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在每月工資發放後5個工作日內,公積金規定的時間打入公積金賬戶。想用公積金申請貸款,必須繳存12個月以上,申請貸款時仍繳存。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不得緩繳或者減繳。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用人單位按月告知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
二、個人如何繳納公積金?
1.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到受委托銀行為其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簡單來說,按照地方公積金政策,個人和單位各繳納壹定比例的公積金,單位直接從個人工資中扣除公積金金額,單位再按比例繳納公積金金額,由單位每月統壹繳納到地方公積金賬戶;
2.部分城市的自由職業者或個人也可以繳納住房公積金;
3.補充兩點。壹是新入職員工從工作第二個月開始繳納住房公積金,二單位新調入員工從調入單位之日起繳納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