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段感情以分手告終並不少見。但是五年的感情,以性格不合為由分手,真的讓人無法接受。
兩個人牽手相愛是不可能的。壹個人的性格貫穿於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兩個人性格差異大,相處矛盾多,是不可能進入戀愛階段的。
戀愛中的兩個人可能性格不同,但這種不同是互補的。兩個人的價值觀可能會有差異,但這不會影響感情的不斷進步。
性格不合的兩個人在壹起三天可能會連續吵三天。就算勉強進入戀愛階段,這種狀態的愛情也根本不會長久,兩個人可能會撕破臉皮,分道揚鑣。
戀愛五年,說散了分了,真的是扯淡。這是發生在壹個朋友身上的事情。戀愛五年,兩個人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但是因為各種事情,那段時間兩個人矛盾很多。
然後聽說兩個人分手了,理由是合不來。當時我就想笑。如果性格真的不合,兩個人的愛情能持續五年嗎?這段感情就像壹個笑話,壹個夢。
也許真正的原因是物質,也許真正的原因是未來,但這個時候,也許只有說性格不合,才能讓兩個人都不那麽尷尬。
我覺得這個理由不夠精彩,但是把這個理由放到壹段五年的感情裏,真的讓人覺得很無語。
當妳想結束壹段感情的時候,妳有什麽理由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妳轉身離開後不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