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屠宰場需要哪些步驟?
1、在本市申請設立生豬屠宰廠(場),應當向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材料;在本縣申請設立生豬屠宰廠(場);
2、應向縣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材料;在鄉(鎮)設立生豬定點屠宰場,應當經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同意,並向縣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材料。
3、環保部門出具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準文件;畜牧獸醫部門出具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的審核意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批文;投資者的身份證明文件;員工的相關證明材料;設備設施的相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和集中檢疫制度。
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但農村自宰自吃的除外。
在邊遠、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可以設立僅限於向當地市場供應生豬產品的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