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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逃避的興趣。

我很想養壹只狗。壹只貓就可以了。這個想法我想了很多年,但壹直沒有行動。

我幾乎沒有什麽愛好。有時間就壹個人過。妳在做什麽?我不知道。

我年輕的時候不是這樣的。

當時我就感興趣多了。我過去熱衷於繪畫、吹笛子和編織。有壹段時間我對輪滑很著迷。對酸菜和白蘿蔔充滿期待。當然,我的第壹愛好是種花。

種花對我父母來說沒用。我壹點也不怪他們。大人們忙著養家糊口,整個村子找不到兩三個有興趣種田賺錢的家庭。尊重孩子的愛好?這在他們心目中是不存在的。在出問題之前,孩子沒那麽重要。吃飽喝足就去上學,放學就找地方玩。

我家有壹個大院子。這麽說吧,在裏面再建壹棟房子綽綽有余。但是,這麽大的院子,沒有地方種花。我爸說院子裏的土不適合種花。我不相信。到夏天結束時,我將在整個村莊收集花種。我愛任何花,任何種子都行,尤其是小馬萵苣花,夏天開出五顏六色的花,非常漂亮。據說這種花不挑地方,哪裏都能長。但是,真的,無論我在院子裏種多少花,來年都不會有花蕾。偶爾遇到吉利的年份,會長出壹兩個,但是特別細長,特別細,不分叉。不像別人家,只是屈指可數。我們家都是林黛玉。

正因為如此,我更加珍惜他們。早上上學前看壹眼,中午放學後看壹眼,晚上放學後看壹眼,時不時蹲在那裏。我不指望它們開花。活著真好。萬壹它們開花了,這是壹種意外的喜悅。我會喊著叫上我的朋友和我的兄弟壹起看。完了馬上就走,不能給我踩。然而,似乎沒有人像我壹樣對花如此癡迷。

後來因為花不能活著長出來,我就種了壹小塊韭菜,也是細細的,但至少生命力頑強。我不愛韭菜,但我覺得花需要鄰居。他們不喜歡呆在我們家的原因是因為周圍沒有植物。如果有其他植物,它們應該留下來。

有壹年,壹戶養花的人家允許我從他們家挖壹朵花帶回家。我太激動了,花都有半個大了。只要我回家挖個坑種它們,我肯定能活下去。但是我找不到地方。當時家裏院子裏有兩個草堆,父親不允許我在前面種,因為有花擋道。我不得不把這些花束放在壹起,放在壹個廢棄的井口。可是回到家,爸爸已經給我扔掉了,媽媽說,妳怎麽能在這裏餵花呢?

現在回家看到滿院子的蔬菜。茄子和黃瓜都很大。甚至扁豆也是綠色的,而且很厚。原來的土地很肥,適合種菜種花。

家裏雖然沒有花,但是有狗有貓。家裏最多八只貓,三只大貓,五只小貓。狗幾乎壹直被養在家裏。

貓狗不是因為喜歡才養的。而是因為需要。貓是用來抓老鼠的,狗是用來看家的。壹個東西留在我們家壹定是有用的。只有留下來,才有感情。

貓,有兩只讓我印象深刻。壹個是我們家的,壹個是小家庭的。我們家這個半路出家,脾氣不好。農村的貓雖然都是用來抓老鼠的,但是不抓老鼠的時候也可以用來摸摸玩。這只貓不好。任何人最多只能有三個。第壹個,她還能忍,第二個,它嘴裏開始嘟囔,第三個壹啟動,它就跳起來抓妳。

另壹個是我家的。貓比我們大,而且,這只貓不用餵,扔點東西直接吃。不像我們家的貓,要先嚼饅頭和蝦皮才能吃。因為她的年齡和飲食,她受到尊重。我們不打她,不嚇唬她,很少碰她,她也不想和我們玩。

狗,我印象深刻的有三個。

鄉下幾乎所有的狗都被關在範圍內。我壹出門,狗就到處亂跑。為了讓我們的狗與眾不同,我壹度熱衷於給它化妝。我買了水彩,畫了粉眉,紅腮紅,各種顏色,我畫在她胸前的白發上。我們村裏的每個人都知道我的狗——壹只化妝的狗。我太驕傲了。

還有壹只,是我很小的時候從家裏帶回來的小狗。但是第二天就不見了,我媽說她迷路了。我哭得滿村都是,就是不接受這個蹩腳的理由。後來我媽跟我說了實話。原來有人看中了這條狗,她以三十塊錢的價格賣掉了。我哭得更厲害了,我不是故意打我的。我壹連哭了三天,堅持要拿回來。但是錢大於天,最後狗也沒回來。

第三只狗非常大。我認識他的時候,他才半歲。我打賭他會長得像小牛壹樣大。而且他氣質十足,嚴肅沈默,眼神很別扭。他蹲著的時候,就像壹個愛思考的哲學家。最重要的是,上次我開學的時候他沒看見我,但是我放假回家,他壹看見我就很熟,馬上就認出我來了。再回家度假,狗又沒了。

我媽說他到處抓雞,全村人都來我們家投訴,我們只好派人走了。我問是哪裏送的,我媽說是送去壹個工廠看門的。我問,他很大嗎?我媽說:像小牛,可能是我吃的。

我不能接受壹個英俊聰明的哲學家被綁在工廠裏看大門的想法。但是我救不了他。孩子在家裏除了表達自己的不滿,沒有任何地位。

從那以後,我們家的狗互相比醜,我再也沒有喜歡過任何壹只。除此之外,我壹點印象都沒有。

?現在,我有了自己的家。有地方養花,也有能力養狗養貓。

但是花,我已經不感興趣了。無論多麽美麗或精致。花就是花,和其他東西壹樣。就算路過花市,也根本看不到。但是每年夏末,我都會帶著鮑曉去收集粉色花朵的種子。然後拿個鏟子種在我們樓後的空地上。現在到了夏天,整棟樓都開滿了粉色的花,黃色的花,還有變色的花。我指著花對鮑曉說,妳看,整個社區的粉色花朵幾乎都是我們播下的種子長成的。鮑曉很高興,但在我心裏,我不喜歡它。

我們家沒有花。連壹盆綠葉都看不到。我不會再種花了。

狗,我還是想養壹只。

兩年前,我每天晚上帶鮑曉去公園看狗,它們都是我最喜歡的大狗。但是,我留不住阿拉斯加。夏天太熱了。我不喜歡薩摩耶。大概是太白了吧。我覺得我沒資格留著它。我不會養邊境牧羊犬的。我不能忍受壹只太聰明而不把它關起來的狗。金毛很好,但是很忠誠很真誠。還得養個傻狗。就像小孩子壹樣,傻傻的,運氣好,壹路傻乎乎的吃喝,老了也不會覺得遺憾。

但是聽說狗只能吃狗糧。如果妳給它餵雞鴨魚,那是對它的不負責任和傷害。我相信這個。不僅是狗,人也不能亂吃亂喝大海。他們應該少吃油膩和甜食,少吃鹹的。酒精基本上是對人有害的。

但是,人都知道自己遲早會死,亂吃也會生病。狗應該不清楚。在這種情況下,人還是控制不了自己,怎麽能要求養狗呢?即使活了二十年,也是壹輩子關在小樓裏,沒嘗過肉。他壹輩子做狗做和尚,怎麽可能開心?

不知道為什麽,我壹直很少關註人。但是我對狗和貓很有感覺。猶豫不決,所以壹直沒有自己養過狗或貓。

即使是現在,吃飽穿暖也不再是最終目標。

但是,讓我告訴妳。

興趣就是這麽壹個稍縱即逝的東西,比愛情更不靠譜,比靈感更難以捉摸。當它來的時候,妳覺得它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壹文不值,但當它離開的時候,什麽都留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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