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父母)許配給(某人)
男方征得女方家人同意後,男方父親母親帶了壹把紅傘和壹只公鴨到女方家舉行訂婚儀式。女方家擺酒上菜,意為“訂婚”。然後男方家找媒人談彩禮。經過確認,他們選擇了壹個吉日結婚。
去接新娘(坐轎子)來參加婚禮
婚禮當天,男女雙方都在家裏宴請親朋好友和同村村民。新郎在幾個伴郎的陪同下,帶著禮物去結婚了。新娘中應該有壹個經驗豐富的中年男子。新娘們到了女人村,會有女人伸出竹竿擋住去路,想和新娘們壹起唱首歌。每對歌唱完之後,嫁出去的人都要給這些女人送禮,然後再把竹竿收回來讓路。
結婚
姑娘出嫁那天,按照老習俗,主人會請近家的兩三個“幸運”女子(當地苗族人稱生男孩女孩、夫妻健在者為“幸運”)為新娘收拾必要的禮服、首飾、洗漱用品。新娘打扮好了再走的時候,父母給了她壹碗酸湯飯吃,意思是給酸湯飯母子做賬本,讓她以後有飯吃,有衣穿。按照傳統習俗,主人還要請壹位“幸運”的老太太為出嫁的姑娘編織涼鞋,穿在路上。
(指新婚妻子)和新婚丈夫壹起去娘家
按照舊習俗,新娘接到婆家後只待十二天,第十三天就把新娘送回去。苗族婦女婚後壹般都住在父母家,直到次年農歷二八月男方父母打谷時,才會壹人去喊幾天,最多不超過十三天。新媳婦打電話後,男方父母的十幾個老人會帶著粑粑把媳婦送回娘家,稱為“粑粑送媳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