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第五條畜牧業生產經營者可以依法自願成立行業協會,為會員提供信息、技術、營銷、培訓等服務,加強行業自律,維護會員和行業利益。
第六條畜牧業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動物防疫和環境保護義務,接受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畜牧業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畜牧業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促進畜牧業發展。
第八條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引導畜牧業生產經營者改善畜禽養殖、飼養和運輸的條件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