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撫對象是什麽?哪些人是優撫對象?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優撫對象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現役官兵);革命傷殘軍人;復員退伍軍人;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現役軍人家屬。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享受定期撫恤(補助)待遇,應當受到社會尊重。
什麽是復員軍人?
復員軍人是指在義務兵役制試行開始前6月365438+10月31參加中國工農紅軍、東北抗日聯軍、中國* * *生產黨領導的專職遊擊隊、八路軍、新四軍、中國人民誌願軍的人員。退出現役並持有復員軍人證或經組織批準復員的。農村離隊的紅軍人員也按復員軍人處理。
什麽是農村復員軍人?
1954 10 31在義務兵役定向制度試行開始前,他們自願加入中國* * *產黨領導的人民軍隊,從部隊退伍。居住在農村的復員軍人稱為農村復員軍人。居住在城鎮無工作的復員軍人,也按農村復員軍人對待。
什麽是老兵?
退伍軍人是指1954+01試行義務兵役制後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現役並等待退伍證的人員。
退伍回鄉生病算什麽?
在部隊裏,他在戰爭中受過傷,沒有被評定為傷殘,或者患有壹些慢性病(比如胃病、肝病)。雖經治療,但仍有隱匿、反復發作的癥狀,不能留在正規生產勞動中,檔案有病歷。這樣的退伍軍人被稱為帶病回國的退伍軍人。
犧牲執勤軍人家屬意味著什麽?
在執行戰備、訓練、建設、生產、執勤、科研、維護社會秩序等任務中犧牲的革命軍人,經團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取得革命軍人因公犧牲證明書的,稱為家屬。其範圍包括直系血親(父母、子女)、配偶和未滿16周歲的兄弟姐妹,以及撫養該士兵的其他親屬(照顧者),稱為因公犧牲士兵的家屬。
死者部隊家屬是什麽?
指在各個革命時期死亡,經團以上單位政治機關確認後,取得革命軍人死亡證明書的革命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包括直系血親(父母、子女)、配偶和未滿16周歲的兄弟姐妹,以及撫養該軍人的其他親屬(撫養人)。
什麽是革命傷殘軍人?
凡因戰、因公負傷或因病致殘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官兵,醫療期滿,符合國家規定的評殘條件,辦理了評殘手續,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的,均稱為革命傷殘軍人。根據性質,殘疾分為戰爭、工作和疾病三種。按照殘疾人地區的特、壹等、二等甲、二等乙、三等甲、三等乙,* * *四、六級。
享受定期養老金的條件是什麽?
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和病故軍人享受定期撫恤金的條件,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制定,具體規定如下:
1.父親、母親、贍養人、夫妻無勞動能力或有壹定收入,但不足以維持當地人民生活水平:2。子女在18周歲以下,或因學習或殘疾無生活來源;3.弟妹年齡在18以下,生前必須有軍人贍養。
哪些殘疾軍人可以享受領取護理費的待遇?
根據有關規定,在生活不能自理、確需他人長期幫助的特級、壹級革命傷殘人員中,屬於分散供養、領取退休費的,可享受護理費待遇。國家集中供養的,少數繼續在職的,不享受這個待遇。
革命傷殘人員的戶口遷移應該如何支持?
革命傷殘人員的戶口轉移,應當同時辦理傷殘撫恤金轉移手續。退出現役的革命傷殘軍人和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的其他傷殘撫恤金領取人員轉移傷殘撫恤金關系後,由戶口遷出地民政部門負責發放當年的傷殘撫恤金或者保健金,戶口遷入地民政部門憑其證明和轉移手續,從次年1月起按規定給予撫恤金。
哪些革命傷殘人員領取傷殘撫恤金?
1,已參加工作的革命傷殘工人;
2、領取傷殘保健金的革命傷殘人員,經當地民政部門同意,被單位辭退,生活低於當地職工生活水平的,可改發傷殘撫恤金。
哪些革命傷殘人員領取傷殘保健金?
1,在國家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有正式工作;
2.所有私營企業和機構的正式雇員和合同制雇員;
3、縣級以上集體企事業單位管理的正式職工、合同制工人,生活有保障;
4.現役革命傷殘軍人。
革命傷殘人員長期沒有及時領取傷殘撫恤金可以補發嗎?
按照中國目前的財政體制,養老金(醫保)應該是每年都要領的。長期外出未按期領取傷殘撫恤金(保健金)的革命傷殘人員,回到原住地後,可發給當年未領取的傷殘撫恤金(保健金);壹般傷殘撫恤金(保健撫恤金)在每年繳費後不再補發。
領取定期撫恤金的“三屬”的戶口轉移時如何轉移養老關系?
領取定期撫恤金後,由戶口遷出地民政部門負責發放當年應領取的撫恤金。戶口遷入地民政部門憑轉移手續,從次年1月起,按當地定期撫恤金標準給予撫恤金。
享受定期撫恤金的優撫對象死亡後,如何處理定期撫恤金?
定期撫恤金除了撫慰意義,主要用於解決優撫對象自身的生活困難。享受定期撫恤金的優撫對象死亡的,定期撫恤金應當停發。但考慮到善後處理的需要,除了應發的定期撫恤金外,再加發半年定期撫恤金,同時註銷該證。
革命軍人傷殘撫恤證“掛失補辦”需要什麽條件?
1.證明遺失原因、時間、地點,到派出所報案並加蓋公章確認遺失。
2.報紙丟了。以及近期兩寸彩照四張。
3.原料要報民政局。
4.區民政局向民政局匯報。
5.區民政局優撫科受理時間過後,半年後才能上報市局優撫科,由優撫科上報省廳補發。
其家屬去世後的撫恤金由民政部門負責?
根據文件編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布[2001]317號,自2002年11之日起,調整壹次性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規定如下:
1.國家機關(含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和人民警察因公犧牲後,壹次性撫恤金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支付。發放標準和計算方法仍按民政部和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執行,並列為“撫恤金”科目。
2、革命烈士和因公犧牲軍人,壹次性撫恤金。
3.繳費方式仍按現行政策執行。即由家庭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