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轉租,但是合法轉租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1,轉租必須經過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轉租不屬於正常使用範疇,必須經過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否則無效。2.轉租租金不得高於原租金,確需合理提高的。籌集的收入應當移交給房屋所有人。房租是房子的收入,應該由房子的主人取得。未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轉租房屋的,或者謀取租金差額的,房屋所有權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並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民法典》第716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二)標的物;(3)數量;(4)質量;(五)價格或者報酬;(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