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是自己寫的遺囑最好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見證人不能與遺囑繼承人有利害關系。最好不是親戚,而是委托老人的朋友,或者居委會主任、村長、村幹部等。
2.立遺囑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因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事物可以有足夠的認知能力和判斷能力;
3.老年人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就可以隨時立遺囑。老人立遺囑的方式有很多,比如自己寫遺囑、代寫遺囑、錄音遺囑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40條對遺囑人資格的限制性規定
以下人員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其他無見證能力人;
(二)繼承人和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第二,請律師立遺囑有什麽用?
1,老人立遺囑找律師是有用的,因為立遺囑可以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避免立遺囑沒有法律效力。
2.遺囑的執行需要盡可能客觀、公正、合法、完整。專業律師可以在這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壹般來說,提供遺囑執行的律師往往是提供遺囑制作和保管的律師,他們最能把握立遺囑人的真實意圖。
3.遺囑公證有哪些註意事項?
1.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托他人辦理;
2.立遺囑人應當心智健全,能夠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思,不受脅迫或者欺騙;
3、原遺囑已經在公證處公證,現在想變更或撤銷原遺囑公證的,應當提交原遺囑公證並到原公證處辦理;
4.立遺囑人死亡後,立遺囑人應持立遺囑人公證書、死者死亡證明、本人身份證明到本處辦理繼承權公證。遺囑受益人不在法定繼承人範圍內的,為受遺贈人。然後受遺贈人必須在知道後的兩個月內到我處對接受遺贈的聲明進行公證。
溫馨提示:老年人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隨時可以立遺囑。老人立遺囑的方式有很多,比如自己寫遺囑、代寫遺囑、錄音遺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