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4月19日,南京市出臺《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落戶政策暫行辦法》。
2021南京落戶政策主要有:人才落戶和積分落戶。註:南京人才有效期至5月31,2021。
壹、南京人才落戶申請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申請戶口遷入南京市區:
(壹)已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並已取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含留學回國人員);
(二)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3)取得國家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的人員。
註:夫妻雙方按照本辦法申請戶籍的,也可以申請未成年子女隨遷。
二。南京積分落戶申請條件:
申請積分落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本市持有有效的江蘇省居住證;
(二)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累計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不少於24個月;
(三)無嚴重犯罪記錄。
落戶積分:申請人符合本辦法規定,累計積分達到100分,即符合落戶條件。
積分落戶指標由基本指標、正指標和負指標組成。總分是基本指標和加分指標之和減去減分指標的累計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