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出租的房屋,承租人也可以在出租人同意後,在租賃期限內將出租的房屋出租給新的承租人。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本規定出售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房屋買賣無效。
租房有哪些註意事項?
1.查證件:隨著租房需求越來越大,租房騙局也層出不窮。租房前壹定要先查看房東的證件,看房東是否有權出租房屋。需要房東給我們看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房產證。如果是代租,需要出示委托證明;如果是中介公司,要查看中介是否與原房東簽訂了《房屋代理租賃合同》,房東是否在合同中寫明允許中介公司代為出租房屋並收取租金。
2.確認之前的水電費是否已交:在簽訂租賃合同前,壹定要確認房間將收取哪些費用(如水、電、氣、網絡、有線電視、物業費等),並與房東復印水表,確保租房前已交水電費,避免日後需要為房東支付多余賬單的情況。
3.明確維修費用:在租房的過程中,家電因老化出現各種維修問題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壹定要在合同中明確老化產生的維修費用由誰負責。詳細列出房間物品的新舊損壞程度。
4.這主要是為了防止以後房東找各種借口扣我們的押金。很多租過房的人都會遇到。合同到期後,如果他們要搬離房子,房東和中介會仔細查看房子,利用各種線索扣除我們之前交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