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為威尼斯* * *和中國總督帕斯誇爾·馬利皮耶特(1457-1462)鑄造的“格羅索”銀幣只有兩枚,其中壹枚藏在威尼斯當地的博物館,另壹枚被發掘後放入廣州博物館。
主要用於東方貿易。
幫助威尼斯登上歐洲之巔
這枚銀幣出土的消息公布後,迅速引起了國內外的關註。意大利學者毛裏齊·奧斯卡·帕爾帕(Maurizi Oscar Parpa)在其隨筆中指出,這種銀幣被稱為“格羅索”(Grosso)或“格羅塞托”(grosseto)。有時它被稱為Ducato,或Matapan,但“Grosso”是最常用的名稱,並被官方文件采用。“格羅索”這個名字的由來是因為它的價值是格羅塞托的兩倍。
這種銀幣是在帕斯誇爾、帕馬利和皮埃羅統治時期鑄造的,經常被歸檔,使其低於法定重量。不過,這種在廣州發現的銀幣好像沒有經過這種處理。這枚銀幣的法定重量定為1.402克,含銀量為0.949。
現在在威尼斯博物館的這個,直徑1.9cm,重量1.1.80g,比法定重量少了0.222 g。銀幣正面是威尼斯“守護神”凱爾的雕像。他筆直地站著,面向前方,將壹面長桿軍旗交給馬裏總督帕斯誇爾。總督右手舉著壹面軍旗,左手拿著壹卷關於總督承諾的羊皮文件。
Maurizi Oscar Palpa指出,威尼斯格羅索銀幣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恩裏科·丹多羅時代(1192-1205)。第壹枚鑄幣的確切年代無法確定,大概是1192-1202。這種貨幣體系的建立極其重要。它整頓了當時混亂劣質的貨幣,有利於商業活動的日益增多和繁榮(特別是對東方而言),從而大大提高了威尼斯的聲譽,增強了其政治經濟實力。Grosso很快成為標準貨幣和決定商品價格的貨幣的基礎。
有歐洲古錢幣學者指出,很長壹段時間,格羅索銀幣發行之多,充斥了整個東方,幾乎成為商業上唯壹流通的硬幣。但由於摻假導致的貶值,最後還是身敗名裂。同時1284建立杜卡托金幣。由於其穩定性和高含金量(高達99.7%),人們越來越喜歡用金幣進行交易。
1472年5月20日,威尼斯元老院通過了明確禁止鑄造格羅索銀幣的法律,並斥巨資1萬杜卡托金幣從市場上收回格羅索銀幣。"從那以後,格羅索銀幣已經失去了所有的合法價值."
毛裏齊·奧斯卡·帕爾帕(Maurizi Oscar Palpa)表示,帕斯誇爾省(pascual)總督馬裏·皮埃羅(Mali pierrot)統治時期鑄造的格羅索銀幣被認為是罕見的,“在廣州發現的這枚銀幣可以作為非常罕見的標本”。
從時間上判斷
它應該是從海上來到中國的
毛裏齊·奧斯卡·帕爾帕說:“至少在理論上,不排除這種可能性,即這枚銀幣可能是從威尼斯商人之壹通過陸路到達中國的。但是,我們應該看到,這個假設是不利的:如果不是壹系列偶然的巧合,這枚銀幣不可能在這麽短的時間內到達廣州。此外,我們也沒有什麽可以反駁這枚銀幣是通過海路抵達中國的驚人假設。”
事實上,從墓中所剩不多的遺物不難推斷,多年掌管“利源廣金”廣州港的魏涓,死後應隨其陪葬大量珍寶。肯定有更珍貴的資料能體現“海絲特”的風格,但被盜墓賊毀掉了。
大概是因為少見吧。
讓魏盡快選擇它作為葬禮。
在中國古代,市使、市舶司是管理外國在華商船及相應貨物貿易的官職和機構,也具有今天海關、部分商業局、市場管理局、移民局的職能。由於廣州的外貿稅收對財政尤為重要,廣州的使節們壹直被視為重要人物。城市航運系統始於唐代。
周清利出生於嶺南,是歷史上第壹位城市使者。建立之初,該市駐外使節以“市外交學院”為辦公場所。這壹機構具有雙重職能:壹方面,負責海外各國的朝貢事務;另壹方面,它負責東南海域的貿易和商業。
換句話說,城市大使雖然設在廣州,但其職能範圍超出了區域體系,是國家對外大使。廣州也因此奠定了全國外貿中心的地位,全國除了長安和洛陽,其他城市可以說是首屈壹指。
城市航運制度在宋、元、明三代得以延續。明代浙江、福建的船公司經常罷工,只有廣東的船公司保持相對固定和穩定,其經營的對外貿易也最為繁榮。1370年,根據明政府的決定,在北京南路與東橫街交界處設立廣東博斯。
四年後,由於朱元璋的海禁政策,與閩浙海運公司同時廢止。1403年恢復,壹直延續到明末。明代船政制度的特殊之處在於,它是壹個兩權體系的體系,以職升、副職升、官令為體系,以宦官的監察權為體系,長期並行運行。
我們可以推測,長期關註海外貿易的魏娟,出於對外國商品和貨幣的敏感,選擇這枚威尼斯銀幣與其他珍貴寶物合葬。我們無法判斷它是否在1472年,也就是東地中海地區失去貨幣價值之後來到廣州。
但正如學者所言,無論怎樣的假設都不影響這壹發現的歷史意義,它再次證明,在每個時代,不同文化之間都有頻繁的接觸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