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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記錄的起源

犯罪記錄的起源

在歷史上,古人留下了許多傳記性的史書,其中最經典的是《罪證實錄》。犯罪記錄是誰寫的?它在講述誰的故事?本文內容解釋了犯罪記錄的由來,歡迎大家閱讀。

《前科》的由來1《前科》,原名“舒鳴”,為什麽要改名?不僅僅是因為作者查基佐太任性,堅持反清立場。他不僅這樣想,而且也這樣做了。在序言中,他明確表示自己是明朝人,不是清朝的人,是被檢舉的。

倒黴的不僅僅是查基佐,還有犯罪記錄。查基佐花了29年寫這本書,不料卻成了私生子,不敢公之於眾。他不得不住在墻中間,沒有戶口,直到辛亥革命後才公之於眾。有必要說壹下犯罪記錄的來歷,不然真的會被認為是私生子。壹部分是作者自己的經歷,特別是關於王陸政府的歷史,而作者是當事人。壹部分摘自莊廷相的《龍書》,壹部分摘自子明的《國史誌》。

可能查基佐寫犯罪記錄的時候真的沒有把它據為己有,寫的時候有錯亂。直到1936,上海商務印書館重新整理,加上張的校對文本並影印,犯罪記錄才得以重見天日,有了正式的記述。

簡介

記錄明朝歷史的傳記史書。明末清初歷史學家查繼祚(1601 ~ 1676)所著。查的詞“黃奕”被稱為“景秀”和“邢宅”。他被稱為東山先生或樸元先生。浙江海寧。明末的舉人。明朝以後改名為行省,隱名為左尹,堅持反清立場,稱只有明朝復興後才會恢復原名。曾在南潯參與莊廷毅編纂明史。崇禎十六年(1644)作《明史》,清康熙十壹年(1672)數十次改稿,終其壹生。原名舒鳴,後被石壯監獄(見文子監獄)牽連,故取名為“定罪時只錄書”,故名“只錄罪”。原書分為《帝姬》二十二卷,《年譜》三十二卷,《列傳》三十六卷,順序混亂。後由張宗祥、蔣作瑜等人分別整理編纂前後,寫成目錄,定為壹百零二卷。與《明史》相比,這本書大多涉及南明皇帝的歷史。編年史部分也比較詳細,包括《土田誌》、《工夫誌》、《屯田誌》。傳記部分以事件為基礎,而不是以人物為基礎,這與傳統的寫法不同。還有臺灣省特別令的清單。書中記錄了南明洪武至弘光、龍武、李詠、朱義海、魯王、韓本宣的農民起義事件,尤其詳細。是研究包括南明在內的明朝歷史的系統資料。

《史記》的起源《史記》是明朝的壹部傳記性歷史。原名舒鳴,後改名為《罪錄》,取孔子壹世之意,“得罪我者只在春秋”(知我得罪我者只在春秋)。查繼祚在《史記》中堅持反清立場。他在序言中明確表示自己是明朝人,不是清朝的人。明朝的封號壹直用在書中,直到清康熙三年,仍稱為萬年歷十八年。南明所有的領主都列在這個學科裏。斧王稱皇帝為安宗建。文健和崇禎皇帝的謚號是由弘光王朝而不是清政府任命的。清朝被稱為“滿清”或“後晉”,或“簡義”或“魯健”,或“東師”或“北師”,就不叫“清朝”。書中有很多反清人物的傳記。表達他們對滿清和各地投降派的不滿。比如,書中引用張煌言《論報韓》說:“自古以來,張亮總稱韓,儒教有詳。在這個世界上,官員和朝廷官員往往以此為借口,立國驅賊,於是以沛公死秦為謀。嘿!真丟人!”

據《序》記載,從沈嘉元年(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到壬子年(康熙十壹年,公元1672年)開始,歷時29年寫成《罪證錄》。這本書是在極其險惡的環境中寫成的。當時清政府最怕私撰明史,尤其是改朝換代時的歷史,怕暴露歷史真相。莊廷壹,浙江湖州南潯人,買了《朱國楨歷代官宦傳》手稿,補上崇禎事,取名舒鳴,印刻在自己名下。因為書中稱努爾哈赤為州督,沒有清朝的稱號,報的是康熙元年。結果整個莊氏家族,寫序、校對、刻字、印刷甚至買賣書籍的人和地方官全部被處死,死了70多人。查繼祚入校,也被捕入獄。幸運的是,他被許多朋友從死亡中救了出來。在如此可怕的情況下,查繼佐冒著滅族的危險,終於寫下了犯罪記錄。他在序言中說,手稿改了幾十次,準備起來極其辛苦。

《罪惡蘆偉》的材料來源,關於明末的歷史事件,部分是作者本人的經歷,特別是關於王璐政府的歷史,而作者是當事人。許多人在他們的傳記中都記載了他。壹部分來源於調查和采訪,在很多章節都有說明。在他的序言中,所謂“聽千人之言”,指的是調查研究。關於崇禎以前的史料,有的是從莊廷毅的《舒鳴》中搜集的,有的是從子明的《國史誌》中搜集的。明皇尊史略,記載嘉靖和隆慶的時事和大臣們的發言。他的兒子宗撰寫了《史略續》,記錄了萬歷至崇禎年間的事件和言論。宗與紀佐是魯王時期的同僚,故《罪誌》中的壹些史料可能從宗那裏得到。

犯罪記錄是壹本未完成的書。書中常有“壹卷上下顛倒,雜亂無章,重在排期”之類的評語和“當在某項”之類的眉註,可以概括。當時原稿“火溢、泥抹、鼠啃、散損”,藏家恐禍,又將“陸緘”、“滿冰”改為“清”,並在《南明》的書名、題名上加了壹個“偽”字,所以原稿並不完善。1931年,借用浙江劉堂藏手稿,修訂為22卷、32卷、36卷(均為傳記),副標題為***102。1936年,上海商務印書館根據賈業堂手稿,將易認字恢復原狀,加上張校字,影印出版。歷經滄桑,犯罪記錄被埋沒了200多年,只好與世人見面。

犯罪記錄只關註“京南”(指明朝開國皇帝朱迪奪取皇位的事件)和明清易代時期的記錄。《荒節傳》中的人物都是“京南”迎接大臣。《藏經閣列傳》中記載的孫珍以下44人,都是在成祖為“京南”時反清,田世貞以下40人,都是明末反清。《反運》和《天命》兩部傳記,也多是“京南”和世代更替之時的人物。王的《明史稿》、傅的《明史》和清代的《明史正史》往往忘記了真實的情況。涉及到清朝入關前的事情,世代之交的事情,但更隱秘,略不為人知。查對犯罪的記載比三本更為詳盡,尤其是關於清朝以前的歷史和改朝換代時的歷史,可以彌補三本的不足。這本書也有不足之處:註釋中有自衡點,材料中有道聽途說,評估中有失,人物傳記分類,還有壹些不足之處。簡直是小說,不是歷史。但總的來說,這本書是壹本很有價值的歷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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