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初秋的天氣,樹林裏有壹種淡淡的橙紅色。壹個淡橘色的身影靜靜的站在林緣,夕陽從六角亭射過來,把她的側面染成了金色的剪影。
這樣的畫面在妳面前展開,妳的內心會是壹種什麽樣的感受?
我只是覺得很溫暖。
不是每個人都能壹直面對陽光,把陰霾拋在身後。在壹個充滿仇恨、背叛、分離和無奈的悲劇中,正是這個淡橙色的身影,甩著大辮子,帶著她清脆的聲音和燦爛的笑容,陽光壹般地走來,作為壹個旁觀者。
我喜歡這個女人,所以我壹直記得她說過的話。
“正因為總會有明天,總會有希望。雖然我做錯了,但是已經過去了。即使我在流淚,我也不妨等到明天,因為我今天還有別的事要做!”
只有懦夫和書呆子才會永遠為昨天發生的事哭泣。昨天已經過去了,無論妳花多少時間懺悔,都無法讓時間倒流。壹個真正勇敢的人,會用時間去面對現實,去面對今天,絕不會把自己埋在淚水裏。眼淚洗不掉恥辱,更不能彌補錯誤。如果妳真的懺悔,妳就要拿出勇氣,從今天開始。
想起這樣壹個故事,壹只猴子割了自己的胳膊,它很傷心,於是去找草藥治好了它。當我穿過森林時,我遇見了壹只雲雀。雲雀問它怎麽了,它打開傷口給雲雀看。雲雀在哭泣。走了沒多久,又遇到了小鹿,問它的傷勢。然後他遇到了松鼠,狐貍等等,小猴子給他們看他的傷口。最後,在他能走出森林之前,猴子死於潰爛的傷口。
這樣的死太沒有意義了。誰沒遇到過挫折和困難?誰從未面對過損失和傷害?但是,終究會過去的,因為還有明天。真正勇敢的人不會感覺到痛苦,而是因為這樣的痛苦而學會珍惜,不會在為昨天後悔中失去今天。今天,還有其他事情要做。
壹個人,再努力,再尷尬,都不可怕。可怕的是他沒有夢想。可怕的是他不知道自己想做什麽。王先生用自己的筆為我們創造了壹個陌生的女孩。她壹直熱愛生活,她壹直知道自己生活的目的和意義。
她愛他,還是因為她知道他最需要什麽。
何謂愛情?有人說愛是包容,有人說愛是付出,有人說愛是放棄,有人說愛是占有。我覺得愛情可能只是理解和信任。
“不管妳做什麽,我知道妳會做得很好,而且做得正確。”
她懂得愛,懂得如何被愛,然後她就獲得了幸福。
她勇敢,聰明,近乎完美。於是有人批評她自以為是,故作姿態,得出壹個結論:完美的東西不壹定是好東西,就像好東西不壹定完美壹樣。
我想說的是,完美的好事不壹定存在,但它存在,妳不壹定遇到。更重要的是,即使遇到過,妳是否懂得珍惜?
可見佛由心生,心中有佛。妳看到的壹切都是佛。像太陽壹樣的金子可以忍受創傷,創造奇跡...戀人的知己。
世界上有壹種女人。不管生活在什麽年代,只要心裏想說的話,都會說出來。他們勇敢堅強,世界因為他們而美好。
孫小紅就是這樣壹個女人。
我第壹次見到小紅是在李尋歡和郭松陽的比賽之後。兩條又黑又粗的辮子和壹雙又大又圓的眼睛讓李尋歡不敢看她。她壹上來就果斷指出他們之間較量的漏洞,眼神犀利準確。甚至像李尋歡這樣的特工也不忍心去贊美她。我還沒有妳的肩膀高,怎麽當大師?“讓我看到了她的調皮和倔強。”我叫孫小紅,不是上官金紅的彩虹,是紅黃藍白。《風雲第壹刀》女主角正式出道,李尋歡不知道,正是這個女孩,給他帶來了新的希望和生命,她是上天派來的天使,完成了他的救贖,不同於林詩音蒼白的愛情。
她第壹次見到李尋歡時,她其實想帶他去見她的祖父。但最後她不僅把他灌醉了,還讓他心甘情願地跟著自己到了亭子外面。我永遠不會忘記這出戲。他們有說有笑地來到孫坨子的店裏喝酒。不僅是孫駝子不明白,就連李尋歡也不明白怎麽和這樣壹個小姑娘交朋友。他壹生中最困擾他的有兩件事。壹個是坐下來發現坐滿了人的人都沒喝酒。
記得,李尋歡走在她身邊,感受到她的青春活力,並嫉妒她。小紅的壹句“如果妳是個老頭,我就是個老太婆”泄露了少女心,讓我喜歡上了這個坦率明朗的女孩。
我還記得李尋歡離開的時候,低著頭,撅著嘴,失望的表情表露無疑。她的祖父閃過壹絲老練的目光,緩緩說道:“像李尋歡這樣的男人不容易找到。想要得到他的男人,首先要得到他的心。這並不容易。妳要慢慢想,但是妳把他逼得太緊,會把他嚇跑的。”孫女的心思,爺爺自然清楚,為她指明了方向。
記得,小紅再見到李尋歡的時候,碰巧他正在扇林仙兒的耳光。她的那句“我平時最討厭男人打女人,但是這次,妳打得我好開心。這真是壹大樂事”並說出了我的想法。從此,她與林仙兒的決鬥,顯示了她的成熟、聰明和對女性的理解。她知道女人對什麽都是多疑的,所以她利用林仙兒的恐懼成功勝出。難怪李尋歡也說她在任何方面都是壹個成熟的女人。
還記得上官金紅決戰李尋歡的前期,她把自己想做的事情都寫了下來。她想說什麽,就跟歡歡說,等我做完這些事,我就死了,因為妳要是死了,我活著比死了還慘。這份深情震撼了浪子,於是她爺爺說:“我只能告訴她不要殺人,卻不能告訴她不要愛別人。”
孫小紅是最了解李尋歡的女人,也是最適合他的人。她和最大的不同是,林認為女人的順從和忍耐是美德,而小紅認為女人必須反抗。就像她說的,“不管我生在什麽年代,哪怕是幾百年前,只要是我心裏想說的話,我壹定會說出來。”她壹點也不為自己的感情感到羞愧,而且她顯然被李尋歡打動了。她明確地對他說:“妳害怕對我好,因為妳知道,別人壹了解妳,就會情不自禁地愛上妳,妳寧願被人恨,也不願被人愛。”她在爺爺面前明確透露自己愛上了這個男人,為了他,她求他殺了上官錦鴻。我女兒的心總是向外的,這讓我笑了。當她知道她殺了她的祖父,她後悔了。只有懦夫和書呆子才會永遠為昨天流淚。真正有勇氣承認錯誤的人,也會有勇氣面對現實,永遠不會把自己埋在淚水裏。壹番話讓本想打她的林仙兒自愧不如。小紅遠比她想象的堅強勇敢。
當林詩音第壹次看到孫小紅時,她知道她真的配做李尋歡的妻子。她堅強勇敢。無論李尋歡做什麽,孫小紅都相信他,永遠不會對他失去信心。也許李尋歡對自己有信心,因為她知道她對自己有信心。也許她甚至不知道小紅幫了他多少。
原著中,兩人擁抱了兩次。第壹次是在決戰之前。小紅怕被上官金紅忽悠,不肯讓他進去。“即使我的腿被砍斷,我也要爬進去”這句簡單的話讓我感動。這樣的男人看似平和,骨子裏卻充滿了驕傲。小紅沒有看錯人,也沒有愛錯人。她記得她祖父說過的話。孫小紅眼裏含著淚水盯著他。突然,她走過來,緊緊地擁抱著李尋歡,他憔悴的臉上掛滿了淚水。她摩挲著他的臉,仿佛要用自己的眼淚洗去憔悴的臉——如果世界上只有壹樣東西能洗去人憔悴的臉,那就是戀人的眼淚。李尋歡僵硬的四肢逐漸變得柔軟,最後她伸出手擁抱了她。他們緊緊地擁抱在壹起。因為這是他們第壹次擁抱——也許是最後壹次!離別就在眼前。那是悲傷的眼淚和悲傷的擁抱。第二次小紅和阿飛在鐵門外等著。他們以為是上官金鴻贏了,其實是出來玩的。孫小紅突然撲進他的懷裏,不停地抽泣。她禁不住喜極而泣。這是幸福的眼淚和幸福的擁抱。
小紅最讓我感動的是,在決戰前夕,她看著自己面前即將開戰的愛人,壹言不發。她只是靜靜地看著他,他就要走了。當然,她也知道他再也不會見面了。這壹走,也許不是離別,而是離別。她怎麽能眼睜睜看著他走呢?他害怕她會來,和他壹起去,和他壹起死。如果她這樣做,他只能發狠打暈她,或者點她的穴位,然後叫她好好活著。那場面壹定很悲傷,很感人。但是李尋歡不想讓她這麽做。他心裏的擔子已經夠重了。如果她這樣做,他的感情可能會崩潰。他的性格雖然堅強,但感情卻很脆弱。孫小紅沒有那樣做。她甚至沒有來和李尋歡道別。她沒有昏過去,也沒有離開。她也在看著李尋歡。雖然她看起來很悲傷,但眼神卻是那麽溫柔而堅定。雖然她沒有說話,但她的眼睛在告訴李尋歡:“既然這是妳必須做的事情,就盡管去做吧。我永遠不會阻止妳或打擾妳。不管妳做什麽,我知道妳會做好,做對。”雖然只是看了壹眼,李尋歡的心情不再那麽沈重。因為他已經明白,她是個女強人,永遠不會為此煩惱,不用他說,她也會過得很好。除了安慰和鼓勵,她什麽也沒給他。他心裏真的很感激,因為只有他自己知道她這樣做對他有多大的幫助。他突然覺得自己真的很幸運,遇到了這樣壹個女人。
最後,即使是為了好玩,我也感受到了自己對小紅的強烈感情,沒有放開孫小紅的手。以前,每次聽別人說起林詩音,他心裏總有說不出的愧疚和痛苦,就像壹把鎖把他鎖起來。他總是認為他將永遠承受這種痛苦。他的疼痛似乎沒有以前那麽強烈了。什麽力量解開了他?他和林詩音之間的感情是逐漸積累的,這也是為什麽它如此之深。孫小紅和他的感情是短暫的,但他們經歷了艱辛、折磨和冒著生命危險。這種感覺更強烈嗎?
阿飛終於走開了,是李瑟娥把荀歡的手和小紅的手緊緊地握在了壹起,他知道這雙手舉杯太多,持刀太多,酒太冷,刀也太冷,所以應該好好享受壹下溫柔的滋味。還有什麽比愛人的手更溫柔?阿飛知道孫小紅會比任何人都珍惜這雙手。即使這些手上有劍痕,也會慢慢平靜下來。
古龍快感的結尾很溫暖。浪子終於有了家,有了歸宿,有了理解、信任、愛他的女人。所以即使他認為如果壹個男人請了婚宴,就意味著他要用壹生的時間慢慢還債,但很遺憾,他還是不想讓朋友失望,讓我們失望。
我喜歡小紅,古龍筆下我最喜歡的女人。祝她好運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