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離婚通常有兩種方式,壹種是協議離婚,壹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適用於雙方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離婚事宜達成協議的情形。協議離婚。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後,可以壹起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適用於壹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不能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離婚事項達成協議的情形。想離婚的壹方可以向另壹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對方當事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壹般是指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的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壹致,那麽他的經常居住地就是被告的住所地。需要註意的是,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是指被告連續居住壹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1080條離婚登記完畢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時,婚姻關系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