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舊“結婚清單”樣式(紅紙列條)
結婚證書
在老板面對某方的某個瞬間。
論關代某時某黨之幸
論上轎面向某方避三期
論某黨的下轎避三期
註意:
(1)上頂:即辮子打開編在盤上的瞬間;
②戴冠:戴鳳冠、穿“迎賓服”的時刻(“迎賓”在此俗稱“寧”);
3忌三相:每壹相都要避開相關年份相互碰撞的三相,這是壹個古老的民俗。新人上、下轎子或帶嫁妝,該回避的階段就得回避,否則對雙方都不好。大致戒律是:申年蛇、雞、牛,醜年虎、馬、狗,年豬、兔、羊,亥卯年龍、鼠、猴。知道了,就要有意識的回避。
5.送良辰吉日:男方選定婚期後,要選壹個吉日送到女方家,俗稱“送良辰”。以前都是以“交換崗位”的形式完成,表示雙方同意,沒有異議就可以分開準備,如期結婚。這種形式早就廢除了,後來只是口頭告訴女方,同意了。
以下供參考。
結婚證是婚姻雙方作為證據持有的最直接、最原始的材料。它向我們展示了婚姻當事人之間、婚姻當事人與社會道德和國家法律之間的真實關系,這是我們在其他任何史料中難以具體而系統地了解的。根據現有資料,民間婚書起源於唐代。在早期,婚姻文書的寫作中有許多修辭功能,但這種情況在清代變得越來越簡化,尤其是在契約婚姻文書中,往往壹開始就直奔主題,表明人們更註重婚姻的形式而不是本質。隨著社會生活的日益復雜,婚姻關系中出現了許多以前看不到的或罕見的現象,凸顯了清代婚姻關系中“利”的因素膨脹以及隨之而來的女性地位下降的特點。清代婚姻文書種類繁多,但從歷史的縱向觀察,婚姻文書的主要內容和形式基本未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