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壹:《我的前半生(灰皮本)》此版本是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在撫順戰犯管理所改造期間撰寫的“反省筆記”,半個世紀以來,在社會上廣為流傳的各種版本的《我的前半生》都是在這個“灰皮本”基礎上編輯加工而成的。
據了解,1960年初,群眾出版社將撫順戰犯管理所的油印本《我的前半生》趕印出少數灰皮本書,發至相關幹部供內部傳閱。“灰皮本”本著尊重原稿的精神,只對壹些編校及史實方面的問題有所修改,最大程度上還原了歷史原稿底本。 “灰皮本”的《我的前半生》可以說是《我的前半生》的“祖本”,印得最早。因為是“政法系統內部發行”,當時內部發行的許多僅供參考的書,采取了內部發行方式,為了好辨認,大多用灰色紙做封皮(也有用淺黃色的),大家習慣稱之為“灰皮本”,這個本子當時印量不多,據說只有八千本。這個本子源於認罪伏法的交代材料 “灰皮本”不能完全算正式出版物,不僅因為其中還有瑕疵,被領導同誌指出,而且有些地方還是犯忌的,這都需要進壹步修訂。當時負責外交事務的陳毅副總理要求有關方面盡快組織力量修改,爭取正式出版,然後由外文出版社譯介到國外去。 版本二:《我的前半生》定本 群眾出版社派本社編輯室主任李文達幫助溥儀“修訂”。李覺得原本問題很多,很難以簡單的刪增來解決。經出版社領導與原作者溥儀同意,他在此本基礎上、並通過調查考證(出版社專門派人替他搜輯資料與核對史實),“另起爐竈”,寫了壹個五十余萬字的本子,也就是後來說的“全本”(群眾出版社2006年8月第23次印刷本。這個版本基本上是1964年的初印本,只是前面加上了溥傑寫於1987年的《序》,以及淩雲寫的《〈我的前半生〉是怎樣問世的》,後來“全本”出世後,它又稱為“定本”)。這個本子經過各個方面領導和專家審看,著名的歷史學家翦伯贊、何幹之都提出重要的修訂意見,作家老舍替他們把文字關,在通力合作下完成了這個被視為最佳的“定本”,應該說這是個比較完整的本子。 但也應看到當時正值“千萬不要忘記階級和階級鬥爭”時期,忌諱頗多。比如張勛復辟時,有個郵傳部侍郎名叫“陳毅”的,都被刪去。溥儀本人正在與後來的妻子李淑賢戀愛過程中,怕書中所涉及的他與第四位“妻子”李玉琴的感情糾葛(李文達曾采訪李玉琴,有第壹手材料)影響了他的新生活,也被刪去。當時還從政治角度考慮,李文達完全隱身於幕後,作者只署名溥儀。此本在大陸和香港公開出版,轟動壹時,銷量以十萬計。 版本二:《我的前半生》全本 經歷了“文革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35306233”,群眾出版社並沒有廢棄李文達的那部未經刪削的“全本”。當上個世紀那些歷史條件都消失的時候,於2007年“全本”的《我的前半生》出版。這個本子除了恢復了因歷史條件刪去的內容外,也恢復了許多文學描寫,當時有的歷史學家強調真實,把這些芟夷殆盡。因此“全本”不僅內容遠較“定本”豐富,讀起來也更有興味壹些。 溥儀說真話了嗎(我的前半生)書評這裏頭牽扯到的問題很復雜,首先,是人和人的追求就不壹樣,其次還涉及到民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363353761族認同和國家認同的問題,最後就是糊塗人和聰明人的區別第壹點,這些滿族人如果投靠溥儀,固然可以求得壹時的榮華富貴,但是之後呢?偽滿洲國從建立到覆滅只存續了十幾年,這之後從溥儀到他手下的那些滿人全被當做逮捕,統統進了勞改所,即使死後也要背負著的罵名,就為了十幾年的好日子,真的值嗎?所以說人和人的追求不壹樣,有些人覺得值,所以投靠了溥儀,有些人覺得不值,所以選擇了抵抗,就算是死也比被當做論處更有尊嚴第二點,溥儀會去幫助小日本建立偽滿洲國,很重要的壹個原因是他根本不認同自己是壹個中國人,他覺得自己是個滿人,是滿清的皇族,就是把滿清的亂臣賊子,他根本就不懂得何為中國,對中國沒有半點認同感,他只認同自己的民族,所以他才會想到借助小日本的力量幫他復國,而那些選擇抵抗的滿人,顯然是認同了中國,他們認為自己是中國人,是中國的滿人,而不是滿清的滿人第三點,說句實話溥儀真的是相當糊塗,是他主動找到小日本(就憑這壹點他這的罵名就徹底洗不掉了),想讓小日本幫他在東三省復國,而小日本也想利用溥儀的影響力更方便統治東三省,在溥儀看來,他和小日本是互相利用,然而實際上,因為力量上的極度不對等,溥儀只不過是小日本的傀儡而已,還是那種隨時都可以扔掉的棋子,人為刀俎我為魚肉,溥儀只不過是砧板上的壹條大魚,任由小日本宰割罷了(還是他自己主動跳到砧板上去的),但溥儀就是不懂這個道理,壹廂情願的認為小日本會幫他復國,絲毫沒有想到甲午海戰和旅順大的恥辱,追隨他的那些滿遺顯然也是隨波逐流,他們就沒有想過,溥儀是小日本的傀儡,他們又是溥儀的奴才(雖然我很不喜歡使用“奴才”這個詞語,但真的沒有另壹個詞能更好的形容這些人了),那他們豈不是成了奴下奴了,而且萬壹哪天小日本被打跑了,或者是小日本不再需要他們,到時候這些滿人的命運會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歷史最終也證明了這壹點,小日本撤退的時候,壓根沒人管他們,溥儀和這些滿遺的命運實在是可悲可嘆,卻絲毫不值得同情,而那些選擇抵抗的滿人呢,他們放棄了所謂的榮華富貴,但至少不用接受作為奴下奴的屈辱PS:其實溥儀最後的結局還算可以,新中國為了主張民族團結,以及安撫那些逃亡海外的滿遺,最後還是把溥儀從勞改所裏放了出來,還讓他在香山植物園工作當了壹名園丁,也因此讓他僥幸躲過了之後的那十年,至於追隨他的那些滿遺,他手下的那堆偽滿洲國的大臣們,可就沒有什麽好下場了
傅儀的《我前半生》的侵權訴訟傅儀的《我前半生》的侵權訴訟
溥儀在東北撫順戰犯管理所服刑時,由其口述,其弟溥傑執筆,寫過壹份題為《我的前半生》的自傳體悔罪材料。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3376138641960年群眾出版社將此材料少量印刷成冊(因裝訂灰色封皮,故稱為“灰皮本”計45萬字),供有關部門參閱。 *** 同誌閱後,指示公安部派人幫助修改整理此材料。公安部領導即指示群眾出版社幫助溥儀修改、正式出版該材料。公安部領導及部屬的群眾出版社領導選定了李文達具體完成這壹任務。擬修改書稿及由李文達具體幫助做此工作均征得了溥儀的同意。 1960年4月至5月間,李文達在香山飯店為溥儀整理修改稿件。在附近工作的溥儀每天來向李文達口述,與李文達磋商,並直接撰寫寫作提綱,審閱李改後的稿件。如李文達當時的壹封信中記載,溥儀“現在寫特赦後這壹章的提綱”。經過兩個月的時間,整理出16章24萬字的修改稿。據李文達當時的記載,這次修改已明確了皇帝是如何改造過來的思想主題。對原書上冊主要是刪減和精選(有壹部分補充),下冊表達東北時期和改造時期,則幾乎全部是重新選材,另起爐竈。群眾出版社為李文達、溥儀提供了工作條件。初稿完成後,公安部辦公廳某副主任(兼群眾出版社副社長)閱過。表示基本上同意改寫的觀點和方法。同時指出這是個雛形,寫的粗糙,還需占有更多的材料認真加工。 1960年7月-8月,李文達等赴東北實地調查,收集了大量豐富、生動的材料。李文達認為根據這些材料,對初稿還可以大加修改補充。主要的還是“溥儀被改造的那部分”。對溥儀家事部分的許多差誤,也需要加以修正。 1961年3月底李文達提出“我的前半生修改二稿大綱”,並向領導匯報了修改時間安排和對工作條件的要求,其中包括應提供離溥儀工作單位距離不太遠的較安靜的工作環境。這份修改大綱的到公安部辦公廳、群眾出版社領導的審閱批示。該大綱記載從第壹至第八章原著40萬字,擬壓到15萬字;第九章原著5萬字,只寫到1957年,擬增到7萬字;第十章特赦原著無此章,擬寫1萬字;第十壹章“中國人的驕傲”,原著無此章,已寫1萬字,又有原著的前言和結尾×萬字(材料字跡不清)。 1961年8月,《我的前半生》的修改工作已進行了壹半。為了匯報修改工作進展情況和征求意見,1961年8月15日群眾出版社的幾位編委召開了《我的前半生》儀書修改情況匯報會。出席會議的有淩雲、於桑、夏印、沈秉鎮、姚垠、陸石、於浩成、張誌民、李文達、王蘭升等。據這次會議的紀要記載,會上李文達先簡要匯報了修改工作過程,然後談到修改計劃:擬將該書改成壹部25萬字左右的回憶錄體裁作品。主題是通過壹個封建皇帝變成新人的經歷,反映黨的改造政策的偉大勝利,同時也揭露封建勢力與帝國主義的勾結;反映出沒落階級和反動派的不甘心死亡,但終於崩潰的局面;改造罪犯的復雜和艱巨性; *** 人崇高的理想和風格。全書分為三個部分:第壹部分“罪惡的土壤”;第二部分“滿洲國十四年”;第三部分“死亡與新生”。當時已寫出第壹、二、三、九、十和第十壹章的壹部份(全書***十二章)。與會者進行了討論,對主題、回憶錄的形式、對溥儀思想性格的反映,強調內容真實性等提出了重要的意見。姚垠主任最後表示,爭取同年10月底將全稿完成,年內印成大字本送審。 在以後的撰寫工作中,仍由李文達執筆,溥儀回憶口述、提供材料(包括繪出了禦膳時的場景,宮內服飾等細節圖),以及對寫成稿件的審閱修改。比如溥儀在審稿中對修改二稿原本第三章多處提出了具體的書面修改意見和進壹步查清核對史實的要求。在印刷稿多處批加審稿意見。如在第十壹章“世界上的光輝”書眉上批註“十壹章我認為不要刪改”,在“平頂山的方素榮”壹節上多處批註“這段非常好,不要刪改”,“註意,這段萬不可減去”,“這壹段非常具體、生動,應保留不要刪改”。又如在描寫溥傑結婚壹段有“選汗女為配偶已是破例”的文字,溥儀批註道:“這種滿汗不結婚的心理,我是沒有的。況且早在辛亥革命前清室已宣布滿汗結婚不禁止。因此要刪去這句話。”在此期間,李文達亦進行了大量的收集資料,編寫大事記,構思,內容安排,執筆撰寫的工作。此時出版社還安排了幾位同誌專為此書進行收集、核對史料的工作。 1962年3月《我的前半生》修改二稿完成。同年6月印出了《我的前半生》的3卷本。在廣泛征求專家、領導等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又進行了修改。於同年10月印出了2卷本。在此基礎上,於1964年3月正式出版了當事人發生著作權爭議的《我的前半生》。該書以愛新覺羅·溥儀署名。事後溥儀寫下了“四載精勤如壹日,揮毫助我書完成;為黨事業為人民贖罪立功愛新生”的條幅贈給李文達。此外在溥儀生前的日記中有多處李文達“幫助其修改整理書稿”的記載。 1964年2月6日群眾出版社於浩成在關於《我的前半生》壹書稿費支付問題的請示報告中稱:“全書41萬多字,按中上標準,每千字12元計,基本稿酬是5040元,加上第壹次印數稿酬,合計為11000余元。溥儀是此書的名義作者,曾口頭提供資料。為了照顧外界影響,我們考慮應付他適當數目的稿費,但也不宜過多,具體意見以壹半為宜,壹次付清,加印時即不再支付……。對於此書的實際執筆者,擬按本社稿費辦法第十九條辦理,即付給壹半稿費(按該條規定社內人員寫稿壹般付應得稿酬20%-30%,,最高不超過50%,因此書花費勞動較大,我們考慮以付50%為宜)。此報告經出版社、公安部辦公廳、公安部領導批準後執行。《我的前半生》首版稿酬11700余元,由溥儀和李文達各得壹半。 1965年,外文出版社將《我的前半生》譯成英文出版,英文本定名為《從皇帝到公民》。 1967年溥儀逝世。1981年9月《我的前半生》重印,群眾出版社在重印說明中稱“對書中所述壹些歷史事實提出商榷意見,而因作者已於1967年逝世,不可能在作任何修改,為此,在征得清史學者朱家金同誌的同意後,將其所著《從我的前半生部分史實錯誤的修正》壹文,作為附錄刊於書後,以供廣大讀者參考。” 1984年為與意大利以及香港新昆侖營業有限公司改編拍攝《我的前半生》壹書,李淑賢、李文達、群眾出版社發生了誰享有該書著作權的爭議。以後,群眾出版社按照有關領導同誌的意見退出了糾紛。1985年3月5日群眾出版社的主管單位公安部致函文化部,詢問《我的前半生》版權歸屬問題。1985年11月4日國家版權局以(85)權字第6號文答復公安部,“《我的前半生》壹書是溥儀和李文達合作創作的,他們之間的關系不是作者與編輯的關系,而是合作作者的關系。當時出版此書時,李文達是壹位不署名的合作作者。因此,此書的版權應歸溥儀與李文達***有。”據此,群眾出版社將1985年以前數次重印《我的前半生》壹書的印數稿酬和拍攝新片的酬金,付給李淑賢和李文達各壹半。李淑賢對國家版權局的處理仍有異議,遂發生訴訟。 溥儀的《我的前半生》為什麽講的是他的壹生這是溥儀最輝煌的時候,些這些主要原因:
1、這是他在勞動來改造時敘述,經過別人加工寫的,其實就是交代源他之前腐朽的生活方式; 2、溥儀前半生是反動階級的代表,清朝的皇帝和偽滿洲國皇帝。 3、溥儀的後半生主百要是進行了改造和獲得了重生,因此與前半生截然不同,因此寫在壹起不太適應。後來有人出版了《溥度儀的後半生》; 4、警示世人,不要想做皇帝,他是罪惡的。 溥儀寫的,我的前半生 這書值得看嗎值得 因為它反映出Zg多達半個世紀的興衰歷程 這裏不能說的太直白 否則會被和諧的 因為它也反映出當今的某些問題 妳懂的
求溥儀《我的前半生》讀後感
這本書我看過,我覺得溥儀他小時候這段,寫得並不真實,因為他詳細分析了宮廷中的利害關系,還有慈禧這個人的影響力,當時他才三歲,不可能懂得這些,想必是後來有感而發,所以可見他在退位前,還是皇帝這段期間的故事並不貼切,感覺是在背文章zd,後來在宮中的生活還稍微可以看,描述了很多自己童年做的趣專事,包括有了電話,就打給胡適,還讓胡適嚇壹跳,還描述有個人,壹直讓袁世凱欠他錢,讓整個北洋 *** 還不起等,嚴格來說,他心機很重,覺得那些滿清的遺老們都搶著在他面前爭寵,言語之中,可以看得出他當時很想復興,後來到了偽滿,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是傀儡,其中有壹段他焚化妻子跟別人生的子女,感覺也怪怪的,這句話來的屬很突然,不像那個氛圍該講的話,建國後,他描繪自己非常害怕的心情,倒很生動,被關的日子,他也嚐到了人情冷暖,包括那些同伴的互相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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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83)溥儀(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