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候選人推薦。單位或同行專家或學術團體向主管部門推薦人選,或個人向主管部門自薦。無主管部門的民間組織人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所轄政府人社部門推薦,再逐級推薦。
3.學科初審。市人力社保局將各部門推薦的人選按各學科進行分類,然後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初評。
4.專家評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市專家評委會進行評審。
5.候選人的審批。市級專家評審結果出來後,報市培養新世紀學術技術帶頭人領導小組審定。
6.宣傳。新世紀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向社會公示7天。
7.證書頒發如下。公示無異議後,報市人民政府下文並頒發證書。
法律依據:《四川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管理辦法》
第三條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評審管理對象: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中青年專家學者。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實行考評管理。
第四條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評審工作每兩年進行壹次,與省學術技術帶頭人評審工作同步進行。
第五條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壹般按二級學科、專業進行評價。每個學科和專業壹般由2至3人進行評估,重點、優勢和覆蓋面廣或對科技進步、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學科和專業數量可適當增加。每次評審管理名額總數按照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評審管理名額總數的1:2至1:3的比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