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在25日承認了罪行,在新聞發布會上已經說過了。他承認在妻子睡覺的時候殺死了她,肢解了她的屍體並把她扔了。而且據民警說,經過抽化糞池等偵察,肯定是驗證了他說的話!
而且必須有直接的線索證明是他殺的,比如工具上的指紋。不然妳怎麽能直接舉報他殺了賴女士?警察不會亂來的。而且直接認定徐是有預謀的故意殺人,應該是鐵證如山。
他有同夥嗎?這裏我們要考慮的不是徐是否是共犯,而是他作案時是否有共犯!
淩晨3點,監控顯示地下車庫出現壹個人影。這個人是徐某某嗎?是他的搭檔嗎?目前還在調查中,稍後壹定會公布壹些細節!
有沒有人懷疑他兒子參與其中?警方通報的內容是徐某某因家庭矛盾對賴女士不滿。可能是什麽矛盾?
我們知道他們屬於二婚家庭,家庭關系復雜,這樣的家庭本身就會有各種矛盾!
我們來分析壹下,徐某某與賴女士結婚這麽久,女兒11歲。如果她對賴女士不滿,為什麽這麽大了還對女兒動手?
賴女士名下有兩套房,壹套是他們居住的地方,壹套是群眾反映的。有壹次,徐想把另壹套房子過戶到前妻所生兒子名下,用於結婚,賴女士拒絕了。
這是導火索嗎?那麽賴女士死亡的受益人是誰呢?那妳想想,徐是不是有幫兇?
好了,就這些,歡迎評論討論。
在賴女士壹案中,為什麽很多人認為徐某某可能是替身或者共犯?我認為有幾個原因:
1.他和大女兒家壹起去公安局報案。壹方面可以說明他有罪,另壹方面也可以說明他在包庇誰?吸引警察對他的註意?會不會是他兒子?要知道,他之前因為房子問題和賴女士吵過架,想把賴女士拆的房子給兒子壹套做婚房,賴女士不同意。
2.壹個人在不到兩天的時間內殺死、肢解並運送壹個活人,難度大嗎?尤其是連警犬都找不出屍體處置的破綻。壹個人作案是不是太勉強了?
許被警方控制沒多久就交代了,這也是壹個特別大的疑點。試想,如果壹個人策劃了殺人的全過程,他不會輕易說出犯罪事實,那麽他怎麽會這麽快說出“真相”呢?而且我們也不知道這個事實是真是假。
都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在家鄉的鄰居和村民眼裏,他壹直是個好丈夫的形象。妳怎麽能說他崩潰就崩潰呢?當然,也有壹種可能,他是個“偽君子”,知其面不知其心。
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觀點,感謝閱讀!
我深深懷疑這個案子不是壹個人幹的,壹定有第三個人參與!有四個原因:
1,夫妻結婚10多年,育有壹女。夫妻之間肯定是有感情的,所以用這麽殘忍的手段也不在乎;2.案發當晚,鄰居聲稱什麽也沒聽進去,警犬也沒聞到原因,說明殺人現場不在屋內而在別處,有夥同他人之嫌;
3.最想賺錢的不是徐,因為他已經結婚生子,徐的兒子最急需來壹套房子;4.直到警方重點調查徐的兒子,徐才松口,承認自己承擔了全部責任。護犢之心可見壹斑。
因為我們都知道壹個道理:生活中,身邊的人是最可怕的,也是最有可能傷害自己的。
許的兒子可能有* * *壹起作案的可能。本來他的婚房是* * *的話題,兩人並沒有住在壹起。這起謀殺案蓄謀已久。另外,案發當天淩晨3點42分有人經過監控錄像裏的車庫。這次不是過年。這個時候有人出現是不正常的。這麽久沒聽說水被偷了。公安民警用的是衛星定位。
如果妳看到後續報道,明白他們是初戀,後來毀了家庭,在壹起的關鍵是有個女兒,夫人很愛他。不管怎樣,他都不應該殺了他。從戀人到各自離婚在壹起難道不值得珍惜嗎?他兒子是幕後黑手嗎?
如果有,他會掩蓋。正常情況下,體重100多斤的人,就算去骨也有幾十斤肉。這些肉要用手剁碎,然後壹點壹點的沖走,要花很多時間,還要預留時間清理現場,通風除臭。這些任務必須在24小時內完成。骨頭的處理才是真正的難點。我不敢多帶。我必須帶他們出小區幾次,我自己帶不了。不然壹天進出的次數太容易給人留下印象。因此,這必須在某人的幫助下實現。
說實話,我不認為有幫兇或者替罪羊。
很多人認為他有幫兇或者替罪羊。提到的人其實指的是他的兒子。為什麽?因為不是他想要房子住,而是他兒子需要婚房。沒有婚房他怎麽娶老婆?所以很多人懷疑他兒子,認為要麽他們合夥犯罪,要麽他兒子犯罪,他背黑鍋。
我覺得不可能,因為他兒子不和他們住在壹起。如果他想在晚上來帶走這位女士,他就必須進門,到徐和他妻子睡覺的地方,把這位女士勒死或悶死。如果只是他兒子壹個人作案,完全不可能。畢竟許還睡在他旁邊。他怎麽會不知道呢?所以只有從犯的可能。
但如果那天他兒子進了小區,警察會不知道嗎?他們查了6000多個小時的監控錄像。如果徐的兒子在這裏,他就會被找到。而且那晚案發後,我要離開小區,不可能完全避開攝像頭。我肯定會被拍照,但我沒有。而且案發後警方應該也確認了他兒子沒有作案,所以基本排除了他兒子的嫌疑。
而且警方通過這麽多天已經查出徐某某,確定他就是兇手。警方壹定是掌握了證據才會公布真相。人們懷疑他有幫手。他們質疑警察的辦案能力嗎?
雖然警察有時會犯錯,但概率很小。
說起來,他兒子也是受害者。他父親殺了繼母,他也和小女兒壹樣受傷。最心痛的是他要接受那麽多人的懷疑和謾罵。
語言暴力可以毀掉壹個人,希望大家手下留情。
因為這個殺人案件的復雜性,幾乎壹個人是不可能或者很難完成的。根據警方公布的信息,兇手徐在殺害妻子之前,故意剖開了自己的小女兒,但不知道殺害賴女士的具體時間是在淩晨還是白天。因為女兒在家是不可能演戲的,所以可以開女兒。壹定是白天。
網友猜測,許的壹系列犯罪手段,比如剁骨頭、挑肉,什麽絞肉機、破壁機之類的工具,全都是假設的。
說實話,肢解壹具體重超過100公斤的屍體並不需要太多時間。只要這個人有豐富的屠宰經驗,處理屍體的方法和處理動物是壹樣的。
然而,大多數網民低估了徐的能力。他真的有屠宰經驗,也做過魚粉,知道怎麽處理骨頭,但這壹切都只是猜測。
在我看來,在壹起有預謀的殺人案件中,兇手壹定是把所有的環節都考慮清楚了。就像電影裏那樣,兇手可能坐在家裏,看著家裏的刀、浴室、馬桶、水管,然後就能設計出壹套合適的分屍流程。
但根據警方的調查結果,本案應該沒有其他同案犯。如果有同夥,肯定有行動軌跡。另外,沒有誌趣相投的人,也不可能和別人壹起冒險去做這麽殘忍的事情。那麽,這樣的幫兇存在嗎?目前不存在。
今天看到新聞報道,徐的鄰居壹夜之間搬走了。鄰居也有嫌疑嗎?是“潛逃”嗎?我覺得不太可能。可能只是覺得住隔壁睡不好吧。
這是壹個很好的問題,確實有很多人有這個想法。
如果全案都是徐老師壹個人完成,那就需要極高的專業度,無論是屍檢,還是過硬的心理素質,以及諸多反偵查手段。
壹個人很難在5號淩晨消失屍體,用枕頭悶死妻子,早上離開女兒,然後準備處理屍體。短短幾個小時,屍體就能被完全處理掉,所有的血和血腥味,包括壹些屍體組織,都被粉碎,通過下水道沖走,大骨頭被包在袋子裏。
按道理,這些流程很難壹個人完成。就算他之前有殺鴨的經驗,人的身體也不可能這麽快。
必須在小女兒回來之前消除壹切痕跡。很難想象壹個人能做到如此完美。第二天晚上警察回來報案,警察來做筆錄,沒發現什麽異常。警犬也是壹樣。沒什麽可疑的。就像仔細思考壹樣。
為了房子,為了錢?房子和炒股的錢有沖突。至於這兩個主要矛盾,在大家看來都是很普通的矛盾,不會殺妻。
我和賴女士有孩子,110米的房子是以我和我小女兒的名義買的,沒必要殺了賴女士才能拿到房子。沒有任何意義。
平時接受采訪太淡定了。仿佛整個案子都與他無關。
很難想象情侶之間會有十幾年的深仇大恨,結婚十幾年了,早就把雙方的鋒芒打磨的爐火純青,進入了婚姻的最佳狀態。
每次回徐先生老家,都顯得那麽恩愛,夫人來做飯,扮演賢妻良母的角色。
在這樣的婚姻裏,有什麽樣的深仇大恨值得用死亡來逼迫,很難想象自己最愛的人被肢解。
以上有很大疑點,有沒有共犯,有沒有替罪羊。壹切以警方公告為主,很快會有答案。
首先,有壹點可以肯定,徐某某已經坦白了自己,是他親手殺了賴女士。
那麽為什麽有人認為徐某某可能是頂嘴或者是幫兇呢?我認為有以下幾點:
1,畢竟是結婚多年的老夫妻,大事不會那麽辛苦;
2.至今作案動機不明;
3.半夜被殺,淩晨清理現場,不是壹個人能完成的;
4、面對面試,壹點都不緊張;
其實這些都只是對案件的疑點,並不能說明徐某某是替罪羊或者共犯。
我認為,在整個案件中,徐某某完全可以犯:
1,當過兵,反偵察意識強;
2、殺鴨、去骨、割肉不要太容易;
3.警方發布,此案是有預謀的,所以整個作案時間是充分的,作案過程預測了無數次,如何殺人,如何肢解屍體,如何處理現場,如何躲避監控,如何利用天氣等等。
4.我覺得作案動機很明確,就是房子和錢。和前妻生的兒子需要房子,畢竟現在婚房是必需品;錢是妳需要的,股票負債。
綜上所述,我認為賴女士壹案不存在共犯,不存在頂罪的可能。現在我只等警察宣布動機。至於過程,警方已經解釋過,太血腥了,不能公布。
其實再大的矛盾糾紛,也不會對床邊的人那麽狠。案件過程如此曲折,案件發生的可能性就會增加。
總之壹切結果都要等官方公布。只有公布了真相,我們所有的疑惑才能得到解釋。
有這樣的錯覺是因為警方發布的信息有點模糊。乍壹聽,好像沒什麽問題,但仔細想想,邏輯問題很多。警方宣布這位女士是在睡覺時被殺害的。第壹個謀殺現場是在她家裏的床上。他是怎麽殺死他的?先噎死?勒死嗎?再分屍?還是妳只是肢解了屍體?床上和地板上的家具上會有很多血跡和犯罪痕跡。這些痕跡是不可能清理幹凈的,除非把房子徹底砸了,重新裝修,警察在現場可以通過壹些科學手段搞清楚。如果是,警方懷疑他不會第壹時間抽糞,而是去他家查看第壹現場。讓網上的當事人看到抽糞的圖片是極不合理的,因為那很可能會嚇到當事人,導致他落荒而逃。
其實我確實有這個想法,所以我想知道這個人如果自殺是怎麽做到的。懷疑的理由如下:1。他是如何在壹夜之間殺死壹個大活人,然後分屍的?所有上過解剖課的醫學生都知道,壹節解剖課需要3到4個小時,3到4個人壹組只能處理身體的部分。他是怎麽在這麽短的時間內做到的,即使不用像解剖課那麽細心?2.如果碎屍在屋內,會留下大量的血跡和殘留組織,處理人體組織時氣味會特別強烈。他的小女兒總不能什麽都不覺得吧,警察進屋應該有很大的氣味。3.肢解壹具屍體需要很多工具。晚上很安靜,房子隔音不好。它肯定會發出很大的聲音,但他的鄰居沒有聽到聲音。4.人體的骨骼非常堅硬。他是怎麽把它們拿出來扔掉的?顱骨,骨盆,股骨,這些硬骨頭怎麽處理?大量的血是怎麽讓它不留痕跡的?這幾點壹直沒搞明白,因為壹個人能在這麽短的時間內處理掉壹具成年人的屍體,實在不可思議。在案情即將敗露的時候,他沒有跑,而是淡定的呆在家裏,仿佛等著被抓,這和壹般人的思維不壹致!除非他是故意拖延時間,故意不跑,為了給某人足夠的時間逃跑。所以感覺就像他自己拿走了壹切,為了藏起壹個人!個人意見,請參考警方調查報告。
有共犯的可能性很大。如果有幫兇,應該是他最信任的人,所以如果有,最大的可能是徐先生前妻生的兒子。
因為這種話從壹開始就不能對別人說,因為只要徐先生說了,別人就不會幫他?來吧。當這位女士死後。這個人會知道是徐先生幹的,如果別人知道了,徐先生會有危機感。
建議警方調監控,看看徐先生殺人後有沒有大包小包拿什麽東西或者帶著箱子出門。如果有,估計是夫人的頭和骨頭!
如果妳什麽都沒拿出來,估計妳有同夥了。壹起殺人後,壹起被肢解。將屍體肢解後,徐先生會在家裏處理女屍肉,同夥會拿出作案工具和女屍的屍骨!
建議警察查壹下監控,看看他兒子在命案前後兩天有沒有來過!如果他來過,我們看看他兒子什麽時候走的,他走的時候手裏有沒有東西!如果有,很可能是夫人的頭顱和屍骨,以及殺人、分屍的工具。
如果真的有共犯,而且是自己的兒子,那徐先生肯定不會說,只能靠警察調查了!因為徐先生知道殺人是要判死刑的,反正是要死的,所以這個時候不能牽連兒子。
妳認為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