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發完名後,有的會裝扮成道士、和尚,以示自己是和尚。但是,並不是說妳發了名去佛道或者仙道之後就再也不回歸世俗,就永遠維持這種關系。因為原來酒鬼的本意不是喝酒,他們也無意讓自己的孩子逃出空門出家。他們只是想借著神佛神仙的加持來避免暫時的災難。這段感情在他們以為孩子已經度過了精神和肉體的災難,可以獨立抵抗外來侵略的時候結束了。終止關系的儀式稱為“世俗化”和“拔袋”,即收回命名時給寺廟的袋子,回歸世俗生活。在北京順義縣,過去這種禮儀叫“跳板凳”,就是等孩子長大了,選個吉利的日子,準備禮物去廟裏進貢。廟主找孩子的茬,孩子趁機跳下板凳回家留頭發。在天津,禮儀行為是12歲跳墻,這是相當復雜的:“跳墻之前,妳必須選擇壹個吉日,買壹個簸箕,壹把掃帚,準備八個老銅錢。到了適當的時候,父母會領著孩子,燒香拜神,同時讓孩子拿著簸箕和發刷,擦香案,掃地。事情辦完,理發師會給孩子留頭發,然後孩子會站在長凳上,右手左手各拿著四張舊錢。圍觀的人喊了聲‘老和尚’,孩子們把錢扔回去,跳下凳子,頭也不回地直接跑回家。這就是所謂的跳墻還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