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嬰兒必須提供:
(1)父親的戶口本和居民身份證,母親的戶口本和居民身份證。
(2)出生醫生證明。
(3)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終結證明(農村鄉鎮政府以上,城市街道以上)。
(4)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