區別,壹個是學術興趣,壹個是制度批判,並沒有顛覆政權的企圖,但也是不屑壹顧,甚至身敗名裂。這自然是文字獄,不必以是否違反禁忌作為定罪標準。至於那些因為詩文而犯忌諱的,如“壹個人的心是濁清的”(胡中藻)、“在明朝,我壹舉上了京師”(徐樹奎)、“當我取了朱非的正色,異族也是王”(沈德潛),我若想罪上加罪,無話可說,無疑是個文字獄。在歷史上,針對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歷史研究引發的簡單粗暴的二元批判(非黑即白,非此即彼),不利於獲得對歷史的清醒認識,或者以“同情理解”為借口,為古代皇帝和帝國時代的相關歷史事件翻案。有些案子翻得很好,有些則過於同情,導致“過度解讀”,但不知不覺,就成了。也就是從皇帝的角度來說,他是不是不知道文字獄是壹種缺德惡法,是不是沒有不做過分的想法?比如戴名世的“南山案”,葉璇牽扯太廣,“壹臉愁容”,下令將其移出人間,主張亡者皆流放。所以“有三百多人得了目的,活得完整。”又如屈大均《大都公詞》案,凡收藏屈詩文者,擬斬之,李鴻不允,稱“不強求止毀其書”,屈氏族人“不必追究”。但是,後人為什麽要為之辯解,說他罪有應得,沒有受到文字獄的迫害?此外,乾隆朝寫人物的監獄中還有壹些案件,既不是統治者妨礙(如雍正年羹堯案、乾隆胡中藻案),也不是文獻嚴令禁止,搜章斷句得罪。借用周樹人的術語來說,這種情況被“疏遠”所冒犯。他說:“人們壹直認為,文字的詛咒源於對清朝的嘲笑和詛咒。然而,這並不完全正確。.....有的是不計後果;有的是瘋狂;有的鄉村歌曲迂腐儒雅,真不知忌諱;有的是野中無知者,真的在乎皇族”(魯迅《頡頏亭雜文隔膜》);他以馮其炎的《易·史註》為例。馮其炎,山西臨汾人,聽說李鴻要去參觀泰陵(胤禛之墓,在河北易縣),懷了壹本書,打算呈上,不料先因“形跡可疑”被捕。他的作品真的是孤陋寡聞,胡說八道,沒有充分的理論。不過最後附了壹段“自傳”文字,真的很有意思。簡單說就是:“我來了,什麽都不想做,什麽都不想要求。只有壹件事懸而未決。請告訴陛下原因。我叫馮其炎,字周楠。我嘗過張三姨家的滋味,我可以娶個女人,但我的恨意還不足以做到這壹點。這個女孩叫我女兒,今年十七歲。她是東莞純牛廠長張守團的二女兒。我又去了五姨家,看到女兒就可以娶她,但是我的恨意還不夠。這個女的叫小鳳,十三歲。雖然她不是壹個強制性的人物,但她是JD.COM市中心盛瑞號人物杜越的二女兒。如果以陛下的權力,派壹個仆人,選壹匹快馬,天天開到臨沂,問臨沂地方官,‘東關春牛廠長的升遷中有沒有張守團?’如果是這樣,那麽這件事就和諧了。再問:‘東城盛瑞有沒有阿杜嶽?’如果是這樣,那麽這件事就和諧了。如果這兩件事和諧了,部長的願望就實現了。但是,我來了,不知道陛下的話是不是真的,但是用這樣的東西會不會更強大?在特別演講之際,我提到了它”;盛豐想和皇帝談平等禮,於是告訴李鴻,“周楠”這個字是我的大臣,希望皇帝不要直呼其名,而要用“字”來稱呼他。他還認皇帝為“老朋友”,請皇帝幫他解決終身大事——把兩個堂兄弟(張三姨的小女兒和杜五壹的小鳳)娶進家門。不僅如此,他還很大方,說就算皇帝幫不上忙,也不會怪他(“這些事情是要讓對方更強大嗎?”),只是妳自己說的(“特別建議的時候可以提壹下”)。盛豐與朝廷命意相抵觸,用意念釋經,請天子做媒人,正是他在周樹人所說的“莽撞”、“迂腐”、“諱疾忌醫”。於是稀裏糊塗地陷入了文字獄(“核情之罪比禮儀沖突更嚴重”),被發配到黑龍江等地受甲奴役[15]。他是可憐的,他的遭遇是可悲的,但他的事並非無可討論。馮其炎這樣做是因為他自己的邏輯:帝王時代有兩個詞,壹個是“君父”,壹個是“臣子”,把君臣關系比作父子關系。馮其炎既然覺得自己是部長,還不如當爸爸。作為壹個兒子,請父親來做結婚的決定,正好符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古訓。這是他的邏輯。然而,君主是否真的把臣子李殊當成自己的兒子,也不是必然的。因此,周樹人就用“隔膜”壹詞來定義這種文字獄。由此可見,文字獄的成分略呈三面性:壹是君主欲加諸罪,何以無字?他挑剔文學細節,拿刀殺人;壹個讀書人用詞造句,有意無意違反禁忌,因而得罪;壹種是由於上下“隔膜”,局勢如火如荼,導致悲劇發生。但說這樣可以把士氣摧殘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從而創造出“千軍萬馬和諧”的“沒落世界”,還是不夠有說服力。以甘、賈學術的興盛為例來說明。甘、賈時期,是近代學術發展的鼎盛時期。學者們通過整理和修復古籍,為中國文化的傳承做出了巨大貢獻。他們實事求是和不實事求是的學風在今天仍然有影響。壹些探究原因的人常說,這是因為專制政權禁錮思想,推行文字獄,導致學者們對現狀保持沈默,競相埋頭於那壹堆舊論文中,才導致了學術的“盛世”。如果文字獄有這樣的作用,那麽戰國、宋明就不會有大規模的文字獄了,又怎麽能造就繁榮的學術局面呢?上世紀文革期間,文字獄的頻率和強度遠遠超過乾隆時代。為什麽學術界反而變得荒涼了?難道後世的人,不僅頭腦不古,智商也降低了,學不會時代的“學術避災法”嗎?對於文字獄與學術的這種關系,余英時提出了“內在邏輯”說,認為自明末清初以來,學者越來越重視“道與學”,而不是“尊德”,這就是為什麽在做學問和提高的時候會出現學術的“盛世”。雖然思想禁錮和政治壓制是外因,但學術發展的“內在邏輯”也很重要[16]。竊以為這個理論很有道理。清代文字獄的成因,內在於上述三個原因。清代學術的繁榮應該有其內在的邏輯,並不都是為了應對政治變革而出現的。但從乾隆到道光,近百年來,形成了士氣低落但學風濃厚的“怪現狀”。是否存在“內在邏輯”?如果有,這是什麽“道路管理”?竊以為這個“內在邏輯”就是對宰相制度的拋棄。請說明它是什麽。- .漢代,司馬遷的丈夫楊雲因私信訴苦被斬首(《漢書》卷六十六);宋代蘇軾因“以詩諷之”被捕,後引發“烏臺詩案”。秦檜以文字獄打擊政敵,牽連數十人(《宋史·高宗》);明代高啟代寫《論梁文》,毛見之,“因怒”,斬於腰間(《史明》卷二八五)。這些都是歷代文字獄中的著名案例。總之,宋代以後,文字獄比以前更加頻繁,而且隨著“文明”的不斷發展,文字獄正在興起。[2]明初文字獄殘酷,尤其諷刺。比如“杭教授徐壹奎祝賀他說,‘天光之下,自然聖人為天下之治’,皇帝(按)看了大怒,說,‘活人,出家人,取我之味為僧;光,然後剃頭;然後字,音近賊。然後切”;又如:“僧來復謝詩有‘超凡域’和‘自愧無德贊唐濤’之句”。皇帝說:“妳用非凡的人物,說明我是邪惡的;也有人說我沒有美德來贊美唐濤,這意味著我沒有美德。雖然我想用唐濤的歌,但我不會。“那就切”;參見趙翼《史記二十二》第三十二條(中國書店,民國二十八年,1987)。但陳學霖對明太祖文子獄案的考證認為,這類案件在明初文獻中沒有記載,嘉靖以後才出現在野史中。基於此,萬歷末年的《墨列傳》傳神傳神,趙翼的《戚跡》堪稱傑作。據其考證,徐壹奎活到八品,並非死於毛之劍;後來,他死於胡的黨,與文字獄無關。[3] [4] [5] [6]《世宗憲實錄》雍正三年三月心有。[7]《世宗憲實錄》雍正四年三月。[8]呂留良試圖與吳三桂通信。[9] [10]此序是雍正七年九月十二日的聖旨。其中,要點如下:“書上說:‘天無親戚,德為輔’;蓋德足以統治天下,那麽田就自以為是天下之王了。沒聽說過德不為福的道理,選地方的人是助手。他還說‘如果妳愛撫我,妳虐待我就會得到報復’;人民的心彼此相愛。沒聽說過幾萬億的回報,選地不分德是有原因的。”又比如:“這個朝代是滿洲,它還是中國的發源地。舜是外國人,也是外國人。對盛德造成了什麽傷害?“子曰:‘所以,大德者必有令’;從皇帝開始,就有壹巴掌。而且自古以來,中國統壹,疆域不能廣,不歸順者,斥之為蠻夷。比如苗、荊楚、燕三代以上,也就是今天的湖南、湖北、山西之地,但今天的目的是什麽?至於漢唐宋鼎盛時期,北帝、西戎是邊患,從不投降,有自己的土地,所以分壹個邊,另壹個邊。中國疆域被開拓擴張是中國人的大幸,我入中土,稱王天下,蒙古最邊緣的部落全部納入疆域是人的大幸。怎麽會有中國人和外國人之分?”末了,“華而夷狄也,則夷狄也;易帝而華也,則華之”是結論。胤禛的聲明很有爭議。雖然他有偷換概念之嫌——用地域概念,偷換文化概念(中外)和種族概念(滿漢),但他強調統治世界的人應該是賢德的,他站在民心上,以“愛護我,然後虐待我,然後報復”的民本理論作為政治合法性的標準,最終是值得稱道的。【11】俞大華《清代文字獄新論》。[12] [13]盧純《春秋集傳纂》卷九《避諱例》簡要說:“古語曰:藏而避諱,是藏其邪耳。若藏其惡,何為直筆?避之,避之,避其名,辱其言,以示尊重。今天,理直氣壯地說,別人的遭遇,是犯了死,是受辱;至於妳尊重什麽,妳禮貌的說。此蓋是常識,《春秋》避之方法也是如此。那些不得不寫邪惡事物的人避免說出來。趙子說:‘君主太惡,必遭禁忌之侮,避之而知其不善足矣’;”Ram》說:‘外,大惡書,小惡書;‘內,大惡不書,小惡書’;壹點也不。再大再小的教育,不管有沒有可能,怎麽會有小有大呢?”簡而言之,重點是避其名而不藏。【14】比如明末段昌緒的《吳三桂談集》和彭家平的《野史集·河南變遷略》,得罪了大家。全的《禦雅》本來是想贊美“大清先人得天下之正”、“前無古人”,卻被涉及明朝的歷史事件冒犯了。[15] [16]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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