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在全世界範圍內,李貝克訴麥當勞公司(1994)案都是家喻戶曉,其真相撲朔迷離。
這個故事的壹個廣為流傳的版本是,壹位美國老婦人在麥當勞喝咖啡,但她不小心被燙傷了,甚至腿上起了壹個水泡。老太太不想打什麽官司,卻被旁邊壹個無事生非的律師看到了。他主動站出來說:“夫人,請不要走。我是律師,可以免費幫妳打這場官司。”俗話說,有心則不能種花,無心則劉成興。不可思議的是,老太太幸運地獲得了300萬美元的巨額賠償,搖身壹變成了百萬富翁,讓世人跌破眼鏡,哈哈大笑。
時光荏苒,轉眼十多年過去了,回過頭來看,根據對案件內幕的深入挖掘和對訴訟細節的法理分析,麥當勞咖啡案的真相以及麥當勞公司是否應該對其熱咖啡承擔責任,遠比小道消息和道聽途說復雜和發人深省。
這起案件的主角名叫斯特拉·利貝克(Stella Liebeck),現年79歲,住在新墨西哥州。退休前,她是壹家超市的收銀員。1992年2月,麗貝卡乘坐孫子駕駛的汽車,路過當地壹家麥當勞快餐店,通過“免下車銷售窗口”以49美分的價格買了壹杯咖啡。離開餐廳後,麗貝卡需要在咖啡裏加奶粉和糖,她的孫子停下了車。
當時老太太坐在前座的副駕駛座上,把杯子停在膝蓋之間,左手拿著壹個奶粉袋和壹個糖袋,右手試圖打開杯子的蓋子。不料整杯熱咖啡灑在她兩腿之間,造成大腿內側、腹股溝、外陰、前臀嚴重燒傷,其中“三度燒傷”面積占全身皮膚的6%。
在醫學上,燙傷的嚴重程度主要看“面積”和“深度”。皮膚表皮的燙傷屬於“壹度燙傷”,皮膚紅腫,有痛感,但幾天就能痊愈;在傷及真皮的“二度燙傷”中,皮膚表面長出水泡,疼痛難忍,但可在壹至兩周內痊愈;真皮深處的燙傷需要三到四周才能痊愈。真皮與皮下組織之間的深度燒傷是最嚴重的“三度燒傷”。傷口變白,皮下組織完全壞死。就算治好了,也永遠恢復不了原來的功能。當損傷範圍過大時,需要植皮手術。“三度燒傷”大多是高溫造成的,或者溫度只是“亞高溫”,但和“熱水瓶”燙傷效果壹樣,是時間長了造成的。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在煮飯、煮粥、煲湯、泡茶、沖咖啡時,因疏忽大意,偶爾會造成“壹度燒傷”或“二度燒傷”,但“三度燒傷”很少見。在麥當勞咖啡案中,為什麽會灑了壹杯咖啡,居然給當事人造成了非常嚴重的“三度燒傷”?主要原因如下:第壹,麥當勞當年賣的咖啡真的是熱的不可思議,溫度比同行高10℃ ~ 16℃。細節稍後詳述。其次,利貝克是個八十多歲的老人,皮膚幾乎和嬰兒壹樣嬌嫩。三、女性兩腿之間的“敏感部位”,恰好是全身皮膚最嬌嫩的部位。第四,熱咖啡不是灑在裸露的皮膚上,幾秒鐘後自動流失,而是灑在老太太穿的薄布褲子上。當時沒有它很難快速剪下褲子,造成“熱水袋”式的燙傷效果。
可憐的麗貝卡在醫院呆了八天,終於脫離了危險。她出院後臥床不起。直到兩個多月後,傷口才逐漸愈合。後來她做了幾次植皮手術,兩年來行走都很困難。因為“敏感部位”被燙傷,老人承受了巨大的身心痛苦,甚至差點造成生命危險。雖然利貝克的女兒為母親買了醫療保險以備不時之需,雖然利貝克本人享受聯邦政府為65歲以上老人提供的醫療補貼,但自掏腰包的醫療費用仍然相當驚人。
傷勢初步穩定後,利貝克的女兒義憤填膺,於是給麥當勞寫了壹封投訴信,以咖啡太熱為由,要求賠償醫療費和照顧病人的誤工費,共計2萬美元。但麥當勞目光短淺,壹意孤行,拒絕“破財免災”,只同意支付800美元的“慰問金”。然而,利貝克壹家不肯輕易放過。
沒過多久,麗貝卡的女兒偶然認識了壹位得克薩斯州的律師,名叫s·裏德·摩根,精明能幹,經驗豐富,擅長賠償訴訟。他曾為壹位被咖啡燙傷的顧客提供法律服務,與麥當勞談判,最終達成庭外和解,獲得2萬美元賠償。律師摩根對案情初步了解後認定,老太太的傷勢觸目驚心,雙腿“完全骨折”,因此麥當勞難逃法律責任。於是,利貝克鼓足勇氣,以咖啡質量有缺陷,危及人身安全,造成責任事故為由,向聯邦地方法院起訴麥當勞。
在美國的產品責任案件中,消費者只要證明產品存在缺陷並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往往就能勝訴。在麥當勞咖啡案中,適用的法律是民事侵權行為,其法律依據是,麥當勞公司是快餐店的所有人,有責任和義務主動向顧客提供保護;如果咖啡溫度過高,且事先沒有任何警示,造成顧客身體傷害和財產損失,顧客有權起訴要求賠償。如果侵權行為是“魯莽”和“惡意”的,那麽勝訴後,原告不僅會得到實際損害賠償(報銷醫藥費、誤工工資等。),還可能獲得精神損害賠償和巨額懲罰性賠償。
1994年7月,“麥當勞咖啡案”開庭時,新聞媒體站在麥當勞這個大公司壹邊,對原告進行了嘲諷。陪審團也認為此案荒謬可笑,認為原告只是被燙了幾個水泡,是小事。然而,當陪審團看到醫生的診斷報告和受害者受傷的照片時,他們都感到震驚和震驚。這起看似荒誕的燙傷案顯然不同尋常,不可小覷。
但傷情觸目驚心,照片慘不忍睹,經歷令人同情,並不能證明麥當勞在事實上和法律上都應該承擔產品質量責任。俗話說得好,走遍天下有理,無理寸步難行。眾所周知,咖啡是用嘴喝的,不是灑在褲襠裏的!檢方必須用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麥當勞咖啡的質量缺陷和麥當勞公司的魯莽惡意行為給原告造成了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才能打贏這場荒謬的民事賠償官司。
在法庭上,壹個至關重要的問題是,麥當勞咖啡燙傷顧客的事故是常事嗎?還是偶爾的個別現象?在控方律師的要求下,法官下令麥當勞必須公開內部秘密文件和統計數據。令陪審團大為驚訝的是,這些文件和數據顯示,從1982到1992的十年間,麥當勞收到了700多起嚴重咖啡燙傷事故的投訴,其中包括幾十起導致顧客生殖器、腹股溝和大腿內側燒傷的案例,給當事人造成了極大的身心痛苦。雖然聯邦法院從未正式立案受理這些投訴,但在暗地裏,麥當勞平均每年花費5萬美元支付咖啡燙傷引發的庭外和解,並以象征性的“安慰費”補償受害者。
可能有人會覺得麥當勞真的很傻。為什麽不在出庭前“潤色”壹下文件和統計數據?簡單來說,麥當勞不敢!輸掉壹場民事訴訟只需幾十萬或幾百萬美元。然而,篡改文件和商業統計數據是壹項刑事重罪,涉及“偽證”和妨礙司法公正。壹旦蛛絲馬跡不慎暴露,整個公司將面臨滅頂之災。在這個問題上,麥當勞公司的老板比拉鏈門裏的克林頓總統守法多了。
言歸正傳。既然燙傷事故不是個別的、偶然的現象,為什麽麥當勞對此掉以輕心,視而不見,對消費者的投訴置若罔聞,對燙傷事故視而不見?辯護律師解釋說,麥當勞每年銷售大約十億杯咖啡,在過去的十年裏,它銷售了大約100億杯。相比之下,同期燙傷事故投訴只有700多起,即平均每1億杯燙傷事故只有7起,事故率為0.000007%,實際上相當於零,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從業務統計和“數字化”管理的角度來看,被告律師的辯護看似有理,實則咎由自取。陪審團認為,事故率等於零的數字背後,是700多名消費者被嚴重燒傷的可怕事實。在美國的商業法規中,保護消費者的人身安全是壹個至關重要的原則問題。怎麽能以統計數據為由,傲慢、冷漠、敷衍、回避呢?此外,律師提醒陪審團,常識告訴人們,麥當勞統計的投訴數量只是冰山壹角,壹定還有大量的燒傷受害者,他們匆匆離開,含恨而去,自認倒黴。
有些人可能會奇怪為什麽麥當勞的咖啡經常會導致燙傷。根據控方律師的樣本市場調查,最重要的原因是麥當勞的咖啡真的很火,在美國快餐業排名第壹。據調查,漢堡王、Dunkin'Donuts、Wendy等十余家麥當勞主要競爭對手銷售的咖啡,美國普通家庭飲用的咖啡溫度壹般為70℃ ~ 75℃。根據筆者的“業余市場調查”,美國近年來流行的咖啡連鎖店星巴克咖啡所售咖啡的溫度壹般只有75℃左右;另外,我的美國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免費咖啡的溫度也只有70℃到75℃之間。
而麥當勞賣的咖啡溫度卻高達82℃ ~ 86℃,比同行高了10℃ ~ 16℃左右!燙傷專家出庭作證時指出,如果麥當勞咖啡的溫度與同行“壹致”,原告受到的燙傷會小得多。這場轟動全球的賠償官司大概是沒戲了!
那麽,麥當勞咖啡這麽火是因為粗心大意、違規操作還是質量管理有缺陷造成的呢?對此,麥當勞主管產品質量的副總裁出庭作證稱,咖啡溫度過高,正是因為嚴格遵循了操作和質量控制程序。根據麥當勞公布的產品質量手冊,咖啡要用96℃左右的熱水沖泡和調配。當所有生產程序完成,最後端上顧客飲用時,咖啡溫度應保持在82℃至86℃之間。
接下來的問題是,為什麽麥當勞無視頻繁發生的燙傷事故,把咖啡溫度定在快餐業的危險高度?出庭作證時,麥當勞的老板口若懸河,口若懸河,自吹自擂,自信滿滿。他向陪審團解釋說,咖啡溫度的設定不是隨意的,而是基於咖啡專家的建議。為了提取咖啡迷人的香氣,經過精選、烘焙、研磨等工序,咖啡豆用96℃的熱水沖泡時口感最佳,82℃ ~ 86℃飲用時口感最佳,醇厚且充滿奇妙的品質,滿足消費者的需求。麥當勞每年賣出十億杯咖啡,是亞軍“甜甜圈”的兩倍,而且是全球快餐業第壹,這恰恰說明麥當勞的咖啡品質上乘,溫度恰到好處,消費者對其情有獨鐘。
這時,摩根律師抓住了破綻,出人意料地問道:“除了咨詢咖啡專家的‘高溫’建議,妳們公司有沒有從客戶人身安全的角度咨詢燙傷專家的專業建議?”麥當勞老板不敢亂說,也不敢隨意撒謊,只好老老實實回答:“我沒咨詢過。”到訴訟開始時,被告已經處於明顯的劣勢。作為全球財富500強實力企業和全球最大的快餐連鎖企業,麥當勞任性固執,將咖啡溫度定在快餐行業之首,花費50萬美元巨資,十年“解決”燙傷事故;同時,麥當勞從未就“高溫咖啡”與頻繁發生燙傷事故的關系咨詢過醫學專家,給陪審團留下了非常不好的印象。
更不利於麥當勞的是,它壹方面賣的是“高溫咖啡”,另壹方面又粗心大意,疏忽大意,沒有用法律術語“警告”、“謹防燙傷”,只用微小字體“提醒”顧客。從法律角度來說,這是壹個明顯的疏忽,會導致無盡的漏洞和無法後悔的致命錯誤。
麥當勞的律師強調,溢出的熱咖啡會導致嚴重燒傷,這是“最基本的常識”。有必要專門“警告”客戶嗎?檢方反駁稱,麥當勞咖啡的溫度高得不可思議,顧客不小心灑了壹小杯咖啡,竟然造成6%的皮膚“三度燒傷”,甚至花費了數萬美元的醫療費用,差點讓年老體弱的受害者生命垂危。毫不誇張地說,這起咖啡燙傷案令人匪夷所思、觸目驚心,已經完全超出了“最基本常識”的範疇。
鑒於“最基本的常識”問題,大多數法律專家認為,如果麥當勞“順其自然”,咖啡溫度將與美國的快餐業“壹致”;如果麥當勞未雨綢繆,在法律條款上提前“警告”高溫咖啡可能造成致命燙傷,原告勝訴的幾率很小。
在歐美優雅的咖啡沙龍裏,沖泡和品嘗咖啡是壹門藝術。為了追求最好的口感和味道,咖啡的溫度確實是最重要的因素之壹。在品鑒和飲用咖啡時,絕大多數咖啡“發燒友”都壹絲不茍,嚴格遵循專家的“高溫”建議,同時搭配精致優雅的咖啡器具。有很多人註意喝咖啡。比如在咖啡裏加糖的時候,要先用鑷子夾起立方體,輕輕放在小盤子裏,再用勺子放進杯子裏。如果直接用手指或鑷子夾糖,會有不良的儀態和風度,很容易不小心錯過,導致熱咖啡灑出來,造成燙傷。
問題的關鍵在於,麥當勞是低端廉價的連鎖快餐店,而不是高貴典雅的咖啡沙龍;麥當勞的顧客都是來去匆匆的忙碌的工薪階層,而不是悠閑而附庸風雅的女士先生們。不可能有那麽多閑暇,嚴格遵循咖啡專家的建議。就品質而言,麥當勞的咖啡淡而無味,與“品質優越”無關。如果說號稱“法國文化象征”的Cafe Procope的咖啡能打90分,咖啡連鎖星巴克的咖啡能打80分,那麽麥當勞最多只能打60分,勉強及格。麥當勞每年賣出十億杯咖啡,靠的是鋪天蓋地的促銷廣告,靠的是遍布全球的三萬多家連鎖店,靠的是快捷、方便、低價,而不是它的咖啡香氣、沸騰的溫度、非凡的品質、絕佳的口感。
據市場調查統計,購買麥當勞咖啡的顧客中,約有壹半並不在店內飲用,而是拿到車上、回到家中,或到達辦公室後開始飲用。另外,麥當勞使用的咖啡杯是壹種壹次性紙杯,質地柔軟,價格便宜,不小心失誤很容易把咖啡灑出來。所以,如果咖啡是熱的,缺乏法律警示,很容易對毫無準備的消費者造成意外。
正因如此,美國所有的快餐業巨頭都有自知之明,不敢冒充優雅的咖啡沙龍,紛紛主動降低咖啡的飲用溫度。只有麥當勞的傲慢,欺負顧客,無知,不顧事故頻發,固執,無知無畏,獨立,冷漠,迷戀金錢,粗心大意,最終引發了這起轟動壹時的司法案件。
最後,陪審團壹致裁定麥當勞出售的咖啡質量差,溫度過高,沒有必要,也不合理。在產品安全問題上掉以輕心,疏於監管,侵犯了原告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嚴重的傷害事故和經濟損失。因此,其必須承擔咖啡質量低劣的法律責任,並向原告支付20萬美元的“補償性賠償金”。考慮到原告因疏忽大意造成事故應承擔20%的責任,麥當勞公司的實際賠償責任降為80%,賠償總額相應由20萬美元降為16萬美元。
在這起咖啡燙傷案中,原告及其家庭實際遭受的經濟損失僅為2萬美元左右。因此,在16萬美元的“補償性賠償”中,14萬美元可視為對原告精神損害的賠償。如果司法裁決到此為止,像麥當勞這樣家財萬貫的大公司,可以要求十幾萬美元的民事賠償,這只相當於年銷售收入的滄海壹粟,是九根牛壹毛。可謂是不痛不癢,不著邊際,根本不值得捶胸頓足,哭爹哭娘,壹命嗚呼。
接下來,陪審團的判決涉及歐美國家民事案件中常見的“懲罰性賠償”。這是壹種賠償金額大大超過受害人實際損失的賠償。其目的是用鐵腕手段嚴懲侵權者和違法者,為其做出表率!讓那些惡意侵權、弄虛作假或承擔產品責任的公司、企業不寒而栗,畏風畏虎,再也不敢犯了。根據美國法律,只要被告有“欺詐”、“魯莽”、“惡意”、“武斷”、“惡劣”、“後果嚴重”的侵權行為或責任,就可以適用這壹法律。
陪審團經過閉門討論,認定麥當勞不僅要對咖啡過熱、質量低劣承擔法律責任,而且對顧客的投訴置若罔聞,對數百起燙傷事故置之不理,這顯然已經構成了“魯莽”和“惡意”的性質。因此,除“補償性賠償”外,被告還應支付原告“懲罰性賠償”270萬美元。就這樣,壹杯售價49美分的咖啡,最終給麥當勞公司造成了286萬美元的巨額責任賠償!
判決公布後,舉國震驚,朝野壹片嘩然。新聞媒體炒作,避實就虛,講規律,嘩眾取寵;普通人不知底細,道聽途說,嘆息抱怨,痛斥老太婆敲詐勒索,痛斥律師奸詐貪婪,痛斥法律荒謬,痛斥賠償暴漲,痛斥陪審團荒謬。甚至還有人貪財好事多磨。他們連夜趕到麥當勞喝咖啡,怕溫度不高,又怕咖啡不燙。他們夢想著發大財,希望“火鍋發財”。然而,麥當勞抓住了小偷,並采取了預防措施。在咖啡杯的醒目處,已經標註了“高溫熱飲,謹防燙傷”等法律條款的警示,同時又悄悄將咖啡溫度降至70℃ ~ 72℃,讓做夢者心血來潮,失望而歸。
不僅渾水摸魚、夢想發財的老板沒有發財,而且利貝克本人最終也沒有獲得286萬美元的巨額賠償。審判長認為,陪審團認定事實基本恰當,判給“懲罰性賠償”的理由相當充分。但本案中,原告自身的責任不可低估,陪審團判決的“懲罰性賠償”金額明顯過高,沖動,無罪,矯枉過正,有失公允。於是,法官大筆壹揮,將“懲罰性賠償”從271萬美元削減到48萬美元,加上原來的16萬美元“補償性賠償”,麥當勞應支付的賠償總額減少到64萬美元。
平心而論,審判長的修改更公平。雖然麥當勞任性,不理會投訴,也不在乎別人的皮膚,但責任是逃不掉的。但在此次燙傷事故中,原告本人存在疏忽大意,不小心失手,其個人責任至少應占80%左右。因此,將賠償金從286萬美元降至64萬美元似乎是合理的。
但控辯雙方均不同意法官的裁決,並聲稱要繼續上訴。但沒過多久,雙方突然宣布兩家達成秘密庭外和解。原因很簡單。原告年老體弱多病,前途未蔔。如果訴訟壹步壹步上訴,冤屈無窮,即使最後獲得巨額賠償,還是竹籃打水壹場空,還不如適可而止。麥當勞賣的咖啡真的是熱的不得了。如果繼續和壹個80多歲被燙傷的老太太打官司,媒體會借機胡說八道,搬弄是非,不僅會損害麥當勞的商業形象,還會影響全球連鎖店的日常經營。不如妥協,庭外和解。
多年後,據法律權威人士透露,麥當勞秘密向利貝克支付了壹次性“和解費”,總金額約為60萬至70萬美元,大致相當於法官的裁決。除去三分之壹的律師費,Lipper大概得到了40多萬美元的賠償,附加條件是受害者家屬必須“保持沈默”,不得以寫文章、出書、接受媒體采訪等形式“舊案重提”。,且不應披露案件和解的內幕和細節,從而損害麥當勞公司的商業信譽和形象。這起轟動壹時的案件終於正式落下帷幕。
在保護消費者權益、防止熱飲被燙傷方面,麥當勞咖啡案起到了前所未有的轟動效應,起到了免費廣告的宣傳作用。通過這個案件,美國的餐館和飯店以及全世界的消費者都知道,不小心打翻壹杯熱咖啡可能會造成幾乎致命的人身傷害,可能會在賠償案件中引起全球轟動,甚至可能導致數百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絕不能充耳不聞,掉以輕心!對於公司和企業主來說,麥當勞案相當於壹個嚴重的警告:不要把豆包當幹糧,不要把顧客當上帝,不要把消費者的投訴當回事!
值得壹提的是,由於麥當勞咖啡燙傷事故發生在車內,為了防止類似的意外傷害再次發生,全球汽車制造商為了客戶安全,精心設計了專門的安全放置飲料杯的地方,將熱飲意外灑出的可能性大大降低。這種人性化的設計,高度重視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彌補不足,防患於未然,造福客戶,貢獻社會。
可能有人會覺得,壹個微不足道的咖啡燙傷案索賠上百萬不是鬧著玩的。這不是違背常識嗎?其實這恰恰是美國法律的高明之處!壹般情況下,確實應該遵循輕過失輕處罰和重大過失重處罰的民法原則。然而,美國有3億消費者,即使其中1%的人被大公司惡意欺負,或因侵權欺詐遭受經濟和精神損害,被迫花費時間和金錢打官司或“打假”,也將是司法資源和社會成本的巨大浪費。
因此,只有把違法企業和打假人懲罰得死無葬身之地,銷聲匿跡,後悔莫及,只有讓受害者和打假人壹夜暴富,才能真正捍衛法律的尊嚴和消費者的權益,有效打擊惡意侵權和商業欺詐,嚴格督促企業守法誠信經營,最終與消費者形成有序友好的關系。乍壹看,“懲罰性賠償”違背了世人的常識;冷靜思考,其實這就是法律智慧高的體現。
“麥當勞咖啡案”後,美國各州出現了大量針對麥當勞、漢堡王等快餐連鎖店的訴訟,原因是熱飲太燙。到目前為止,他們都沒有贏。但律師貪得無厭,無事生非,另辟蹊徑,想出了高招。2002年,紐約兩名青少年指控麥當勞故意隱瞞快餐的健康風險,發布欺騙性廣告,誤導顧客頻繁光顧,引發肥胖、糖尿病和心臟病等健康問題。
2005年,聯邦第二巡回上訴法院正式裁定,麥當勞應回應集體訴訟。上訴法院裁定,原告律師有權收集支持訴訟的證據,可以向麥當勞公司索要相關內部資料和秘密文件。麥當勞總部辯稱:“這種奇怪的民事訴訟簡直是無理取鬧,無理取鬧!”眾所周知,麥當勞沒有拿槍指著任何人的後背,強迫消費者購買漢堡包。
然而,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麥當勞肥胖案這樣荒唐的訴訟也並非壹無是處。面對訴訟和輿論的壓力,麥當勞與時俱進,改弦易轍,開始嘗試改用低脂油,改進食譜和軟飲料,減少油炸食品,增加蔬菜水果,企圖重塑形象,以全新的面貌贏得全球消費者。
正是在法律法規的約束下,超級跨國公司的實力越強,越不容易欺軟怕硬,霸道,更不敢肆無忌憚地將利潤置於公共利益之上。反而如履薄冰,遵紀守法,嚴於律己,更不敢在產品質量和客戶服務上耍花招,出壹點差錯。正是在陪審團審判的威懾下,超級跨國公司不得不把普通消費者奉為神明,成為遵守商業規範、清白無辜的道德楷模,成為樂善好施、肩負社會責任的慈善人士。
黃褐斑往往會自行消失,尤其是孕婦。生完孩子,黃褐斑就消失了。口服避孕藥的女性,停用避孕藥後,黃褐斑就沒了。
有些人的黃褐斑會長期存在。如果有,處理方法如下:
雖然治療方法有這麽多種,但並不能保證黃褐斑就能徹底消除,更不能保證黃褐斑不會復發。幾種局部治療方法的組合治療效果最好,需要幾個月才能達到較好的療效。
除了治療,壹定要註意防曬,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