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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平王為何東移至洛邑?

周平、王棟遷居洛邑的原因,自《史記》提出“周難避犬,東遷洛邑”的歷史結論以來,學者們壹直沿襲了兩千年。直到近代才有學者對歷史遷徙說提出異議。例如,錢穆在《國史大綱》中指出:“史書記載,王萍避狗東移。狗幫助王萍殺了他的父親,但它們是朋友,不是敵人,所以沒有必要避開它們。”現代學者王也根據《國語》中語指出:“當時沈、魯是最有勢力的人,西方的狗、榮是從屬性的...為什麽王萍要避開他們?”

據二版記載,從神後號召西夷殺王,到“避犬馬之難,東移洛邑”,不到壹年時間。不到壹年的時間,狗榮就從的朋友變成了敵國,實在令人費解。實際上,屏東東移的歷史上還有另外壹種說法,是左昭《太子朝傳》中的壹段話,正義引用了祝繼忠《姬叔年》。根據後者的說法,在王萍於747年東遷之前,中國歷史上曾有壹段時期是王萍和王謝在周二(約771至750年前)比鄰而居(見拙作《王萍東遷時間新探》,發表在《人文》雜誌上。以下簡稱“新探索”)。那麽,在這24年的時間裏,不僅西方蠻族與王萍政權之間的沖突,而且王侯與二王政權之間的沖突,王侯之間的沖突,都可能轉化。因此,後世學者認為,要找出屏東遷的真正原因,必須綜合考察從王猷去世到屏東遷的國內形勢和各種社會矛盾的變化,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據《詩經》等古代文獻記載,在“周二王統壹”時期,天下大亂:“義醫背井離鄉”(《詩雨不正》),“天下諸侯更侵”(《雨不正》)。根據文獻和金文記載,周代率先侵弱諸侯、奪取土地的主要有以下幾個國家:

1.秦首先必須指出的是,與秦本紀不同,《國語·於正》記載的幽王死後從周邊取土的人是和項兩王,其中是當時當權,幽王九年被褒揚的秦鐘(莊公次子),鄭瑜是。)。從這壹點來看,《秦本紀》中的篇章,在神後叫西戎殺皇後之後,秦公(項)[靖]打著“伐戎救周”的旗號,出了東方的龍大阪,與戎爭奪周土。王萍五年,秦(項)[靖]公“伐戎而亡。”其弟文(項)立代公,退居西陲宮(今甘肅天水市西南)。大約就在這個時候,秦朝遭受了壹次嚴重的挫折,於是文(項)公在登基的那壹年,娶了他的妹妹“咪咪為鳳儀王之妻”(註:據青銅器銘文記載,兩周內的大多數君王都被稱為榮帝,“鳳儀王”只能是西戎滅亡後鳳儀中的榮王之名。因此,秦娶苗蜜為之妻,不是在本紀襄王年,而是在文(襄王)年。)來緩和和西戎的矛盾。直到第三年,文公方“以七百兵獵東”。"四年,至魏開會,"營城"。經營了十幾年,到了“十六年”才被榮兵敗。於是文公接受了周渝民所擁有的,土地尷尬,與東方所獻的周禮不同。”至此,秦國完全占領了祁西之地。

2.金。《向佐傳》二十九年,女叔侯曰:“虞、郭、焦、滑、霍、楊、韓、魏皆姓姬,以金為最大。”這意味著金是通過不斷吞並小國而強大起來的,就連韓、魏等同姓國家也未能幸免。其中,韓國在陜西韓城縣漢源壹帶(漢家[正義]),國虞的朱未,史漢儀的孔舒,據說都是被的文公滅了。無獨有偶,代代相傳的《金江鼎》中就有《唐》的故事,這是侯金江峰所訂。而“湯敏”應該是指位於韓城縣東南、漢源以東的古代“範滂”城(其中“範”字來源於“民”,字古(註:郭沫若:),陽部分“龐”、“唐”韻):金攻占“範滂”城,顯然是為滅朝掃清道路。值得註意的是,在《水經註》、《渭水》中,在固鎮縣(今滑縣)以西,有壹座城名為“灤都”。"都"是春秋初期晉人對在新擴張的疆域上所建城市的稱謂,見於易的《帝都廣漠》、《古竹書》的《之毀》、《殘父陸侄城在郭都》,其"都"名"欒",與"晉家"相近。左隱五年傳:“曲沃莊伯與鄭人、邢人剪羽翼。”曲沃,聽到這個我很高興。莊伯,桓叔之子。曲沃莊伯可以用鄭、邢之分割翼(按晉的指示),兩國至少應該是曲沃的諸侯國。離去世只有二十八年(公元前746年),但壹死,曲沃開始壯大,晉國陷入內亂,無暇向外看,然後鄭、邢在還在的時候投降了晉國,其中鄭指的是古代的鄭國, 離曲沃不遠,位於河西灤(見《水經註·渭水》)都城以東約二十裏處(註:今鄭國位於四月),時,金將新疆擴展到華山西麓,將西麓的灤都城視為賓的食邑也不是沒有可能。 晉王在時期占據了河西的大量土地,從東、北、西三面包圍了當時王燮居住的土地,於是在公元前750年,晉殺了王燮,合並了他的土地(見《新探索》)。

此外,晉文帝還在河東奪取了大量土地。今本《竹書誌》:“(王萍)使秦、有尷尬和曖昧之地。”文中的“氣”顯然指的是(項)為“征戎救周”而給的氣和齊國以東的土地,給他的“西地”所給的氣,《秦本紀》中的文公給的氣,《匈奴傳》中的地中之氣和給的氣,都清楚地說明了給秦的氣。這件事發生在十六年(距今750年),與晉文帝為首的諸侯被殺是同壹年發生的歷史事件(見《新探源》),所以“太”應該是平西王送給晉文帝的,以表示他對殺人和養活自己的貢獻。“泰”因分水而得名(從市為“泰”)。從之死、其孫小侯遷都伊(今翼城縣東南)、其玄孫支遷都鄂(今寧鄉縣東北)來看,賜給金的“伊”地應指汾水中下遊地區。當然,這些地方並不是主動“賜”給金的,而是如同賜與秦的“西域之地”壹樣,在周朝時被晉文公奪取了,只是形式上追求封地而已。——據《後漢書·西羌傳》記載,“三十八年金人敗於”,金對河東村的探察可能始於末年,早於取河西之地(據今竹書《十四年金滅韓》)。

3.鄭在秦晉趁周朝之亂,大肆掠奪西域土地的同時,的普通兄弟,原為周朝司徒的王子鐸,也在河南中部播撒土地,先後剿滅兩國,均在(今河南新鄭)之丘,為(註:拙作:《鄭桓公生平事跡考辨》,人文雜誌)65438。)。據《韓非子》和《竹書》記載,桓公死於約七年(王萍?)在那之後的第二年,他的兒子吳宮娶了壹個女人到了胡君,趁他不備,滅了位於今天長葛縣以西的苦湖。(註:指徐舟在《讀史記紀要》中引用的《水經註》中的胡成。)

此外,據《鄭語》記載,是利用周濫伐林木來擴張國土的人。而齊國在海隅,滅國多在東海水面,對時局影響不大。

可以看出,王猷國王去世後,由於周二王的共存和群龍無首,中國社會確實出現了諸侯“越俎代庖”的局面。帶頭掠奪周土地,後來又在護送搬遷的幫助下割傷自己的,是秦、晉、鄭三國的君主。

“周二君來齊”,諸侯“互相侵多”,但這並不代表他們沒有壹定的政治傾向。由於平王勾結西狗殺父,在“周二王”之初,晉、芮、魏、豫、魯、魏、西秦等大部分諸侯都站在郭公漢建立的太子壹邊,視其為正統繼承人(後被殺、廢、貶為王)以反對政權(。然而到了“周二王統壹”後期,情況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以晉文帝為首的諸侯,實際上是殺廢王,轉而支持平王,而原本依附於、支持平王的西夷狗榮,卻轉了頭,“侵華”(指平王居住的沈國、濠京,見新探)。那麽,如此劇烈變化的原因是什麽呢?研究這壹問題對於探討屏東東遷的原因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晉文公殺謝王的根本原因來自於諸侯的政治需要:當時離周不遠,周王室還健在。對於晉、秦、鄭的諸侯來說,他們在周朝時期奪取大片土地時,迫切需要壹個皇族承認占有,並使之合法化。對於秦和鄭來說,他們也需要夢寐以求的諸侯稱號。——王謝顯然是因為未能滿足他們的政治訴求而被殺,這壹點從《伊周樹謝法》給“王謝”下的“懶政懶外交”的定義就可以看出來。原來根據《冀中竹書》記載,“謝”是地名。從近兩周的碑文中可以看出,以“王”字為國名前綴的,大多是戎狄的君主或諸侯的潛征服者(註:見我著:《論驪山之戰與西周的滅亡》,《人文》雜誌第4期,1995,第97頁。)。諸侯殺廢王,“王”字前加“王”字,卻視其為榮帝之王或諸侯潛在首領,說稱其為王是違法的。寫《謝法界》的漢代儒士,很可能不知道“”這個名字的來歷(晉太康年間出土的紀家竹書),把“謝”誤認為謚號。所以,根據當時的史料和民間傳說,根據王謝生前的所作所為,不難看出,王謝是因為疏於國內的政治事務,疏於國外的諸侯而被殺的。

周平王是不同的。由於名聲不好,他最初的支持僅限於幾內亞的羌人和西戎的烏合之眾。所以,當秦、金等諸侯打著“征伐戎救周”的旗號從東西方而來,占領了齊國以西和河東河西的大部分土地時,在這種形勢下,政權如果不改變態度,與東方諸侯和西秦國家和解,就很難在歷山生存下去。以及1977年,臨潼西村出土的春秋初青銅器《陳侯左桂王》(註:臨潼縣文化館:《陜西臨潼發現的王武鄭商圭》,《文物》1977第6號) 。鄭的“十年武功(按‘三年’,見上)娶了沈侯的女兒”《史記》所載鄭是政權試圖與諸侯和解的證據。鄭武公娶了沈侯的女兒,無疑意味著鄭國承認了沈侯庇護下的王萍政權。作為回報,承認鄭擁有伊、郭、胡等國,封其為諸侯(註:據《楊公桓十壹年傳》記載,吳公之父被稱為“第壹鄭伯”,明朝桓公時,鄭未被任命為諸侯。),這無疑對秦晉等諸侯有著巨大的吸引力。所以,秦晉諸侯,在自己的政治訴求難以與平王實現的時候,轉而支持平王,也就順理成章了。

然而,王萍在尋求與王子和解時遇到的第壹個問題是,他引誘了狗並殺死了他的父親。因為在宗法制度占主導地位的兩周社會,父權制是至高無上的,弒父是最惡劣的罪行。因此,如果王萍找不到合適的借口來為他的滔天罪行辯護,就不可能與王公們和解。因為是神後和貴侯合謀召西戎攻周,然後在歷山下殺了,所以為自己的罪行開脫的最好也是唯壹的辦法就是歸罪於西戎,這主要表現在的《齊·魯·晉·鄭》十書上,此外還有《史記》中的《周·秦列傳》。這句話並不代表司馬遷所說的“恩為尊者諱”(註:於::“周平王東移不是為了避戎,而是為了投戎”,見前註。),-在王死因問題上,十版與周秦不同,就像班固在《司馬遷傳》中說的是從不同的傳記中收集來的;我們今天看不到的齊、魯、金、鄭等國舊貴族收集的《十國史記》,雖歷經秦火,但追根溯源,出自之口。為什麽會看到?見王棟遷時,毓娉對(文)說:“榮無以侵我富田”(見秦本紀)。縱觀中外歷史,凡是勾引異族為國篡權的,總是以土地和珍貴的玉兒為代價的,王平和沈侯也不例外。——在危急的情況下,沈侯的平西王包圍了沈國的都城,他以濠井的珍貴玉兒和天府之國的肥沃土地為誘餌,引誘西戎攻周,也不是沒有可能:周本紀記載西戎“山下殺王李,褒魯。如果是這樣的話,周平王把根據盟約給予西戎的“富庶之地”說成是“戎無道”和“侵略”。這不是顛倒黑白,為自己開脫。這是什麽?根據當時的情況,毫無疑問,“狗殺了國王”出自王萍之口,並被世界各國的歷史學家所記錄。

毫無疑問,周平王對昔日盟友的背信棄義是導致王萍政權與西戎聯盟破裂、西戎叛逃和“侵華暴行”的根本原因。

綜上所述,幽王死後,中國社會發生了嚴重的動蕩。《十月之交》中“百川沸騰,壹山丘崩,高岸為谷,深谷為陵”的詩句,正是當時社會的真實寫照。在這個劇烈的歷史時期,各種社會矛盾交織在壹起,各種社會力量不斷分化重組,都在根據各自不同時期的利益尋求新的夥伴關系,決定了他們對兩大王室的態度,當然也決定了周王室的生存和去向。

史學界有壹種觀點認為,平東之所以遷到洛邑,是因為好景破碎,不如說“洛邑生於世,四面八方匯聚,經濟發達。”第二,濠景“離西戎和崛起的秦近,不如安遷東都”,因為“支持周王室的晉、鄭、魏,都在洛邑附近。”(註::《論平東移》,《歷史研究》第6期,1991,第20頁..但根據魏標在《周夏宇》中的話,早在時,成州“已失其民,久而不良”(註:破成州與“遷其民於洛東”,後引成州民滅苗、郭,他寫有詳書《生平事跡考》)。從《左傳》等記載的遷洛後經常向金、魯等諸侯討要車輛和錢財的史實可以看出,當時洛邑的經濟並不壹定發達。雖然洛邑在四面八方都是姬姓諸侯,但在廢王之後,並不是所有的諸侯都支持政權。據《春秋》記載,死而魯不急葬就是壹個明顯的例子。此外,洛邑的西鄰郭是政權的死敵。在王被害後,沒有跡象表明郭立即改變了態度,轉而支持家族。那麽,王萍搬到洛邑的“安全”在哪裏呢?相反,關中肥沃的土地是周氏的根基。即使失去了七夕,還有鎬頭,還有李,還有秦晉新獻的奇峰,還有河西的土地,可以讓政權豐衣足食。此外,所居驪山的沈國,以及與他相鄰的陸、徐等姜姓諸侯,都是的母舅之國。周平王怎麽會心甘情願地放棄肥沃的土地,富饒的鶴嘴鋤,物產豐富的土地,逃離他母親叔叔的國家的保護,投奔仍然敵視他的東方諸侯的懷抱,讓自己的首都在財力極其貧乏的洛邑當乞丐呢?

毫無疑問,平東東移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形勢所迫。

那麽,平東的東移是不是被西方蠻夷逼的呢?答案是否定的,西戎壹般指陜西(今河南省陜縣)以西的鬼房、燕雲、狗夷等戎狄民族。其中不少是“禮樂發達”的部落,但在殷周王室的長期壓迫下,經濟文化明顯落後於夏。他們或“隨水草而行”,或“以生產(農業)和畜牧業為職業”,雖然物種數很多,但互不相關(《後漢書·西羌傳》)。因此,在西周末年,雖然西戎多次入侵,但只是通過依附更先進的神呂朱江,周朝才被消滅。但在退出濠井,占據“天府之國”期間,並沒有形成壹個或幾個強大的政治實體。所以平王為了討好諸侯而背叛昔日盟友,西戎大怒,出兵“侵華”,但由於是壹群鳥,難以與秦晉等諸侯的軍隊抗衡。據《秦本紀》記載,(項)把西戎趕出了富庶之地。此後,關中雖有、彭家等榮銜,但大多退守於精衛以北、關中北山附近(註:顧頡剛:秦、西戎雜識略)。),住在驪山深國的王萍政權並未構成多大威脅,所以包含了石鼓文“無字與易蓉之暴”(見《新探索》)派王萍帶兵的人。(註:馬敘倫:《石鼓文為秦文公考證》,《北平圖書館學報》第7卷,第2期..)

平既不是西方蠻夷和狗逼的,更不是我婆婆、沈、陸、羌國逼的。對當時變化的局勢的洞察迫使平東只能在周朝奪取最多的土地,並殺死和廢除在他們之前為土地和頭銜而奪取國王的秦,金和鄭等王子。

這裏我們先來討論壹下,為什麽秦國和晉國在殺了黎平,削戎救周之後,還要把土地讓給政權?

《秦本紀》載:“十六年(前750年),文(項)用兵敗容,容大敗。文(項)收之所有,地之所窘,周獻東。”後來的研究在《新探索》壹文中指出。文(項)將“齊東”——“齊鳳之地”獻給周,“以土地換取秦國夢寐以求的諸侯稱號,以犧牲齊國土地換取承認其占有齊國和之地。”如前所述,晉文公乘周亂,在河東、河西奪取了大量土地,但晉文公通過殺黎平、伐戎救了周。),周平王只給了他河東村的土地。顯然,和秦獻帝壹樣,晉文帝也犧牲了河西之地,來換取周平王對他占有河東村的承認。壹方面來源於政治鬥爭中的對等原則(秦獻帝,忍不住獻),另壹方面也是當時形勢所要求的:翻開地圖,不難看出晉國占據的河西山城已經逼近了居住的驪山國 而據《東經山海經》記載,古水鏡入渭河(今臨潼縣東四十余裏)。 也就是說,秦在驅逐西戎時所占據的“富庶之地”,位於經緯、渭河之間,比現在要寬闊得多,向東延伸了近百裏:北面富平縣西南的廬山(註:即《讀史錄紀要》卷五十三引孔“上周東遷,秦賜富庶,東達廬山”的說法。),南面和涇河進入渭北的地方,離申國城黎城不到二十裏。因此,晉、秦在殺王並以王平為合法繼承人後,如果不把他們打著“伐戎救周”旗號占領的河西、祁豐等地奉獻出去,勢必會因為占地過多而引起其他諸侯的強烈不滿和反對,也會使他們剛剛建立的、當時居於驪山深國的政權嚴重不安,這對當時的秦晉顯然是不利的。因此,秦、金暫時放棄祁豐、河西之地,以穩固天下諸侯之心,穩固新建立的周平王政權,鞏固已取得的勝利,是明智的選擇。

既然秦晉獻地只是權宜之計,那麽在齊國和河東鞏固了對齊國的統治,在兩國殺廢王引起的國內風波逐漸平息之後,秦晉從周平手中收回齊豐和河西之地就勢在必行了。這從遷時賜之地可見壹斑:宋代出土的項公丁明雲曰:“天遷羅,奇峰賜眾,秦幽宮隱於中。”(《秦·姚輝》卷十壹引)王賜秦之“奇峰”之地,確在項(文)遣董隨兵遷之時。又《疑魯春秋》:“王萍東移,與為王辛苦,賜地。”像明朝的秦湘(文公)壹樣,金朝的侯文也通過護送王萍東移獲得了大量土地。——根據對等原則,這次把河西之地給了金,河西之地和秦壹起給了平王室,以中考時死亡為證,金擁有謝、韓、六安等河西之地。毫無疑問,在公元前747年,當王萍遷到秦晉時,也就是秦晉向王萍政權索要了它。正是由於向皇族索要了棲鳳、河西之地,才使政權在鶴嘴鋤、李之地立足不下,不得不東移。

當和中國決定向周王室要求祁豐和河西的土地時,東方出現了壹個鄭。這是壹個利用周朝之亂新建的國家。十年左右通過嫁給沈侯得到了周天子的認可,在諸侯中並沒有太大的威望。所以新建立的鄭國,自然希望利用皇帝提高自己在諸侯中的地位,密謀控制周朝皇室,假皇帝的生活就是擴張疆土。這壹點,從鄭參與平東遷所獲得的獎賞,以及、鄭伯在桓代的所作所為,也可以看得很清楚。通過護送平,鄭武公不僅得到了虎牢關以東的土地(莊二十壹年杜鑄),還搶得了軍政大權的“清史”之位(隱三年,輔二十五年)。吳公死,其子莊公嗣,忤逆王庭。奉假帝之命,動員及諸侯軍伐魏(隱居元年)、伐宋(隱居十年)、滅徐(隱居十壹年)。有了這個野心,鄭武公自然與秦晉王壹拍即合。

由此可見,平東東遷並不是為了“避戎”或“避秦”,而是為晉、秦、鄭等諸侯所迫。也就是說,正是金文、秦湘、鄭武等“先賢”因護送平東而被迫東遷,在歷史上享有“賈府”、“槍股”(於今司)的美譽。而且他們很有可能故技重施,說平董倩被狗戎所逼,告訴世人“周難避狗戎,東移洛邑”,欺騙世人;並載入史冊,從而欺騙了壹代宗師司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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