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告人李成全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3.被告人王鵬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他被判劫持船只罪,判處12年監禁。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4.被告人馮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5.被告人梅、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6.被告人項立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壹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壹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壹萬元。
7.被告人段誌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2682年魯榮漁大屠殺的原因:
2011年5、6月,33名船員在船長李成全帶領下,隨鑫發公司所屬的漁船魯榮漁2682在東南太平洋秘魯、智利海域捕撈魷魚。被告人劉貴多、鮑德格吉日呼(以下簡稱“鮑德”)等船員認為魷魚捕撈時間長、強度大,以假合同進行詐騙。
被告人、劉、金波、王鵬、雙喜、戴福順、丁玉民等人分別串聯,計劃劫持船只回國與公司商量。
2011 6月16日,漁船在智利海域加油。當日23時許,劉貴多首先命令金波、王鵬破壞、關閉船上通信設備和定位系統,並安排姜曉龍等人守住第壹層甲板通往舵樓的舷梯。然後夥同包德格吉日呼、雙等人持刀、棍棒闖入船長室,持刀、棍棒控制船長李成全,威脅其返航。
承辦酒席的夏啟勇可能有所發現。他拿著刀走到舵樓門口,要求見船長。結果,他成了第壹個受害者。姜曉龍用刀將他刺倒在地,用棍子打他並繼續傷害他,最後將他扔進海裏。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陸榮宇第2682號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