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復存在,婚姻獨立,戀愛自由。在城市,主要是自由戀愛、朋友介紹、婚介中心牽線搭橋、自主創業啟蒙等形式;在農村主要是鄰居親戚介紹。經人介紹,媒人不再插手,男女雙方確認戀愛關系。女性更關註對方的外貌、性格、職業、年齡、家庭;男人壹般關註女方的外貌、性格、年齡和品行。在某些情況下,還存在父母影響或幹涉男女婚姻自由,或“門當戶對”等現象。
經過壹段時間的了解,男女雙方對對方都沒有什麽看法。經雙方父母同意,由雙方各自戶口所在地出具證明到當地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成為合法夫妻,但仍不能共同生活。他們必須選個黃道吉日,男方上門結婚,女方陪嫁,壹起住在門後。根據男方給的彩禮的多少和女方家庭的經濟條件,嫁妝的種類和數量有所不同,壹般是小日用品、電視、洗衣機、冰箱、摩托車等。在壹些家庭中,家具通常由男方提供。農村選日期壹般選在春節前的臘月,城市選五壹,十壹,元旦,春節前。婚禮隊伍在壯大。要結婚的車輛都是轎車、面包車或者農用三輪車,從三五輛到二三十輛不等。城市新娘穿婚紗去美容院化妝。婚前拍婚紗照,婚禮期間拍照錄像留作紀念。新娘取回後,由伴娘陪同下車,放鞭炮,舉行婚禮。新郎新娘在婚禮主禮的主持下,向天地、父母、夫妻三人鞠躬,然後背著新郎,在賓客的簇擁下進入新房。中午男方大擺宴席邀請客人,親朋好友發紅包慶祝,50元到三五百元不等。還有就是有洞房的說法。近年來,農村和城市之間的差距已經縮小。
新娘三天後回家的習俗沿用至今。新婚第三天,新郎新娘第壹次去父母家,這叫“回門”,但有句話叫“七不出門,八不回家”。如果當天正好是“七八”的日期,就推遲壹天。“走後門”後,婚禮全部結束,夫妻開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