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貸款詐騙,是指借款人或信貸機構內部人員采取捏造事實、隱瞞真相的做法,騙取信貸機構的貸款。隨著經濟下行和行業競爭加劇,各種騙貸案件層出不窮。通過壹些典型的騙貸案例,希望對妳識別騙貸有所啟發和參考。
案例1——廣西玉林信貸員以143村民名義騙取800萬貸款被抓。
主要問題:員工道德風險,假貸款
近日,多家媒體報道,廣西玉林市陸川
所謂貸款詐騙,是指借款人或信貸機構內部人員采取捏造事實、隱瞞真相的做法,騙取信貸機構的貸款。隨著經濟下行和行業競爭加劇,各種騙貸案件層出不窮。通過壹些典型的騙貸案例,希望對妳識別騙貸有所啟發和參考。
案例1——廣西玉林信貸員以143村民名義騙取800萬貸款被抓。
主要問題:員工道德風險,假貸款
近日,多家媒體報道,廣西玉林市陸川縣某金融機構信貸員以143村民為名,騙取金融機構貸款800多萬元,歸自己使用。近日,陸川縣檢察院以涉嫌騙取貸款罪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據媒體報道,犯罪嫌疑人鐘某因參與六合彩而輸錢。為了籌集資金,繼續參與賭博,他打起了騙取貸款的壞主意。2013至2015兩年間,鐘某騙取村民在自己不要的借款手續上簽字,私自開設村民賬戶供自己收款。
鐘某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辦理貸款時村民保管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等材料,以村民名義申請貸款並用於自己賭博。隨後,有村民發現存款莫名其妙被金融機構劃走,甚至欠了幾十萬的錢。至此,鐘騙取貸款的事實浮出水面。
據媒體報道,截至2016年2月,鐘某* * *冒用143村民名義騙取貸款800余萬元,其中壹小部分用於償還所騙取的貸款。
案例二——表親合謀詐騙銀行60萬元。
主要問題是員工道德風險、內外勾結
2065438+2005年2月,運城某銀行負責人向運城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反映,其下屬支行負責人徐某某至今未收回貸款60余萬元,涉嫌非法放貸,請求立案偵查。接報後,經偵大隊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調查,發現徐某利用職務便利和貸款審批權、發放權,與其堂弟李某串通,操縱、非法發放貸款60余萬元,全部用於其與其堂弟李某合夥經營的企業經營。由於企業經營不善,60多萬元貸款全部打水漂。2015年3月,許被抓獲,同年10月,許被法院判刑。案發後,李某某壹直潛逃外地,公安機關多次追捕未果。4月15日,專案組偵查民警得到可靠信息,在河南鄭州發現其蹤跡。4月16日,專案組立即趕赴鄭州,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在某賓館內將李某某抓獲。經審訊,李某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經查,2014年,李某與表弟許某商量,利用許某在銀行的便利,借了壹筆錢做生意。合謀後,由李某某擔任公司法人,後由李某某申請,並找張某某、李某、等親友作擔保,分三次出借60余萬元用於企業經營。結果由於經營不善,他不僅沒賺到錢,甚至連籌款都賠光了。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壹步審理中。
案例三——煙臺海參養殖戶因騙取2600萬元擴大經營規模被拘留。
虛假信息和貸款收集涉及的問題
據新聞報道,煙臺蓬萊海參養殖戶王某今年3月18日因騙取貸款被煙臺開發區警方刑事拘留。王經營海參生意。原來生意極好,擴大經營規模需要大量資金。為獲得銀行貸款,王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做虛假陳述等方式騙取銀行貸款,金額達2600萬元。
王是煙臺的壹位海參養殖戶。他這幾年養殖海參賺了點錢,想在福建海域進行規模化養殖。因為缺乏投資資金,他想到了向銀行貸款。恰在此時,煙臺某股份制銀行推出了針對水產養殖戶的貸款業務。銀行的貸款業務是“三三聯保”式,即三個符合貸款條件的主體可以互相作為擔保人。審批通過後,三方可分別放款300萬,放款成功後,三方可得900萬。
王覺得銀行的這項業務正好可以解決他的燃眉之急,但相比條件,想貸款又缺少擔保人,於是王想到了家裏的親戚。
王用他常用的微信找到他的親戚,讓他們在相關文件上簽字並按上指紋。就這樣,他偽造了貸款所需的文件。沒想到,王的這些虛假材料居然通過了銀行審核,貸款順利獲批。
王以“三三聯保”的形式獲得三組貸款,兩組900萬元,壹組800萬元,共計2600萬元。大量的資金被王用來擴大規模,他在南方水域的養殖攤子也鋪開了。
然而,從2013開始,海參加工業持續低迷,王的海參養殖加工生意開始風雨飄搖。
王某從銀行獲得貸款後,往年能夠按期還款,但從2014年下半年開始,王某壹直無法償還銀行貸款。無奈之下,銀行向開發區警方報案。民警受理後,通過調查發現,王用來申請貸款的信息中有多名貸款客戶存在虛假信息,資金被套取使用。相關人員涉嫌騙貸。
2016 3月17日,開發區分局決定對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出具刑事拘留證明,並於次日在犯罪嫌疑人王某住處將其抓獲。目前,王可能因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貸款被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四——男子為豪車夢想詐騙銀行,最終以合同詐騙罪被判刑。
主要問題是還款能力不足,提供虛假房產證和收入證明。
據新聞報道,大慶的小劉因為看著身邊的哥們買車。為了面子,他在明知無力還款的情況下,通過朋友介紹與某銀行簽訂了信用卡汽車專項分期付款合同。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小劉提供虛假的房產證和收入證明,騙取某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擔保,從銀行獲得近20萬元購車款。
因為小劉連續幾期沒有收到還款,而且經過調查,小劉買的車也去向不明,所以銀行選擇了報警。小劉隨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最終,龍鳳區法院審理後認為,小劉在與某銀行簽訂合同時,提供虛假資信證明,隱瞞真實情況,已構成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1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
案例5-濰坊三名男子因偽造財產並以拒絕歸還為由詐騙270萬元而被捕。
假行駛證、房產證、土地證和流程漏洞涉及問題。
傅某、馬某、張某在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從事不銹鋼生意2011年。壹個叫付某某的人找到他們,問他們需不需要貸款,說有“門路”幫他們辦手續。由於沒有財產抵押,三人偽造了虛假的車輛行駛證、房產證、土地證等財產證明壹起交給付某某,要求其辦理貸款。
付某某曾在某銀行信貸部工作。他對貸款流程非常熟悉,認識幾個業內熟人,知道銀行管控不嚴的漏洞在哪裏。三人把假的房產證給了付某某,每人還付給他2萬元中介費。付某某幫張某借款70萬元,幫張某、馬某借款654.38+0萬元,期限654.38+0年,並與三人約定由他償還70萬元。
成功騙取貸款後,付某、馬某、張某將部分錢款用於自己創業,其余用於消費。放貸後,銀行多次要求三人還款,但三人拒絕還款。濰坊市奎文區人民法院判決後,三人仍拒不還款,三人中無可執行財產。5438年6月+今年10月,奎文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銀行報案後立案偵查,抓獲付某、馬某,為銀行挽回經濟損失46萬元。
目前,付某、馬某因涉嫌騙取貸款已被取保候審,張某被列為網上追逃對象。
案例六——女子偽造30張假證詐騙720萬元,藏匿兩年後終於落網。
主要問題是提供假證。
劉於2012在泉州經營壹家汽車貿易公司,向銀行申請銀行承兌匯票3張720萬元。每張賬單的還款日大約是半個月。到了還款日,她已經無力償還。
於是,她找到壹家擔保公司,從擔保公司借錢給銀行。再從銀行貸壹筆錢,歸還給有能力按時還款的擔保公司。這個操作到第二筆的時候,銀行就停貸了。沒有銀行貸出的錢,不可能從擔保公司貸到款。
她找了30本機動車合格證抵押給擔保公司,繼續向銀行還貸。同時,她又以同樣的形式向兩個朋友借了40萬、60萬。之後,她就消失了。
找不到她的人,擔保公司的人員拿出抵押的30本機動車合格證,發現是假的。報警後,警方確認該證明系偽造,並將她列為2013號逃犯。
藏匿兩年後,劉日前被公安機關抓獲。目前已被檢察院批準逮捕,準備移送起訴。
案例7-聯合“內鬼”貸款詐騙案
主要問題是內外勾結,信息不實。
2003年8月,廣東佛山著名民營企業家馮明昌因涉嫌金融詐騙被司法機關審判。但在2003年2月,他剛剛當選為廣東省40位“最佳民營企業家”。
此後,馮旗下、有著“亞洲最大膠合板生產基地”美譽的板材因資金鏈斷裂而停產。華光板塊曾經擁有員工1萬多人,年產值20億元。
同年6月165438+10月,由中央和廣東省有關部門組成的“806”專案組進駐佛山市南海區。2004年春節後,馮明昌被正式拘留調查。
2004年6月,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向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提交的審計報告中披露,廣東省佛山市私營企業主馮某利用其控制的65,438+03家關聯企業編造虛假財務報表,並與銀行內部人員勾結,從中國工商銀行南海支行獲得貸款742,654.38+0萬元。
據悉,截至審計時,余額為6543.8+0.929億元。其中大量貸款被轉入個人儲蓄賬戶或直接支取,有的甚至通過非法渠道匯往國外。經初步核實,銀行貸款損失超過6543.8+0億元。
最終,中國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原副行長馮明昌、葉家生、南海分行原行長林宇星、佛山分行原行長林俊江均受到嚴懲。
案例8——農行包頭貸款詐騙案,涉案金額1.1億元。
主要問題是內外勾結,信息不實。
2005年3月,銀監會通報了中國農業銀行涉嫌非法經營大案:在不到壹年的時間裏,銀行工作人員與信用社、社會不法分子相互勾結,通過挪用資金、虛假出具大額存單等方式,騙取銀行資金654.38+0.1億余元。
2004年,內蒙古銀監局在銀監會的統壹安排下,組織開展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擔保貸款現場檢查。包頭銀監分局在對中國農業銀行包頭分行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個別工作人員在匯通支行、東河支行辦理個人質押貸款、貼現時,與信用社、社會不法分子相互勾結,騙取銀行貸款。
檢查發現,2003年7月2日至2004年6月4日,中國農業銀行會同縣支行市府東路支行、東河支行工作人員,包頭市達茂旗農村信用聯社所轄部分信用社與社會人員勾結作案,挪用同業資金,虛開大額存單,辦理假質押貸款,違規貼現,高息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現已查明涉及98只基金,金額為。
案例九:某國有銀行某支行被兩家空殼公司詐騙2600萬元。
主要問題是員工失職,空殼公司。
某國有銀行從化支行被廣州兩家殼牌皮包公司騙取貸款2600萬元。2015年,廣州中院以玩忽職守罪,判處分行副行長、金融業務分中心經理、兩名信貸員,刑事責任1年9個月至3年不等。
2011年6月,時任某國有銀行從化支行客戶經理(即信貸員)李(女)在辦理廣州大祥軟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祥公司”)貸款業務時,未進行嚴格的現場調查核實借款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並出具調查報告,貸前調查流於形式,貸後監管不嚴。但小企業金融業務分中心經理匡、分管信貸業務的副行長未深入調查核實並同意確認,致使該行被張某等人利用大祥公司詐騙2000萬元,致使案發時該行損失近16萬元,造成不良貸款。
幾乎與此同時,另壹位客戶經理吳某在2065438年10月+0165438+2月辦理了廣州彭懿貿易公司(以下簡稱“彭懿公司”)的貸款業務。也未對借款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進行實地調查核實並出具調查報告,致使銀行被張等人利用公司騙取貸款600萬元,至案發時損失423萬元。
原因很簡單。信貸員沒有進行詳細調查,因為業務是領導介紹的,客戶經理李交代,大祥公司是小企業金融業務分中心經理匡介紹的。他們壹起實地查看,發現地址與營業執照不符。對方解釋說他們剛搬到新地址。李還交代,由於對方提供了公司對賬單和銀行流水,她默認了核實公司實際經營情況。丁簽字時,李沒有仔細比較。
信貸員吳某供認,由於彭懿公司是由副行長陳某介紹的,他沒有進行實地考察。在跟蹤貸款去向和貸款人貸後經營場所時,他並沒有去現場查看,只是讓貸款人把相關資料發給他。副行長陳某承認,他不知道銀行員工在貸款前是否實地考察過這兩家公司。他對銀行的貸款被騙負有責任,因為他未能了解這些貸款公司的真實情況。
案例10:山東七公司通過貿易融資騙取近4億匯票。
主要問題是虛擬貿易。
2014年8月,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壹起票據承兌詐騙案。郭某,山東省濱州市博興縣人,與妻子設立淄博永馳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馳汽車”)、山東鴻昌達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昌達汽車”)等7家關聯企業,通過關聯企業之間的虛假購銷合同,騙取工商銀行、商祺銀行、山東博興農村合作銀行、農業銀行3.965438。
郭等人被提起公訴後,2013年,博興縣人民法院以騙取票據承兌罪對上述7家公司及郭作出判決,其中判處郭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65438+萬元。壹審判決後,郭不服,提起上訴。原因之壹是金融機構應當清楚購銷合同雙方是關聯公司,購銷合同是否真實。他本人沒有使用欺詐手段取得票據承兌。2014年8月7日,濱州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郭利用上述7家公司簽訂虛假購銷合同,騙取銀行承兌匯票11次,* *金額共計391萬元,敞口金額1.823億元。其中,工行濱州濱銀支行承兌匯票兩張,金額4000萬元,敞口654.38+06萬元;商祺銀行博興支行,金額15萬元,敞口750萬元;農村合作銀行龐家支行,總額3600萬元,敞口10.8萬元;農行濱城支行辦理承兌匯票業務6次,金額3億元,敞口6543.8+0.46億元。
後者承兌敞口到期後未能償還的,由擔保企業代為償還。之前曝光的3000萬,擔保企業賠償654.38+00萬,農行墊付2000萬後,對鴻昌達汽車提起訴訟。截至2014年7月,14,農行已追回15510,000元,接收鴻昌達汽車12輛半掛油罐車,應不會造成實際損失。
郭等人使用的方法並不高明,就是掛靠企業“左手倒過來”,簽訂虛假銷售合同。以金額最大的中國農業銀行為例。2012年3月20日,郭以鴻昌達汽車公司的名義偽造公司與永馳汽車公司的購銷合同,向中國農業銀行濱城支行申請承兌匯票6000萬元,支付保證金3000萬元,敞口3000萬元,到期日2065438。僅隔壹天,201,2012,郭再次以同樣手段在濱城支行辦理了8000萬元的承兌匯票,支付保證金4000萬元,敞口4000萬元。
此外,郭燦實際控制的7家公司僅從名稱上看出壹些端倪,很多同名公司如“宏昌達”可能之前就有關聯。
案例11——浙江貸款詐騙第壹案:“陰陽賬戶”貸款詐騙案。
主要問題是空殼公司,陰陽賬戶
2006年2月23日,65438,交通銀行某支行向杭州市公安局報案稱,浙江誌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誌軍公司)法定代表人何誌軍涉嫌騙取銀行數億元貸款,已潛逃境外,請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隨著公安機關的調查,壹起令人震驚的案件逐漸浮出水面。
從2003年到2006年8月,誌軍公司突然出現了100多家註冊資本超過1000萬元的子公司。子公司的老板都是公司員工,有的甚至是食堂大廚。這種異常現象已經引起了公安機關的重視。接報後,2007年6月5438+10月5日,杭州市公安局決定對誌軍公司、何誌軍涉嫌合同詐騙壹案立案偵查。2007年4月23日,杭州市檢察院對在逃的何誌軍批準逮捕。
檢察機關指控,從1995至案發,何誌軍指使王成福、臧作誌等人在全國各地設立了140余家關聯公司,即所謂的“誌軍系”,但這些公司在工商登記時,將自己沒有實際出資或參與經營決策的下屬、親友登記為“名義上”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
據調查,大部分智駿企業都有兩套報表系統。為工商和稅務提供壹套真實報表系統,稱為賬戶A;另壹套虛報制度提供給銀行貸款,稱為乙賬,這套乙賬虛增資產、銷售收入、凈利潤和銷售成本,減少長期投資。這兩套“陰陽賬”用了好幾年,在非法貸款詐騙過程中屢試不爽。
2003年上半年至2006年8月,何誌軍在明知自己完全沒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情況下,仍指使君智部工作人員提供修改後的審計報告復印件,編造虛假財務報表,偽造工業品購銷合同,提供虛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等資料,以“空殼”君智部西亞公司、凱利達公司、CIMC公司、久源公司、陳星公司、安泰公司等名義相互擔保,先後騙取交通銀行、安泰公司。
案例12:北京最大銀行騙貸案:農商行高管內外勾結,空殼公司騙貸7億元。
主要問題是空殼公司,內外勾結
2012 10 6月1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本市最大的銀行貸款詐騙案進行了宣判,最終對原北京農商行8名高管進行了宣判,其中包括該行中央商務區原支行行長田軍等5名支行行長、副行長。其中,田軍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北京華鼎信用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胡藝被判處無期徒刑,16名涉案人員被判處3年至17年有期徒刑。
據悉,北京農商行8名高管夥同胡藝及其員工,通過虛構二手房抵押手續、小企業貸款手續等方式,在該行騙取資金7.08億元。
據法院查明,2007年2月至2008年2月,華鼎擔保公司董事胡藝、李菁菁從農村商業銀行大郊亭支行、十八裏店支行騙取貸款255筆,金額447余萬元。此外,胡藝等人利用45家公司的名義,虛構公司需要流動資金等借口,采取了相互擔保的方式。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他們從十八裏店支行騙取貸款45筆,金額超過266543.8+0億元。案發前,* * *造成經濟損失3.6億余元。
案件浮出水面2008年9月,交通銀行個人金融部員工趙準備貸款買車時,無意間從銀行征信系統查詢到,自己在北京農商銀行十八裏店支行莫名其妙出現了壹筆200萬元的二手房貸款。無獨有偶,同壹時期,建行員工魏在準備貸款買房時,也發現自己被“抵押”在北京農商行,隨即報警。面對這樣的怪事,他們向北京農商行總行投訴後,直接將此事告到北京銀監局。
接著,2009年2月27日,胡藝的前妻李晶晶去壹家農村商業銀行的營業部申請信用卡,以便從其中壹家空殼公司提取貸款。這時,細心的銀行櫃員發現,這家成立於1多年前的貸款企業的公章居然是新的,根本沒有印泥。銀行仔細調查後發現,該提款賬戶其實涉及很多小企業貸款,於是報警。
2009年3月底,北京農商行被騙4.6億元的驚天大案曝光。當時,該行中心支行行長田軍等8名責任人涉嫌串通騙取貸款,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華鼎信用擔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黯和為貸款提供擔保的實際控制人胡藝也被司法機關調查並采取強制措施。
2010年6月,北京銀監局證實,北京農商行原行長金、原副行長姜超被停職,中央商務區支行原行長田軍也被免去行政和黨內職務。
2065 438+00 8月初,北京華鼎信用擔保公司董事長胡藝與8名騙取貸款的銀行幹部壹起在市二中院受審。據悉,本案當時有***18名被告人,包括北京農商銀行CBD支行、十八裏店支行、大郊亭支行的行長、副行長,被控***受賄近千萬元。審判預計將持續五天。案發後,被騙的7.08億元僅追回壹半。
上述案例的啟示
上述血淋淋的騙貸案件,給我們的信貸機構敲響了警鐘。筆者認為,上述案例給我們以下啟示:
啟示壹:騙貸的主要形式
縱觀以上12個案例,騙貸的形式主要有:(1)提供虛假資料,包括假身份證、房產證、假行駛證、假土地證、假資質證明、假收入證明、假財務資料等。;(2)虛假貿易融資和虛構貿易。此類案件中,往往存在陰陽公司和關聯公司,如案例10反映的情況;(3)利用空殼公司騙取貸款,如案例9、案例11、案例12;(4)員工道德風險,員工失職,內外勾結。在借款人利用虛假信息、虛假貿易、空殼公司騙貸的過程中,部分騙貸案件是內外勾結、員工失職造成的。
啟示二:信貸機構需要優化自身治理結構。
良好的公司治理制度是信貸機構長期穩定發展的基石。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已經基本建立了風險管理體系。但由於種種原因,商業銀行往往受到行政管理結構的制約,領導幹預貸款的情況時有發生。建議商業銀行建立以業務流程為中心的風險管理部門,直接向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通過這壹制度的設計,可以形成有效的制衡,防範風險。
啟示三:建立以業務流程為核心的風險管理體系。
信貸機構應在《商業銀行授信指引》等文件的基礎上,結合自身情況,建立以業務流程為核心的信貸風險管理體系。風險管理是壹種管理過程,包括對處理風險的方法、過程和系統的確定、計量、評價和開發,目的是使可避免的風險最小化,成本和損失最小化。壹個完整的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包括信用風險識別、信用風險評估、信用風險控制和信用風險管理評價四個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