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陰陽,是事物與現象既對立又統壹的兩個方面,《周易。系辭》雲:壹陰壹陽之謂道。”張景嶽《類經》又說:“陰陽者,壹分為二也。”任何事物無不處在陰陽的對立統壹之中,於是《內經》把陰陽推廣到壹切領域,比如天與地,則“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動與靜,則“陰靜、陽躁”;形與氣,則“陽化氣,陰成形”;氣與味,則“氣為陽,味為陰”;寒與熱,則“陰主寒,陽主熱”;水與火,則“水為陰,火為陽”;男與女,則男為陽,女為陰;臟與腑,則“臟者為陰,腑者為陽”;晝與夜,則晝為陽,夜為陰;春夏與秋冬,則春夏為陽,秋冬為陰。所以《素問.陰陽離合論》說:“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壹也。”陰陽是事物對立雙方的概括,所以它既可代表事物所固有的兩種相互對立屬性的統壹體,也可代表同壹事物內部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用“壹分為二”的方法進行推演,便可以由十到百,由百到千,由千到萬,以至無窮無盡。然合而論之,就是陰陽壹氣,即陰陽對立統壹的關系。五行,是以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為代表,說明壹切事物的屬性以及事物之間的內在聯系,它屬於古代樸素的系統論。如以五季合五行,則春屬木,夏屬火,長夏屬土,秋屬金,冬屬水。五方合五行,則東方屬木,南方屬火,中央屬土,西方屬金,北方屬水。五臟分屬五行,則肝屬木,心屬火,脾屬土,肺屬金,腎屬水。余如風、熱、濕、燥、寒五氣,青、赤、黃、白、黑五色,酸、苦、甘、辛、鹹五味,均可用五行歸類,並用五行加以聯系,加以說明。由於五行之間既相互資生,又相互制約,古人便運用五行相生相克的規律來認識和說明壹切事物的內外聯系,進而闡明各種不同事物在其發展過程中的動態平衡關系。因此張景嶽說:“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生克循環,運行不息,而天地之道,斯無窮已。”《類經圖翼.五行統論》)陰陽與五行,二者緊密結合,相互為用,陰陽中包含五行,五行中體現陰陽。張景嶽謂“五行即陰陽之質,陰陽即五行之氣,氣非質不立,質非氣不行”《類經圖翼》)。《內經》運用陰陽五行的理論概括和說明了人體生理功能、病理變化、診斷綱領、治療法則,以及人與自然的關系等基本內容。陰陽五行理論,貫穿在《內經》的各個篇章之中,確已成為祖國醫學理論的核心思想。
壹、陰陽的總綱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雲:“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於本。”其所謂道,即法則;綱紀,即綱領;父母,即本源;本始,即根本、原始;神明之府,即事物運動變化的所在。原文指出,陰陽是自然界運動變化的根本法則,是分析和歸納萬事萬物的綱領,是事物發展變化的根源,是事物產生與消亡的根本,是事物運動變化的所在。治療疾病壹定要推求陰陽變化這個根本的法則。《內經》認為,陰陽是自然界的普遍規律,是萬物發生、發展、變化的本源。人類也和自然界壹樣,“人生有形,不離陰陽”(《素問.寶命全形論》;“生之本,本於陰陽”《素問.生氣通天論》。人體壹切組織結構,人的整個生命活動,都必然建立在陰陽對立統壹規律的基礎之上。因此,《內經》把辨別陰陽作為診斷疾病的基本綱領,把調整陰陽作為治療疾病的基本法則,明確指出“治病必求於本”。如張誌聰所釋:“本者,本於陰陽也。人之臟腑氣血,表裏上下,皆本乎陰陽。而外淫之風寒暑濕,四時五行,亦總屬陰陽之二氣。至於治病之氣味、用針之左右,診別脈色,引越高下,皆不出乎陰陽之理,故日治病必求於本。’
二、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
陰陽作為自然界運動變化的客觀規律,用來概括和說明自然界相互對立統壹的兩個方面,以及這兩個方面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相互消長、相互轉化的關系。歸納起來,它的基本內容約可列為3個方面。
1.對立與互根
?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雲;“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陰靜陽躁,陽生陰長,陽殺陰藏。陽化氣,陰成形。”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天與地是陰陽相對的,又是相互交泰的。陰靜陽躁,是陰陽動靜相對,而動與靜則是事物變化的兩種表現。陽生陰長,是指陰陽的生長功能;陽殺陰藏,是指陰陽的殺藏作用。壹年之中,春天主生,夏天主長,秋天主收(殺),冬天主藏。有生長才有殺藏,有殺藏也才有生長,生長與殺藏既是相互對立的,又是互為其根的。陽化氣,陰成形,是以形氣分陰陽,形主物質,氣主功能,物質產生功能,功能化生形體,形之與氣既相對立又互為其根。《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又雲:“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陰陽者,萬物之能(胎)始也。故日: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它指出,天地覆載萬物,陰陽化生男女。左升右降是陰陽循行的道路,水與火則是陰陽的明顯象征。而這壹些都是相互對立而又互為其根的。可見陰陽變化是壹切事物生成的原始。具體到人身,則“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人體內為陰,外為陽,精微物質守藏在內,功能活動表現在外,而陰精守藏於內作為陽氣的物質基礎,又必須依靠陽氣的固護;陽氣運使於外作為陰精的功能表現,又必須賴於陰精的固守。可見陰陽內外既是相互對立的,又是互為其根的。石壽棠《醫原》說得好;“陽不能自立,必得陰而後立,故陽以陰為基,而陰為陽之母;陰不能自見,必待陽而後見,故陰以陽為統,而陽為陰之父。根陰、根陽,天人壹理也。”
2.消長與轉化
《素問。脈要精微論》論述了壹年四時陰陽的消長與轉化:“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冬至四十五日即是立春節,此時大地陽氣微上,陰氣微下,氣候逐漸由寒轉暖。夏至四十五日即是立秋節,此時大地陰氣微上,陽氣微下,氣候逐漸由熱轉涼。四時陰陽的消長變化可以直接影響人體及其疾病的轉歸,尤其是二分(春分、秋分)、二至(夏至、冬至),是自然界也是人體陰陽之氣消長變化較為顯著的時刻,對疾病的機轉產生著巨大影響。江之蘭《醫津壹筏》說:“二分二至,病之輕者,可望其愈;病之重者,須防其篤。此陰陽互換,人氣隨之也。”《靈樞。論疾診尺》篇還進壹步明確了四季陰陽寒熱相互轉化的規律,“四時之變,寒暑之勝,重陰必陽,重陽必陰。故陰主寒,陽主熱。故寒甚則熱,熱甚則寒。故日:寒生熱,熱生寒,此陰陽之變也”。就是說,春夏秋冬四時氣候的變化,寒暑的交替往來,都是陰陽運動變化的結果。陰發展到了極度,必然向陽的方面轉化;陽發展到了極度,必然向陰的方面轉化。陰陽與寒熱,彼此是相互對應的,所以說,陰主寒,陽主熱,寒到極點就可轉化為熱,熱到極點就可轉化為寒。四時寒暑的交替,是陰陽相互轉化的結果。
3.升降與出入
升降出入是陰陽運動的主要表現形式。升降出人運動是陰陽的運動變化過程。升降,是升清陽,降濁陰;出人,是陽主外出,陰主內人。升降出人在自然界則表現為陰陽氣交運動,《素問。陰陽應象大論》雲:“故清陽為天,濁陰為地,地氣上為雲,天氣下為雨,雨出地氣,雲出天氣。”天地雲雨的變化是陰陽之氣升降運動的結果。《素問.六微旨大論》又雲:氣之升降,天地之更用也。.升已而降,降者謂天;降已而升,升者謂“走地。天氣下降,氣流於地;地氣上升,氣騰於天。故高下相召,升降相因,而變作矣。”就是說,氣的升降,是天地陰陽之氣的相互作用。由上升而下降,這是天氣的作用;由下降而上升,這是地氣的作用。天氣下降,氣就下流於大地;地氣上升,氣就蒸騰於天空。由於天地上下交相呼應,升降互為因果,所以能夠產生變化。這說明升降是由於陰陽互根的緣故。升降如此,出人亦如此,有升才有降,有降才有升;有出才有人,有人才有出。《素問,陰陽應象大論》雲:“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藏;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它指出,人體的呼吸、發聲、聽、嗅、視、味覺等功能從上竅發出,大小便從下竅排出;衛陽之氣外發於腠理,精血津液等精微物質內入於五臟;清陽之氣外達於四肢,飲食水谷內人於六腑。以此表明了人體清陽之氣向上向外升發,而濁陰之氣向下向內沈降的升降出人規律。由此可見,陰陽的升降出人,既是自然界的運動形式,也是維持人體內外環境動態平衡的保證。故《素問.六微旨大論》說:“出入廢則神機化滅;升降息則氣立孤危。故非出人則無以生長壯老已;非升降則無以生長化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