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算自己的星座,但我不會算自己的婚姻。因為我信佛,結婚是因為人內心對愛情的渴望,生活的交匯,因緣的牽引,導致今生男女的相遇,家庭的形成,甚至孩子的誕生。這其中,有著必然的因果聯系。幸福的家庭是這樣,痛苦的婚姻有其必然性。俗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婚姻的幸福和痛苦都來自於每個人前世今生的作為和創造,不是上天安排的,也不是別人強加的。所以,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過去、現在和未來的行為負責。
雖然沒有永恒的愛情和婚姻,但有條件有因緣的婚姻還是有的。所謂:有因則壹切法(事)生,無因則壹切法(事)滅。固定不變的東西是不存在的。想要完美,想要永恒的想法,來源於我們內心深處的執著欲望,這是痛苦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