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盔甲的發展(九羽)古典希臘羅馬文明毀滅後,在中世紀早期的黑暗時代,歐洲回到了蒙昧時代,人們對盔甲幾乎沒有概念。在皮革上縫上骨頭和金屬片,戴上能保護頭骨或鼻梁的頭盔,帶上木盾,就算防禦完成;即使在後來的時代,西歐的野蠻人也無法用復雜的技術制造環甲。因此,鎖子甲和舊秤成了他們唯壹的選擇。再加上拜占庭帝國繼承了優秀的羅馬鱗甲制造技術,鎧甲的歷史開始在歐洲重演,鱗甲逐漸普及,很快就流行了鑲嵌皮甲。但需要註意的是,此時的鎧甲與文藝復興後的鎧甲相差甚遠。皮甲的皮革基本是未經加工的,不方便移動,容易腐爛,防禦能力不高。只能抵擋遠程箭,吸收壹些沖擊力。所謂的“鑲嵌式”皮甲,只是在厚重的皮衣上加厚壹些部分,然後插入護目鏡等配件,而鱗片則是用小鐵環連接又寬又厚的長方形金屬片。秤與秤之間有縫隙,活動不方便,就像“麻將席”;所以當時的秤壹般只做成背心那麽大的壹塊,戴在頭上,用皮繩系住。這種裝備直到查理大帝時期才取得了壹定的進展:較寬的弧形鐵片夾在延展性較好的亞麻長袍中,互不相連,用鉚釘固定在長袍上,類似於清朝的鎧甲。這種盔甲可以自由活動,但缺點是任何季節都要穿被子作戰...【re.com CCHE西溪山賊】在這個時代,盔甲基本上不為四肢提供保護。取而代之的是從諾曼人那裏繼承下來的尖錐形頭盔和帶護鼻的壹體式鐵面罩,這個時代最早出現了基特希爾。風箏盾長近150CM,上部呈橢圓形,下部呈尖形。它由輕、厚且有彈性的木材制成,周圍有鐵皮,中央手柄處有壹個半球形的金屬突起。由於防禦面積較大,常被重步兵和騎兵使用,在13世紀以前非常流行。在8世紀,秤的技術有了很大的進步。魚鱗狀甲板直接相連,緊密覆蓋,機動性和防禦能力比原鱗高。但是這樣的秤很重,制造時間長,而且必須完全定制,所以很貴;即使在10世紀,這也是領地超過1000畝的大貴族才能擁有的盔甲,所以它也有身份象征在裏面。與此同時,鎖子甲也逐漸復蘇:雖然5世紀已經出現了由厚鐵環制成的盔甲,但巨大的缺口使其不實用;羅馬鏈甲的制作技術失傳了很久,也是在8世紀,歐洲的鏈甲終於再次達到實用水平。-但實際上,真正的巔峰工藝其實是受羅馬文化影響的阿拉伯;是羅馬人把鎖子甲引入了西亞,阿拉伯人的鎖子甲手藝隨著十字軍東征反饋到了歐洲。從此,歐洲的制甲技術才真正發展起來。以12世紀的鎧甲工坊為例,我們來看看壹件鏈甲是怎麽做出來的。【這裏。com西溪河南山賊】首先,和做衣服壹樣,需要量體裁衣。畢竟盔甲其實就是金屬服裝,尤其是軟甲;壹個熟練的盔甲大師首先必須是壹個好裁縫。因為對盔甲的需求量很大,基本上壹件盔甲必須在壹周內完成,所以盔甲作坊必須由幾個師傅制造。鏈甲是用直徑約為2毫米的鐵絲,加熱鍛造擰成直徑約為1厘米的圓環,打成寬約3毫米的扁環,在圓環兩端沖出直徑約為1毫米的小孔,相互套接後用直徑1毫米的鉚釘連接而成。制作鎧甲是壹件非常辛苦的工作,所以壹個鎧甲大師能在壹天之內完成壹塊10到20厘米見方的“鐵布”是很了不起的。在按照制衣方法繪制的裁剪圖上鍛造出規定形狀和尺寸的鐵布後,師傅小心翼翼地用鐵環將各部分連接起來;為了方便活動,盔甲壹般比設計略大。然後在領口、袖口等地方貼上皮革,防止衣服和皮膚受到傷害,壹件盔甲就完成了;妳知道盔甲為什麽值錢嗎?在11和12世紀,壹個騎士全套裝備的價值相當於壹個小農場;在中世紀的農奴制中,鎧甲主也是可以和牧師平起平坐的高級平民,受到廣泛的尊敬。【這裏。com西溪河南山賊】在鎧甲技術方面,11到15世紀是壹個寒冷的階段。除了壹方面完善鱗甲和鏈甲,開發出類似水桶的全盔,大型金屬盾——從12世紀開始流行,被後人稱為騎士盾——以及戴上舒適的豬臉頭盔,幾乎沒有太大的進步;而鏈甲技術也在13世紀後期達到頂峰,被稱為“辮甲”。這是壹種軟甲,用極細的金屬絲和麻線編織成線,再用制衣法制作而成。看起來像是金屬質感的厚毛衣,對砍刺的防禦達到了驚人的程度,價格也很高。此時常規的鏈甲已經到了“貓胡子穿不進縫隙,看起來像粗銀緞”的程度...15世紀,鍛造大型弧形金屬和冶金技術的大發展,為後來的整體裝甲奠定了基礎。尤其是在1400年前後,材料學有了重大突破,即發明了高爐:燃燒溫度的上升使得生產鑄鐵成為可能(在此之前使用的是鐵水),為這個時代的鎧甲技術飛躍奠定了基礎,直到18世紀,鎧甲材料才出現重要成果。在應用方面,由於十字軍東征時大量強弓和弩的威脅,原有的鱗甲和鎖子甲難以應付,歐洲人才恢復了整體盔甲的發展。在這個時代,米蘭的盔甲工匠率先嘗試用鋼板制作整體鐵手套、護臂、護腿和大型心形護目鏡;但這些東西並不是作為簡單的盔甲穿戴,而是作為鏈甲和鱗甲的強化部件,通過腰帶固定在盔甲的四肢上。13世紀,胸甲等局部整體盔甲開始出現;14世紀,面具可移動的頭盔問世,全身鎧甲成型。【西溪河cchere.com南山賊】全身鎧甲的意義在於,在冷兵器占主導地位的戰場上,雖然軀幹的鎧甲往往有兩層甚至三層保護以增加防禦,但四肢為了方便活動不能采用多層結構,所以因肢體受傷導致大出血或嵌在肉裏的鐵環導致感染而死的士兵甚至比身體受傷的士兵死的還多;原始的火槍已經逐漸開始出現在戰場上。雖然機動性不足,它們只能壹次性發射,但足以對軟甲造成巨大傷害。即使沒有穿透裝甲,彈丸的巨大沖擊力也往往會造成骨折。於是漸漸地,有人開始嘗試制作可以整體保護全身的盔甲,於是開始制作全身盔甲。這時候已經不是我們熟悉的整體鎧甲,而是類似羅馬時代的環甲,或者是用腰帶掛在肩上的護胸。對於這種盔甲,後人有壹個專門的稱呼——“織甲”;雖然防護性能很好,但穿著這種盔甲的騎士,就跟應試教育下的中國小學生壹樣。因為幾乎所有的重量都由肩膀承擔,根本不適合長時間作戰。而且胸甲會幹擾手腳的活動,讓倒下的騎士很難自己站起來。對於壹個蠻力騎士來說,盔甲的重量絕不是問題,但是壹套限制手腳活動範圍的盔甲是無法發揮力量的,甚至難以翻身;30多年後,逐漸發展出早期的全長甲。但也存在嚴重的問題:由於“板甲穿在鏈甲之外”的傳統思想,此時的全長甲有非常極端的“壹體化”傾向。手臂和鐵手套用合頁固定在胸甲上,胸甲前後合頁,再把護腰和護腿合頁在壹起,穿鎧甲就很辛苦很麻煩,壹個人永遠穿不上;現在我們普遍知道的“中世紀騎士是不便運動的人肉鐵罐”,就是這個時期的產物。【re.com西溪河CCHE南山賊】自14世紀盔甲強度達到較高水平後,盔甲的純材質屬性提升緩慢。雖然在材料上的進步不大,但是在結構和造型上的進步非常明顯。所謂的哥特式盔甲和米蘭式盔甲就是在這個時候開始出現的:因為前者在米蘭開始流行,後者受哥特式藝術風格的影響很大,所以這兩種盔甲風格被稱為米蘭式和哥特式。在所有的盔甲中,大致來說,這兩個是最受歡迎的。其他風格也不是沒有,但基本都是模仿。米蘭風格的特點是線條圓潤、貼身、美觀、造型優美;而哥特式則簡單,充滿功能美,棱角分明,運動感強。從此,盔甲的大量棱角設計可以極大地改變箭石和拋射體的軌跡,避免直接撞擊,也可以偏轉和分散近戰的強度。就像坦克裝甲的傾斜角度壹樣,即使材料厚度不變,也能增加防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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