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顧
1999年,湖南某看守所的醫護人員神情緊張,他們拿著壹份報告跟看守的獄警說:“懷孕檢測報告為陽性,暫時不能執行死刑。”
獄警十分納悶,這女子剛到看守所時,明明經過了全身檢查,當時並沒有懷孕的跡象,怎麽現在懷孕了?是不是檢測報告有誤?可是看到醫務人員堅定的眼神,他們知道背後壹定有隱情。
這名讓獄警頭疼的女子,她的名字在湖南幾乎家喻戶曉。曾經被人稱為“湖南第壹女強人”,後來被人稱為“湖南第壹女巨貪”。
被告人是壹名美貌女子,她用13年的時間,撂倒40多位男領導,憑壹己之力改變自己的命運,也改變許多人的命運。她就是利用獄中懷孕讓自己躲過壹劫的人。
這位女子名叫蔣艷萍,人如其名,長得漂亮美艷。白皙的皮膚,清秀的五官,高挺的鼻子,凹凸有致的身材,那雙水靈靈的眼睛讓人看完,念念不忘。
這位出生於1958年的女子,有壹個苦澀的童年,她生在農村,因為家庭貧困,讀完初中,便早早輟學。上天給她關閉了壹扇門,但又給她留下了壹扇窗,文化程度不高的她,擁有了壹張漂亮的臉,還有壹個充滿智慧的頭腦。
或許因為小時候家裏太窮,她窮怕了,對金錢有著難以抵抗的欲望。初中畢業17歲的她被分配下鄉,在農村插隊的日子,她不甘心在這裏過苦日子,於是費盡心思想要逃離鄉村。
壹次偶然的機會,她認識了大自己31歲的公社領導,領導見她漂亮,對她關愛有加,她趕緊抓住這個機會,用美色征服了他,很快,在領導的幫助下,她跳出了鄉村這個小圈子,到湘潭壹家工廠上班。
初次嘗到了甜頭的她知道了自己的優勢,也懂得如何快速提升自己,不是通過努力工作,認真學習,而是拿自己的美貌做賭註,在工廠的第二年,有位重要的領導到廠裏視察,廠裏領導見她長的漂亮,讓她當接待員,她趕緊抓住這個機會,精心打扮壹番。
用自己甜美的聲音和火辣的身材吸引了這位領導。隨後又獻殷勤,對他噓寒問暖,在他生病期間悉心照料,領導禁不住他的美色誘惑,與她發生了關系,這次她得到了豐厚的回報,很快就從工廠被調到了長沙碧波商場,當了倉庫管理員。
在碧波商場,她四處尋找機會,她信奉壹個真理:女人玩男人必須要講檔次,要玩就玩有利用價值的男人。在她的觀念裏,女人的身體就是最大的資本,她把這資本發揮到淋漓盡致的地步。
25歲的她再次利用自己獨特的資本,把省建六公司主管機關的壹名副主任成功吸引過來,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這個副主任不是省油的燈,很快就為她申請到了壹大筆的資金,蔣艷萍的業績直線上升,憑著驕人的業績,很快她升到了經理的位置。
就這樣,僅用幾年的時間,她就成壹個普通的工人搖身壹變,變成了枝頭上的鳳凰,她善用自己的美貌和身體,讓原本虧損的碧波商場起死回生,這過程俘虜了壹個又壹個的男人,職務也節節攀升,最後變成了副處級的勞動服務公司的經理。
壹人得道雞犬升天,她家裏的弟弟親人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她因此也得到了滾滾而來的財源。後來,她看中了省紀委副主任陳某和省郵電局局長張某,兩位領導經不住她的誘惑,與她廝混在壹起。
給她帶來了壹項近6億元的巨額而工程,到了1997年,她被任命為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主抓經營的副總經理,這是副廳級級別的位置,她從普通的工人做到副廳級的幹部,僅用了13年,此時的她,僅有37歲。
在十多年裏,她瘋狂斂財,不僅在公司內部安插了自己的親友,在工程建設中,還偷稅漏稅,擡高物價,壓縮成本,最終,她的所作所為引起了下面工人的不滿。壹位花甲老人頻頻舉報她。
2001年七月,案件正式審理判決,她被判處了死刑,此時,她萬念俱灰,可又心有不甘,她在監獄裏靜靜地坐著,面無表情。她把希望寄托在那些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領導身上,她想,只要她什麽都不說,她的那些老相好,為了自己的安全和利益,感受到她的誠意,壹定會想方設法來救她。
果真功夫不負有心人,不久的壹天,壹個特殊的人物到看守所來探望她,那個人對她說:妳的案情很重,不管妳交不交代,從妳家裏已經搜出了1000多萬元的存款,因此妳很有可能被判死刑,現在誰也救不了妳,只有自己救自己。
說完,那個人給了她壹個黑色的袋子,她打開壹看,裏面是漂亮的衣服、化妝品,還有壹萬元。瞬間,她明白了。因為這個神秘人告訴她:在處決之前,妳要盡量想辦法懷孕。因為根據《刑法》規定,懷孕期間不能被執行死刑。
聽到了這個消息,蔣艷萍眼睛壹亮,她瞬間什麽都懂了。從那以後,她壹改自己沈默的個性,每天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不斷在尋找目標。
靠著自己善於交際的能力,很快就和看守所的人員熟悉了起來,她了解到壹個重要信息,監獄的副所長是個貪財好色的人。以這個人的資歷,若在以往,她絕不會看上壹眼,可現在是非常時期,只有這個人才可能救她壹命。
此時的蔣艷萍,雖然年近40,但由於天生麗質,又善於保養,整個人看起來依然美艷動人,當她把目標定在看守所副所長萬江的身上時,她便想方設法接近萬江。
萬江看到蔣艷萍楚楚可憐的模樣,他動了惻隱之心,平時對她格外關照,經常陪她聊天,壹來二去,兩人混熟了,蔣艷萍對他眉來眼去,萬江心神遊蕩。
兩人的關系逐漸變得曖昧,蔣艷萍用神秘人給她送來的壹萬塊錢賄賂了壹名幹警,讓他幫忙買煙買酒,她拿著煙酒到了萬江的辦公室,看到美艷的女子獻殷勤,萬江控制不住了,倆人就在辦公室裏廝混起來。
為了達到懷孕的目的,蔣艷萍每逢周六都會到萬江的辦公室,此時,正是看守所所長回縣城的時候,他們倆趁著這個時機做了不法之事。
只是天下沒有不透風的墻,有壹次,兩人正在約會,被壹名幹警撞見了,悄悄把這情況報告給所長,在某個周六,所長殺了個回馬槍,把兩人堵在了床上。
此時的蔣艷萍還想有金錢和美色來迷惑所長,慶幸的是所長並不為她所動,這件事最終被傳到了上面,萬江被撤了職,並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而所長因為監管不力也被調離了崗位。
事發後,蔣艷萍被秘密轉移到了南海的壹個島上,與外界中斷了聯系,正當她以為要走到絕路的時候,突然傳來她懷孕的消息,她的計謀成功得逞了。2001年的七月,長沙市中院公開審理了這壹樁案件,對被告人蔣艷萍處以死刑的處罰。
2003年2月,蔣艷萍被最高法院改判為死緩,她的余生將在監獄裏慢慢度過。
蔣艷萍的經歷跌宕起伏,充滿了神奇的色彩,讓人觸目驚心,原本罪大惡極的她應當被判為死刑,沒想到她善於利用法律的空子,成功在獄中懷孕,暫時保下了自己的性命。
女子在獄中懷孕不會被判死刑嗎?
曾經有壹部叫《黑冰》的電視劇,其中就有這麽壹個情節,被判處死刑的女子為了避免死刑,買通獄警,將男人的精子運到監獄中,註入體內,最終在執行死刑之前懷孕。
她們通過這種方法躲避死刑的懲罰,這是因為我國法律上對孕婦有很多關照,比如:在職場上,女人如果懷孕了,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她的工資,不能辭退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在家庭生活中,孕婦也得到了特殊的關照,女子在懷孕期間和分娩後壹年內,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離婚,除非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之外。
在法律上,《刑事訴訟法》中有相關的規定,最高法院發出執行死刑命令後,下級法院又在七日以內交付執行,但是如有下面三種情形之壹的,應當停止執行:
1、在執行之前發現判決可能存在錯誤的。
2、在執行之前,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懷孕。
法律如此規定,是為了保障腹中的胎兒的權益,胎兒的母親罪大惡極,但胎兒是無辜的,胎兒擁有生命權,法律會保障他的權益,這體現了人道主義精神。
在我國的刑法當中,對死刑的執行有明確嚴格的規定,如果對方不滿18周歲和正在懷孕的孕婦都不適合死刑。這種不適合執行,是指實行立即執行,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假如孕婦在羈押期,因為各種原因流產了,然後又被起訴送往有關部門審判,她依然被認定為審判期間懷孕的婦女,同樣不會被執行死刑。對於女死刑犯,那怕他們在被執行死刑的前壹秒說“我懷孕了”,也會被立即停止處決。
法律的判決往往不會考慮罪犯通過何種方式使自己懷孕,他們只看重結果,若是真的懷孕了,是不會執行死刑的。因此,這給了某些人可乘之機,有的人故意尋找精子,使自己懷孕,有的人通過美色誘惑他人懷孕,以達到躲避死刑的目的。
在正常的監管過程中,幾乎不可能出現獄中懷孕
女犯人除非被抓的時候不知道自己懷孕了,否則,在獄中懷孕的概率很小,因為看守所裏有嚴格的監管流程。
女罪犯和男罪犯是分開管理的,男警察不能直接管理女罪犯,如果要單獨會見女罪犯,也需要女警陪同和監督。
看守所在押罪犯的時候會進行健康檢查,包括女罪犯是否懷孕的檢查,如果女子懷孕壹個月以上,就能在收押之前的體檢中被檢查出來。
因此,在獄中懷孕的概率很小,幾乎是難上加難,蔣艷萍的例子確實很特殊,由此可見,她的神通廣大。
除此之外,女罪犯懷孕大部分是被收押之前就已經處於孕期中的,有的人恰恰利用了這壹點鋌而走險,在壹些販毒的案例中,經常可以看到孕婦參與販毒,而且性質惡劣,毒品數額巨大,令人頭疼。
女死刑犯懷孕之後,孩子能生下來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女子在獄中只要懷孕了,為了保證腹中胎兒的權益,女罪犯可以申請監外執行。也就是說,她可以暫時離開監獄,申請保外就醫。
在美國,對臨產期的孕婦還會被安排到環境較好的房間,並且被安排定期做產檢。
在我國,犯罪的孕婦也會受到人文關懷,法律允許她們把孩子生下來,懷孕期間,孕婦是安全的,等她生完孩子以後,她還享受壹年的哺乳期。當然,她生完孩子之後,還是要受到相應的懲罰。
但壹定不是被判死刑,可能用另外壹種懲罰方式,比如改為死緩或者改為無期徒刑。這是考慮到孩子出生以後成長的過程需要母親的陪伴。
寫在最後:
我國是壹個法治的社會,法律在懲罰壞人的同時,也要彰顯人文關懷,對於孕婦的特殊關照就是最好的證明。然而,這點不是要讓大家去將法律的空子,而是告訴我們,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做個遵紀守法的公民,縱然躲避了死刑的懲罰,余生在監獄裏度過,也是很悲涼的事。對於獄中生下的孩子也很不公平,所以大家還是要做個遵紀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