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暴死不適合立碑。
如果壹個人在意外事故中死亡或突然死亡,這種逝者下葬後豎立墓碑是不合適的。
2,死了也不宜立碑。
有兩種解釋:壹種是英年早逝,壹種是說事情半途廢。如果剛出生的嬰兒夭折,或者早逝,立碑也是不合適的。這裏的早逝壹般是指18歲之前的人,包括剛滿十八歲的人。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的家人壹定是極度悲傷的。
3.沒有它豎立紀念碑是不合適的。
意思是沒有繼承人的人不要立碑。
立碑時要註意以下幾點:
1,紀念碑的時間。立碑時間以戶主八字為準,吉日根據墓地具體情況選擇。同時也不能違背先人或立碑人的命理。如果在清明節立碑,應該選在清明前後半個月內。如果是其他時間,壹定要選準時間。
2.題字。石碑上壹般刻有主人姓名、立碑人姓名、立碑日期等。,而且石碑必須是凹刻的。數字應該穿過黃道或白道。最好選擇莊重的魏碑、隸書、楷書。
3.墓碑的顏色。墓碑的顏色取決於靠山的顏色。如果是在西北到東南,因為西北是金,所以最好是黃白。如果是坐南向北,墓碑顏色最好是紅色和黃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