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源於臺灣歌手範曉萱在1998-數字愛情中的壹首歌,其中壹句“520”被定義為“我愛妳”。2005年,吳玉龍的壹部《網戀》走紅,於是粉絲將“520”與“網戀”聯系在壹起。然後,2010年5月20日,數萬網友自發組織了壹場盛大的520活動。從此,520成為壹種特殊的表達方式,這壹天也被定義為網絡情人節。
這幾年,520人紮堆領證,似乎成了常態。為了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見證愛情,情侶們要花上幾十個小時排隊,甚至半夜在民政局門口等,這也滋生了專業的“代排”。今年,貴州民政局在520前夕發布通知,520當天不辦理離婚,引起了不小的爭議。每年都有人花錢追人,而且被追的很開心。民政局忙,商家樂。
其實520是各行各業的商家。它用壹個諧音日表達壹些美好的含義,然後包裝成壹個“購物節”。隨著這個網絡上的虛擬節日越來越多,會發現情侶之間要送的禮物越來越多,禮物不夠還會有驚喜。現在每個人的生活壓力都很大。這樣的節日可以給生活增添壹些樂趣,更好的傳遞愛。它本意是好的,但是慢慢的大家都會把對方愛不愛妳,他(她)是否用心對待這段感情,他(她)是否給妳禮物聯系起來。送禮是為了表達愛意,最後好像被打上了義務的烙印,真的違背了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