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入「香港政府壹站通」網頁,每人最多可預約三位同行,同時只可預約壹位有效;
2.提供身份證或護照信息等過境證件;
3.填寫個人資料,包括性別、身份證、出生日期、身份證簽發日期。網頁將提供提示,方便用戶查找發布日期;
4.最多可以填寫三個同行,如果沒有同行,則默認值為0;
5.選擇預期的出發港口和時間段,每個港口分為三個時間段,系統將顯示未來八周的可用出發時間和日期;
6.提供壹個可以接收短信的手機號碼,可以在香港,也可以在內地或澳門,選擇接收中文或英文短信;
7.檢查完所有信息後,按OK完成預約。網站會立即顯示是否成功,有參考號,以及預計出發的港口、日期等信息,並提醒您攜帶所需證件;
8.用戶可以選擇打印或保存;
9.如需查詢、更改或取消,應登錄系統,輸入參考號和身份證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進出境旅客通關的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通關,是指進出境旅客向海關申報,海關依法查驗其行李物品,辦理進出境物品征稅或免稅驗放手續,或其他相關監管手續的總稱。
本規定所稱申報,是指進出境旅客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規規定的義務,依法向海關就其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的實際情況所作的書面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