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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第三人稱寫壹個關於我和這本書的故事,500字。

用第三人稱寫壹個關於我和我的書的故事,500字。

書,多麽簡單平凡的眼啊!但是,它在我心中占據了非常高的位置。在記憶的長河中,總有壹個“書的故事”在腦海中蕩漾,我和書結下了不解之緣。每當我拿著壹本有書皮的書,我都會情不自禁地想起過去...

書籍對我來說是多麽重要啊!如果我相信生命排在第壹,那麽書壹定是僅次於生命的——排第二。我為書哭過,也為書傷心過。也許這就是我對書的依戀。每當我看壹本書《退休》的時候,我就感到無比的難過,就像挖了我壹半的肉。我小心地把書藏在書櫃裏。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骨肉。

不僅如此,我還為了書“賣了命”。很難相信,但這絕對不是謊言,而是發自內心的真實。小學二年級的時候,哥哥給我學了壹本書,我很喜歡。但是因為我的知識不夠深刻,所以看起來很難——我得去查字典。壹天,我坐在壹個淺池塘的岸邊。夕陽無限美,我卻無心欣賞。我還是把書捧在手裏看著。但是當我在字典裏查的時候,那本珍貴的書“溜了”,砰的壹聲掉進了池塘裏。壹瞬間,我就像壹只失去了靈魂的動物。我壹頭紮進水池裏,試圖去救掉在水裏的課本。書被感動了,但那件令人遺憾的事又發生了。我遊泳不公平!我不夠高,不能踩在地上。我抱著書在水池裏掙紮。也許是天意,這壹刻大哥出現了,我得救了。然而回到家,卻被打被罵。我哭了,眼裏充滿了無限的痛苦和悲傷,但不是因為挨打,而是因為書的不幸遭遇。所有的書都濕透了,當我打開書時,我看到了泥濘的那本...我又哭了。也許妳會取笑我的行為,但如果妳我都有同感,恐怕妳也沒辦法。

書,我壹生的夢想就是擁有全世界的書。我甚至夢想過,但也許這是壹個無法實現的願望。但是,我並不感到絕望,因為在每壹個春夏秋冬,都是書籍陶冶了我的情操,陪伴著我成長和生活。所以,我無比欣慰。但是提醒壹句:都是健康有意義的書!

我和這本書的故事

從第壹次見到她,心裏就有壹種莫名的感覺:“她是我命中註定的。”在接下來的日子裏,我盡力去接近她,努力去理解她。沒過多久,我漸漸意識到自己已經深深地愛上了她。或許是厭倦了苦澀無味的ABC,又或許是壹次次約她出去逃避令人窒息的x+y,從她芬芳的扉頁走進了壹個陌生而清新的世界。不為“書中自有黃金屋”,不為“書中自有顏如玉”,不為功利,不為成績,不為文憑,不為學歷,只為心中的渴望,只為心中那片令人愉悅的“綠地”。她的知識如此廣博,她的話語如此富有哲理;她的眼睛是那麽溫暖,仿佛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凍的心,她的手是那麽溫柔,仿佛能治愈世界上所有的傷口...當我因為失敗而痛苦迷茫的時候,她總是對我說:“真正的光明,不是永遠不會有黑暗,而是永遠不會被黑暗遮蔽;真正的英雄並非總是沒有卑微的情操,而是不被卑微的情操所左右;要打敗外敵,首先要打敗內部敵人。妳不必害怕跌跌撞撞,只要不斷地自拔,不斷地更新。”在我因為小有成就而手舞足蹈的時候,她總會對我說:“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強者恒強。真正的強者,不僅要經得起失敗的考驗,還要經得起成功後糖衣炮彈的洗禮。當妳沈浸在幸福的甜蜜中時,妳害怕別人已經到了巔峰。”當我因為“輕微的迷茫”而無法自拔的時候,她總會對我說:“人的壹生會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星星。流星很美,但終究是流星。流星的意義在於它轉瞬即逝的瞬間,流星的美麗只來自壹瞬間。畢竟流星就是流星。如果妳追求的時間長了,妳只能等待屬於自己的那顆星,執著於這壹刻的美好。痛苦的只能是自己。”在我猶豫的時候,她會送上這樣壹句詩:“我自信我的生命是二百年,我是三千裏的水錘”;“總有壹天,我要乘風破浪,揚帆直上,跨越深深的大海”;“我橫刀笑對天,我將留在兩座昆侖山”...是啊!這就是她,無論是樹蔭外的浮躁熱浪,還是窗外的凜冽寒風,只要和她在壹起,她都會在熱浪中制造壹份涼意,在寒冷中展現壹份溫暖。她就是這本書,這就是我和這本書的故事。

我和這本書的故事

現在回想起來,偶然遇到的第壹本書已經開始模糊褪色。雖然這幾年,經過我手的書不計其數,但總沒有《三百六十夜》這樣的韻味。

與“書”的前壹章相比

壹年級——只有兩本破舊的、不知名的書陪伴;

二年級——各種小繪本和“當代小學生”之類的;

三年級——第壹次讀完《復仇女神》,當時覺得壹言難盡,我很崇拜女主角,白馬奧姆。

四年級——我讀了壹些故事,壹套唐詩900首,還有《西遊記》、《東遊記》、《北遊記》。

5年級-16卷機器貓,3篇龍珠和凡爾賽玫瑰,還有簡愛和穆斯林葬禮。

五年級暑假——重讀以前讀過的書。在父親的書架上,我看了很多期《談古論今》、《十將列傳》、《公劉案》、《白玉堂》。這個暑假,我讀了很多書,因為我讀得很快。更重要的是,我對閱讀有濃厚的興趣。只要我手裏有壹本書,我就得在壹天之內看完。

我和“書”的中篇小說

我在讀初中,之前聽姐姐說過很多恐怖事件。(註:是關於上初中的事)我下定決心永遠和書說再見。但是,進入初中後,我覺得自己很普通。除了晚自習,和小學沒什麽區別。況且晚自習也是自習。我有很多時間可以向老師和學校圖書館借閱,這極大地豐富了我的大腦空間。海明威的《老人與海》,路遙的《平凡的世界》,莫泊桑的《壹天》,左拉的《客棧》,還有壹整套的《自畫青春》,每看壹本書都覺得自己很無知,讓我深深沈浸在書海中,再也想不起來。

我和“書”的第二部分

我上初三了,雖然作業很緊,但是也抓緊時間學習,和同學交換書籍,自己買。(註:我姐很喜歡書,就把她的“藏書”叫“姐妹書屋”來借。

最後,放假,準備好心情,去圖書館挑幾本喜歡的書,似乎也是壹件好事!

我和這本書的故事

我從小就愛看書,書也是我每天必不可少的。

在我上幼兒園之前,書已經占據了我生活的壹部分。我媽媽在報社為我訂購了許多兒童書籍。每天只要看到壹本書,就吵著要媽媽看。幼兒時期要保持充足的睡眠,但是我每天晚上都讓媽媽看故事,有時候會讀到11。

後來學了壹些單詞,開始自己讀。這時,我停止了看那些啟蒙書,開始看壹些童話或者漫畫。記得第壹次看童話書。那是壹套書,裏面有文字,讓我理解的更完整。我在那本書裏讀的第壹個故事是美人魚。看完之後,我大聲的給家裏人背誦!有時候晚上睡不著,就聽壹個叫《故事盒子》的小磁帶,裏面全是童話故事。這些故事豐富了我的閱讀理解,我也從中學到了做人的道理。

以上是我初壹初二之前對看書的初步認識。

到了三年級,作文來找我了。每次寫作,我都會思考那些書上的好詞好句,並在作文中巧妙運用。幾次考試後,老師把我的作文當範文看了。我還記得那篇作文的題目是《我最喜歡的水果》。初三暑假,我看了壹些著名的小說和歷史故事,名人傳記,名著等書籍。那段時間我讀書如磨,每天都在想書中的人物,每天都在享受讀書帶來的快樂。這個假期過後,我看了大概20本書。我們家隔壁的書店借書。如果我借書,連老板都記得我。

隨著年級的增長,我開始看壹些散文。

12年,書成了我不可或缺的東西。它幫助我打開了知識的大門,也陪伴我走過了緩慢的求知之路,凈化了我的心靈,給了我奮鬥的目標。書,在我和它之間永遠不會畫上休止符,它會陪我度過每壹天。

我和這本書的故事

每個人都會有壹個關於任何人、事、物的故事,會從中吸取更多的教訓和經驗,甚至改變自己的看法。但是我讓壹本普通的書改變了我對它的看法。

我曾經是個小電視迷,也是個淘氣蛋,書是我的“敵人”。因為我覺得書枯燥無味,只有電視劇豐富多彩,無拘無束才是人生的目標。但是我爸媽強迫我整天看這種無聊的課外書。所以每次看書都心不在焉。

忙碌的周末,父母不在家,如我所願。

我找了幾個朋友,去了壹個茅草屋,那是個安靜的地方。當然,選擇這個地方,我們就可以自由。先是玩捉迷藏,可都是我太貪心了,才想到了我最愛吃的烤紅薯。所以,我和我的朋友們在這裏討論烤紅薯。可能是因為玩的太累了,有點餓了。沒有人反對,大家都鼓掌。

材料都準備好了,除了“主角”——紅薯。我們在地裏偷了些紅薯,然後災難就開始了。

起初,壹切都很順利。可是突然壹陣風,火苗壹下子飛到了茅草頂上,茅草頂壹下子就著了火。

我們被嚇得好幾個朋友都哭了。

時間壹點壹點過去,火苗漸漸長大。我們想到用水滅火,但是我們周圍沒有河。我們做什麽呢這時候我想起了我看過的壹本書,書上說如果發生火災,要及時用水或沙子撲滅。

沙子!旁邊有壹堆沙子。建議妳用沙子試試。我們用自己的外套,用沙子滅火。還好火不大,幾桶水就搞定了。

從此,我變成了壹個捧著書的女孩。

這是我和這本書的故事。這個故事裏,有我最調皮乖巧的壹面,也有我和“敵人”握手的壹面。

用第三人稱,寫壹篇500字的“助人為樂”的作文。李小樂是我的鄰居,也是我的同學。他是個不安分的人,特別喜歡打理“休閑”的事情。

壹大早,我讓他去上學。剛出樓梯口,就看見馬爺爺提著壹籃子菜過來了。他對我說:“等我壹會兒”,就匆匆趕過去見馬爺爺。只聽他大叫壹聲,“馬爺爺,妳來的真早。我來幫妳提電梯。”說著說著,他抓起菜籃子就往回走。我驚呆了。他說“去上學,去吧。”

我們壹起步行去學校。我們離學校很近,步行5分鐘就到。我邊走邊說:“妳看,小樂,那不是我們學校門口賣冰棍的李奶奶嗎?每天我們到學校的時候,她已經在學校門口了。今天怎麽了?”我話還沒說完,他就說:“校門口見。”說完,快步追向李奶奶,我看見他和李奶奶說了什麽,推著車走了。很快就到了學校門口,他正在和李奶奶告別。“李奶奶,今天下午放學後等我,我送妳回家。”李奶奶還沒來得及回答,他已經轉身向我走來。“這個李奶奶沒有孩子。她和她妻子都是下崗工人。她老婆常年生病,是我們小區的低保戶。她在這裏賣冰棍不是政府特批。我昨天太忙了,以至於我碰到了我的腿。從今天開始,我們不能壹起上學了。我已經答應李奶奶幫她推車,直到她的腿好了為止。”

不,小樂,我們壹起上學,我會和妳壹起幫助李奶奶。

第三人稱,老李家門前有個石階,是老李兩年前從山裏搬回來的。從臺階開始,老李家的高門檻就讓人有恃無恐。甚至孩子和老人也經常來玩或聊天。再加上老李的好客,每天都有很多人進出老李家。

壹天晚上,忙碌了壹天的人們都進入了壹個甜蜜的夢鄉,只有幾個小生物還在村子裏拼命的叫著。這時,壹只蛐蛐跳上臺階,把臺階當舞臺,唱起了單調的歌。即將歇息的腳步聳聳身體,企圖趕走蟋蟀。蟋蟀不以為然,反而嘲笑它說:“泰哥,我看妳太有魄力了。妳願意壹輩子被人踐踏嗎?”在城市裏走出‘石頭’的機會很多。為什麽不出去闖闖?”然後他蹦蹦跳跳地消失在夜色中。臺階被蛐蛐的話撞了壹下,他想了想:“我曾經是山裏最美的石頭,現在卻成了臺階,整天被人踩著;“以前山裏的醜石,現在開采出來,刻成石像,萬人敬仰。我不能再這樣下去了。”最後,臺階做了壹個決定——離開老家,去城裏發展。

它壹直往城裏走,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走了多遠。終於,快到市裏了。累了,它安詳地躺在路邊睡著了。它夢見自己變成了壹塊“神聖的石頭”,每個人都在崇拜它,它變成了壹座紀念碑,人們向它獻花,它變成了...突然,它被壹個急著上班的人吵醒了。他壹時沒註意,被它絆倒,翻了壹個筋鬥。發生這樣的事,他怎麽能不生氣呢?他先是憤怒地踢了壹腳,罵道:“妳這個臭絆腳石,如果我遲到被開除,我壹定把妳砸成粉末!”罵完了,他還是不服氣,舉起來扔了,贏了。雖然疼,但有它強壯的身體,這點疼不算什麽。停了壹下,它站了起來,才知道它在路中間,正要離開,身後傳來壹個可怕的聲音。我壹轉身,壹輛大貨車朝它開過來,它嚇得不敢動。好在司機技術還不錯。整個人踩下剎車,把車停了下來。司機趕緊下車四處張望,憤怒地咒罵:“誰這麽缺德,把這麽大壹塊石頭放在路中間,想要老子的命?”罵完之後,我把它拎起來扔到路邊的草叢裏,然後我就走了。可憐的東西,它暈倒了。不知道過了多久。

醒來後,它依然沒有放棄進城的念頭。進入城市後,它發現它是如此的美麗,如此的繁華。即使城市的喧囂讓它眩暈,它依然知道自己想要什麽。不知不覺中,它來到了壹家豪華的五星級酒店門前,看到了壹個裝修精美的臺階,讓我心生羨慕。他走到漂亮的臺階前說:“妳好,朋友。我是無憂村的。這是我第壹次來這個城市。我能和妳壹起工作嗎?”美步看了壹眼,皺了皺眉頭說:“不,妳這個鄉巴佬,我也不照應妳。”要知道,這是有錢人的地方,沒有妳的位置。妳最好回到妳無憂無慮的村莊。”說完又推開了它。它不相信。它壹口氣找了好幾個地方,都被拒絕了。它開始懷疑,城市裏真的沒有它的位置嗎?它沮喪地坐在路邊,期待奇跡出現。最後,壹個“奇跡”出現了,壹個清潔工把它當成了垃圾,扔到了垃圾車上。經過顛簸的騎行,它被扔進了垃圾堆。

在垃圾堆裏,它沒有急著逃離這個臭氣熏天的地方,而是回想起自己的遭遇,它忍不住哭了起來。此時,天空也響起了壹陣悶雷,然後就是瓢潑大雨。它在雨中盲目的走著,不知道要去哪裏。......

壹天早上,老李打開門,發現失蹤了很久的臺階居然又回來了。老李看到它傷痕累累的身體,知道它壹定歷盡艱辛。看著它,老李的臉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英語作文:以第三人稱的視角寫壹篇關於偵探的文章。飛機晚點了,偵探們在機場等了壹上午。他們在期待壹包貴重的鉆石。來自南非。幾個小時前,有人告訴警察小偷試圖偷走鉆石。當飛機到達時,壹些偵探在主樓裏等候,而另壹些在機場等候。兩個人把包裹從飛機上拿下來,並把它帶進了海關大樓。當偵探守在門口時,其他人打開了包裹。令他們驚訝的是,這個珍貴的包裹裏裝滿了石頭和沙子!

用第三人稱寫壹篇與誠實有關的作文,有許多美德和寶貴的品質:善良、勤奮、謙虛……但誠實是其中最純粹的。城市是人類心靈的純粹折射,既能照亮自己,也能溫暖他人。這是生命的黃金。

壹個國王想選擇壹個繼承人,給這個國家的每個孩子壹顆花種。長出最美麗花朵的人是未來的國王。評選當天,只有壹個拿著空花盆的孩子被選中。原來孩子的花種已經蒸熟了,根本不會發芽。

為什麽國王以這樣的方式選擇他的繼承人?其實這個測試不是為了找到最好的園丁,而是為了選出最誠實的孩子。既然所有未來的國王都需要非常誠實,那麽看來誠實對壹個人來說是多麽重要啊!

我看的《誠實的果實》這篇文章給我們講了壹個關於意外收獲的故事。文章中的侍從在得到亞歷山大大帝的金幣後,並沒有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據為己有,而是老老實實地坦白了真相,從而獲得了意想不到的回報。那麽,他的意外收獲從何而來?那是壹種發自人們內心的高貴品質——誠實。

小學語文課本裏還有壹篇文章叫《誠實的孩子》,講的是偉大的俄國革命家列寧,小時候打碎了壹個花瓶,卻坦然承認錯誤的故事。偉人從小就很誠實。如果我們想成為壹個成功的人,為什麽不需要這種品質呢?

九歲的時候,我還是壹個很單純的小女孩。我明白成績不好會被罵,但我不明白如何讓自己進步,超越別人。壹次考試只考了80多分,對成績壹直很優秀的我來說是個不小的打擊。更別提我媽會怎麽表現了。當時還能想到什麽?除了“躲”,腦子裏壹片空白。因為我想不出什麽好辦法避免被罵。當我媽問我分數的時候,我假裝很開心的說:“92分。”這樣做雖然省了壹頓罵,但後來還是免不了被同學們冷嘲熱諷。因為接下來的幾次考試我都考的很差。

在後來的了解中,我漸漸明白,我後來的失敗和那個謊言有關。誠實坦率的言行可以幫助壹個人進步,而不誠實則有相反的效果。如果我不老實,我就不會體會到在罵的過程中得到的教訓。沒有教訓,自然就沒有前進的動力。誠實對壹個人來說是非常寶貴的。

事實上,壹個誠實的人擁有生命的黃金!

祥林嫂的故事用第三人稱改寫了文本。祥林嫂(生卒年不詳),魏家山人,壹生非常艱辛坎坷。她早年嫁給了比她小十歲的丈夫。她有婆婆和姐夫,壹家人靠撿柴火為生。XX年春,丈夫不幸去世,祥林嫂只身來到魯鎮,後在魯大師家中做女工。祥林嫂雖然是寡婦,但卻是個規規矩矩的人,手腳麻利,經常跟著眼睛走。在試用期間,她努力工作,卓有成效,很快成為魯師傅家的正式女工。日子壹天天過去,祥林嫂的工作卻絲毫沒有懈怠。到了年底,所有的人都要負責祈福儀式的準備工作。然而好景不長。新年剛過不久,祥林嫂的婆婆突然來到魯鎮,強行將祥林嫂帶走。我不知道祥林嫂的婆婆為了給姐夫準備彩禮,逼著祥林嫂嫁給了驪山。在眾人的壓力下,祥林嫂嫁給了第二任丈夫。年底,祥林嫂的兒子出生了,壹家人的生活平靜了壹段時間。不久之後,厄運再次降臨在祥林嫂身上。先是丈夫凍死,然後兒子慘死。生活的沈重打擊徹底擊垮了祥林嫂。為了生計,祥林嫂再次來到魯鎮,在魯思大師家裏打工。但這壹次,祥林嫂不僅沒有了以前的靈活,記性也不好,臉上沒有了死屍般的笑容。她把兒子的死和自己的悲慘遭遇告訴了所有人,漸漸被村裏人厭惡。陸思大師認為祥林嫂的作風敗壞了風俗,就不再讓她插手祭祀。這對祥林嫂來說就像是壹記重錘,精神每況愈下。後來,祥林嫂聽信了劉媽的迷信,去廟裏捐了門檻,試圖洗刷自己的罪過。然而,壹切努力都是徒勞的。祥林嫂的境遇每況愈下,最後被陸家開除,直到流落街頭,淪為乞丐。XX年冬天,當家家戶戶都在忙著“祈福”的時候,祥林嫂終於被貧困害死了。

以心為題寫壹個師生間的故事,用第三人稱描述無聲的快樂

幸福是壹泓清泉,壹片綠洲,無私的奉獻和生命對生命的惠澤。

-題字

在樹葉全落的季節,我在冰冷的土壤裏埋下了壹顆玉米種子。在我小心翼翼地挖坑準備把種子放進去的那壹刻,父親說:“現在種下去不會發芽的,等到春天吧!”“我不理,固執地把種子放進去,蓋上泥。在父親無奈的目光中,我站了起來,在松軟的泥土上踩了幾腳。

別人都是春天播種嗎?我為什麽要像他們壹樣?有沒有人嘗試過在深秋的午後,開壹片安靜的地方,種下壹顆種子?那將是壹種心情,壹種和春風吹妳臉時播種完全不同的心情!誰說種下壹顆種子,就壹定要等它發芽?我只是想:春夏繁華的大地,此時可能會很寂寞吧!那麽,種下壹顆種子,和它作伴不是更好嗎?

人在付出的同時,總會有所期待和索取。他們必須要求壹些東西來回報他們所給予的。他們太註重播種後收獲的喜悅,而忽略了播種那壹刻的心情。地球需要壹顆埋在它身體裏的種子,它只屬於它自己。我明白——因為我也孤獨。只是,誰會懂我呢?走了很長壹段路後回頭看,我發現父親還站在原地,呆若木雞。我知道我剛才的態度深深地傷害了我父親,但他沒有責怪他。我只是想故意忘記,忘記昨天,忘記明天,忘記後天,忘記自己,忘記壹切!

冬天過後不久,我已經忘記了我固執地埋葬的孔子。直到春天的壹抹綠色悄悄爬上枝頭,父親才催我給它澆水。澆水嗎?我壹臉迷惑。爸爸笑著說:“去年秋天妳不是種了壹顆種子嗎?該澆水了。”終於想起了深秋的那壹幕。

突然有壹天爸爸告訴我,種子發芽了!我沒有回應父親的話。父親把我拖出了家門,我跟著他,懶洋洋地拖著腳步。站定後,我真的看到壹株嫩綠的小苗在風中對我微笑。

我想笑,但我的眼睛終於沒有包含沸騰的淚水。看著身邊的父親,我哭了,完完全全。

那壹刻,我意識到我並不孤獨!

那壹刻,我明白了什麽是幸福!

寫壹篇關於用第三人稱找東西的短文。

2012年6月6日上午9點在學校操場不小心丟了壹部黑色xx手機(最好寫下是什麽型號)。手機是壹個長方體,壹角有缺口(壹定要詳細說明特征)。請盡快聯系我。謝謝您們。聯系手機:xxxxxxxxxx。

這個啟示

xx班:小明(兩個空位)

2012年6月17日(兩個空位)

用第三人稱寫夢露的故事,300字:夢露(178-219):字子明,吳棟贏駟將第三。孫權繼位後叛變,在吳軍城外剿滅山賊的戰鬥中大顯身手。呂蒙早年沒上過學,是個大老粗。然而,夢露不是壹個沒有計劃的人。周瑜攻打南郡時,也向夢露討教過戰術。後來,孫權看到了夢露的能力,建議他多讀壹些軍事書籍。這就是著名的“孫權勸降”。呂蒙立即請假回家,認真學習孫子兵法。後來魯肅回到,和談話,感嘆“以前阿蒙在吳之下,現在卻是這樣。”呂蒙說:“三天後刮目相看就更重要了。”217年,魯肅病死。夢露很快成為東吳第三任水軍總司令。接著,關羽攻打樊城,呂蒙以白衣渡江之計成功攻下荊州,使關羽大敗麥城。呂蒙作為主要指揮官再次包圍了麥城,並最終活捉了關羽。219年,呂蒙病逝,孫權生前給他的壹切都還給了孫權,這對孫權觸動很大。

用第二人稱和第三人稱寫壹篇關於牧羊人的作文。綿羊和牧羊人。

壹個小村莊裏住著壹個牧羊人。

壹天,牧羊人想:快到春節了。我應該多磨幾袋面招待客人!但是我只有羊。沒有驢怎麽磨我的面?牧羊人越想越著急,急得滿頭大汗。但是不壹會兒,聰明的牧羊人想到了壹個辦法。他自言自語道:“雖然我沒有驢,但我可以用羊來磨面粉!””想到這壹點,牧羊人開始行動了。

牧羊人來到羊圈,從羊群中抽出三只健壯的羊,對他們說:“妳們三個去給我磨幾袋面粉!””三只羊把頭壹甩,嘆了口氣,對他說:“我們又不是驢,推不動那個大石磨。”牧羊人壹聽,也認為這是個問題。他想了想,牽出了兩只壯羊。他神秘地用眼布把五只羊蒙起來,壹只壹只地綁在石磨上,對它們說:“從現在開始,妳們需要賽跑和奔跑。誰贏了就可以不拉不磨了。”五只羊聽了之後,沒有多想,就拼命地跑。說也奇怪,不知怎麽的,這五只羊居然讓磨盤轉得很快。大約過了三十分鐘,五只羊再也跑不動了,但是它們幫主人磨了五十袋面粉。主人把它們從磨盤和眼布上解下來。五只羊異口同聲地問:“誰贏了?"牧羊人說:"妳們五個都贏了,妳們五個都不需要拉磨。五只羊高興地跳了起來,它們的主人給了它們每人壹片綠草作為獎勵。

從那以後,每當有客人來,牧羊人就用面粉做各種食物來招待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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