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滅亡後,西漢初期仍使用秦制半兩錢,由於允許民間私鑄,錢制較亂,以致出現重僅壹克的莢錢。民間還出現剪邊半兩,也就是壹些投機商將秦制的半兩,用剪刀剪下壹圈,七到八個半兩,就可剪下壹個半兩的青銅,用剪下的銅再鑄半兩,這樣以來,導致貨幣失衡,給當時的經濟造成壹度的混亂,以至於後世出現剪邊半兩很多,呂後發現問題後,積極主張幣制改革,並且親自參與了錢幣的設計,為了防止剪邊,在方孔圓錢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圍邊,定五銖為計重單位,漢五銖從此誕生。五銖錢是秦漢貨幣史上的壹大轉折,實現了中央對貨幣鑄造權的集中統壹。西漢時期的五銖錢,枚重五銖,形制規整,重量標準,鑄造精良。王莽篡漢以後,改國號為新朝,王莽頒布壹系列改變幣制的法令,禁五銖,行新錢,先後規定的貨幣三十余種,其形式模仿周制,等級龐雜,使用不便,不足值的大額貨幣泛濫,苛法強制推行,導致經濟的極大混亂,不久即告失敗。由於王莽禁漢,導致大量的漢五銖被集中銷毀,王莽下令,凡使用五銖或收藏五銖的,重則極刑輕則鞭刑,壹度盛行的五銖錢,遭到了毀滅性的打擊。東漢建開十六年,光武帝劉秀重新推行為王莽改制所壹度中斷的五銖錢制,對社會經濟的恢復起到積極的作用。三國兩晉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國時期,是中國貨幣發展史上的壹個重要轉變期,隋代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統壹標準的五銖錢,同時嚴禁私鑄及其他舊幣使用。至開皇五年隋五銖便成為國內統壹的法定貨幣。唐朝開國以後,通行720年的五銖錢從此退出了錢幣歷史的舞臺,改鑄開元通寶。錢幣從此向唐宋年號、寶文錢制轉變。
西漢五銖
鑒於幣制混亂和鑄幣失控後引起的吳楚叛亂等嚴重後果,漢武帝在統治期間先後進行了六次幣制改革,才使漢初以來壹直未能解決的貨幣問題得到了比較徹底的解決。 漢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行三銖錢,重如其文。這是恢復銅鑄幣名義價值與法定重量相壹致的壹個措施。但是由於三銖錢與四錢重的半兩錢等價使用,於是又導致盜鑄盛行,因此到了建元五年春“廢三銖錢,行用半兩錢”。漢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又從新鑄造三銖錢並造皮幣和白金(銀)幣,還頒布了盜鑄金錢者死罪令。漢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開始又進行了第四次幣制改革。這次改革僅是“廢三銖錢,改鑄五銖錢”。五銖錢的形制都有壹定的規定,錢文“五銖”從此啟用。五銖錢輕重適中,合乎古代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與價格水平對貨幣單位的要求,因而在漢武帝以後的西漢、東漢、蜀、魏、晉、南齊、梁、陳、北魏、隋均有過鑄造,歷時長達739年,是我國歷史上鑄行數量最多、時間最長最為成功的長壽錢。西漢時的五銖錢有郡國五銖、赤(側)仄五銖、三官五銖、宣帝五銖以及小五銖,金五銖等等。五銖錢誕生前夕,因半兩錢瀕臨崩潰,市場壹片混亂,各級政府與商民爭利,都拼命鑄錢,使得通貨過度膨脹,錢幣的購買力急速下降,物價飛漲。民眾無法生存,相繼放棄生產,流亡他鄉,靠出賣勞動力來糊口;或者是鋌而走險,加入私鑄行列,期圖賺取厚利。武帝初年,百姓因私鑄而死亡的近萬人,而私鬥殞命的、畏罪自殺的都無法計算,可見問題非常嚴重。 漢武帝元狩五年,詔令各郡國鑄行五銖錢,稱為郡國五銖,又叫元狩五銖。錢文為“五銖”,小篆書,光背,正面有輪無郭,背面則輪郭俱備。錢直徑2.5厘米左右,重約3.5-4克。“五”字交筆斜直或有彎曲;“銖”字的“朱”頭呈方折型,“金”字頭較小,仿佛如壹箭鏃。少數錢上有壹橫劃。其材料改用紫銅,因而有紫紺錢之稱。但各地技術水平不同,銅礦的成分有差別,官吏了解命令的程度與奉行的態度很難壹致,所以鑄出的錢差別很大,有的與舊漢半兩壹樣,背平無輪郭,有的穿孔大,肉薄,也有肉厚的。壹般地說,都具有偷工減料不夠五銖重的現象,而且越鑄越輕,越晚越粗劣,有重蹈半兩、三銖錢覆轍的現象。政府改鑄五銖錢,主要目的是樹立信譽,穩定金融,使私鑄者無利可圖,自行放棄犯法的勾當,以徹底解決私鑄問題。各郡國官吏,因舊的習慣難改,依舊上下聯手,以謀中飽私囊。漢武帝采納了公卿們的建議,於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收回了各郡國的鑄幣權,由中央政府統壹鑄造,統壹貨幣發行,從而防止了另壹次惡幣的泛濫。 漢武帝收回鑄幣權以後,由漢武帝中央政府統壹鑄錢。三官五銖就是這個時候鑄造的。該錢制作精美,邊郭工整,重量準確,錢文秀麗,為錢中楷模。三官指鐘官、辨銅、均輸(技巧),統指政府鑄錢的機構。中央為推廣均輸法,新設水衙都尉壹官,在長安上林苑辦公。上林苑是政府鑄錢的機構,是漢初在原秦代舊苑的基礎上擴建而成的皇家園林,規模宏大,有離宮70所,周圍面積達300余裏,包括現今的西安、周至和戶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