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滿族男子多穿馬蹄袖袍,腰間系腰帶,或穿袍加雙排扣上衣,夏天戴涼帽,冬天戴邋遢皮帽。衣服以藍色、藍色、棕色的棉、絲、綢、緞等材料制成,褲腿有藍色的腿帶,腳上穿棉靴或皮靴,冬天穿皮烏拉。頂部編辮子,剃掉周圍的頭發。
女式國旗裙
女人喜歡穿齊腳長的旗裙或馬甲。服裝由絲綢、緞子、薄紗或棉麻制成,有各種顏色和圖案。有的把旗袍的表面繡成壹套圖案,更多的是在裙擺、袖口、領口、下擺上鑲嵌壹層層精細的蕾絲。腳上的白襪子,花盆底的繡花鞋,褲腿上的綠、紅、粉等各種顏色的腿帶。搖動妳的頭和翅膀,梳兩個頭或旗幟。我喜歡戴耳環、手鐲、戒指、發夾、絲絨花和鬢角。滿族男女喜歡在腰上或衣服的大裙子上掛飾品。男人有鐮刀,有耳勺,有牙簽,有眼鏡盒,有風扇皮帶。女人有香包和錢包。大多用綢緞縫制,花色繁多,做工精致。
編輯本段的服裝形式
帽子
滿族女無帽,男有帽,分為高頂帽、便帽、風帽、氈帽、秋帽(女子冬季禦寒);鞋子裝飾品
男鞋布迪娜紮,臉上鑲雙丁字褲。冬天穿豬皮或牛皮靴子,大部分老年人穿高腰氈鞋。女子穿木底高幫鞋,底窄頂寬,鞋尖面從上翼突出,兩側綠花,狀如小船。具體有馬蹄鞋、花盆鞋、平底鞋、方頭鞋、尖頭鞋。
佩飾
滿族人佩戴的飾品分為骨飾品、石飾品、珍珠飾品、金銀飾品等。戴哪種首飾要看身份地位。壹般來說,珠寶的質量可以顯示家庭的地位和財富。女式國旗鞋
滿族女子旗鞋,稱為“寸鞋”或“馬蹄鞋”。鞋底中間,也就是腳的中心,嵌有3寸多的木板,木板上包裹著細密的白布。在木頭不能順地的地方,往往用刺繡或珠子裝飾。因鞋底平面呈馬蹄形,故名;還有壹種鞋的底部是花盆形的,叫做“花盆底鞋”;老年婦女和勞動婦女穿的旗鞋,以平木為底,稱為平繡花鞋,又稱“網雲鞋”。滿族女鞋表面繡花,襪子多為布質,鞋底有花紋。滿族女子高幫鞋。滿族女子足,舊俗喜歡穿木質高幫鞋。鞋底中間為木質,前平後圓,上薄下寬。其外觀和著陸標誌像馬蹄鐵,故名。底高三四寸,首都旗後有七八寸。木頭底部裹著白布。鞋面,富人多為緞質,窮人多為布質,均為彩色繡有花卉圖案。素顏無花者最忌諱,故近兇衣。貴族婦女經常用珠寶和玉石裝飾鞋面,或者在鞋頭添加流蘇。女孩子十三四歲才用。民國以後,就很少了。
中式直領上衣
是滿族男子騎馬時經常穿的壹種上衣。馬褂分為各種形式,如大翻領、雙翻領、琵琶翻領等。在馬褂之後,它就成了覆蓋長袍的日常服裝。高領雙排扣,四面開衩,齊腰長,袖子略短,袍袖可露三四寸,袍袖卷在上衣袖子上,就是所謂的大小袖。現在很多滿族人穿的小棉襖就是從馬褂演變而來的。為了騎馬方便,在袍外面套了壹件長至肚臍、四面敞開的短襖禦寒。現在很多滿族人穿的雙排扣棉襖就是由夾克衫演變而來的。
無袖夾克
馬甲不是滿族的原始服飾,而是由漢族的“半臂”演變而來。馬甲可分為壹對翻領、壹個扭翻領、壹個直翻領和壹個琵琶翻領。女人穿的馬甲也要有繡花邊。馬甲上有棉夾,或絲或布,罩在袍外。
大拉翼
清代滿族貴族婦女的發型。它盛行於光緒和宣彤年間。其型,頂發梳成發髻,後發燕尾。此外,用黑緞、絲絨或紗線制成鋸齒形皂板,稱為“頭板”,其底部用鐵絲制成碗狀扣,稱為“頭座”。扣在頭頂的發髻上,用頭發包裹使其固定。這種“高如牌坊”的固定裝飾,使用時戴在頭上。通常在床頭板中央佩戴壹朵大的彩色絹花,稱為“頭直”或“直花”,並加珠、玉、玉簪、步搖、花,或在右側繡壹個彩色的絲穗。這種發型因頭盤像翅膀壹樣展開而得名。
烏拉
大部分是農村滿族人冬天穿的皮制鞋子。用牛皮或豬皮縫制,以葎草為絮料,輕便保暖,適合冬季狩獵和冰上跑步。是頗具特色的滿族服飾之壹,東北農村壹直穿著。
編輯此段落中的顏色和圖案。
滿族服飾的顏色多為淡雅的白色和藍紫色,紅色、粉色、淺黃、黑色也是滿族服飾常見的顏色。白色是滿族服飾中重要的顏色,因為滿族人傳統上有尊白的習俗,白色幹凈而珍貴,白色象征著吉祥。因此,紅色和藍色等其他顏色的旗幟經常用白色花邊裝飾。滿族婦女擅長刺繡。他們在裙子、鞋面、錢包和枕頭上繡出吉祥圖案,如花卉、草藥、鶴和鹿、龍鳳等。滿族服飾通常袖子上繡的花最多。滿族入關後,服飾圖案中經常出現許多漢族的吉祥符號,如祝福、長壽、萬年等。滿族服飾雖然具有濃郁的民族傳統特色,但隨著歷史的發展也在不斷演變。尤其是滿族入關後,與漢族長期雜居,服飾款式、色彩、圖案都有不同程度的演變。臥龍帶也是滿族傳統服飾,也叫馬甲,其實就是壹種無袖的馬褂。它有壹個長及腹部的衣領,大部分在兩邊開衩,並在衣領和翻領等邊緣裝飾有各種圖案。有雙駁頭、大駁頭、琵琶駁頭的方程式,有棉、皮、夾、紗的劃分。內蒙古的滿族男人更喜歡琵琶式的馬甲。公式是把裙子縫成弧形,即裙子從領口到右肩貼胸,但不到盡頭,而是向左拐到肚臍,這樣下裙就缺了壹小段,方便上下馬。女子馬甲多為雙排扣,雙排扣下端多為如意頭,裙擺鑲嵌華麗蕾絲。清代禮服較窄,多穿旗袍,但清末以來仍較寬,多穿在旗袍外面。由於美觀實用,科爾沁右翼前旗滿族屯滿族鄉和喀喇沁旗十個滿族鄉的老人至今仍佩戴。烏拉是滿族傳統的防寒靴和鞋之壹。它是由豬皮、牛皮和鹿皮制成的。形狀前尖後圓。鞋面穿有六個鞋耳,鞋口靠近腳處墊有襯布,鞋耳之間用細帶連接。鞋子比較寬,穿的時候要用“東北三寶”之壹的烏拉卡填充。烏拉因其柔軟、輕盈、行動自由,既能禦寒,又有利於軍事戰役和狩獵生活,所以壹直沿用下來,在內蒙古呼倫貝爾市的壹些偏遠山村仍能見到。服飾文化
明代南移遼東地區的滿族人,既用布,也用皮。努爾哈赤領兵後,服飾混亂,出現了“上下壹律”的現象。直到皇太極時代才開始定制皇冠服。入關後,從皇帝到士兵的衣服,都是定制的,不可逾越。至於遊手好閑的旗手,所有的男人都穿著長袍,用緞子或布做的,有夾克衫和夾克,這在辛亥革命之前是很正常的。滿族女子旗袍發展了很多,喜歡用緞子做。在北京等地流行“十八嵌”的做法,即十八條下擺好看,款式也變成了寬袍大袖,是清朝的壹種時尚。辛亥革命後,旗袍的款式由胖變瘦,分為長袖和短袖。經過不斷的改進,大致的款式是:直領,窄袖,右開大胸,扣扣絆絆,束腰,長度到膝蓋,兩邊開叉。努爾哈赤統壹女真部落,建立後金政權,實行八旗制度後,滿族人都穿旗裝,所以他們穿的長袍被稱為“旗袍”。滿清貴族入關統治全國後,清太宗認為清朝皇帝應該保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傳統習慣,特別是統治者國家象征的服飾制度,作為鞏固國家的基礎。於是他著手制定和完善清朝的著裝制度,三令五申禁止王公大臣學漢人穿褒帶、寬袍大袖。宮廷裏的丫鬟、奴才都要穿滿人的衣服,漢族成年男子的衣著、發型都要遵循滿人的習慣。只有死後下葬,才能穿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