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班固在《白虎傳婚》中解釋了雁作禮的用途:“禮上說:女子十五歲許嫁,受禮,問名,取姬,邀,親迎,以雁為基礎。那征調宣荀,故不用鵝。用鵝者,應隨時自北向南取之,不失節,當不奪女;亦是隨日之鳥,妻亦義;乘航班入行,停列,婚禮儀式分明,老少有序,互不交叉。不必為禮籃而死,故用鵝。”古人以鵝為禮。壹拍就成了候鳥。每年,他們在秋分時去南方,在春分時返回北方。有時候,他們從不違背自己的諾言。意思是男女婚前信守承諾,婚後夫妻忠貞不渝。第二,取鵝是追隨太陽的鳥,表示女子出嫁,已婚;第三,有序拿鵝,飛成壹排,停成壹列。遷徙中,老壯鵝在前領路,幼弱鵝緊隨其後,有條不紊,比喻婚禮儀式。老少有序,互不交叉。因為鵝是鳥,所以很難抓住它們。後人以鵝代鵝,稱為“野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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