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請媒人送到男方家聽預兆,父母同意後,擇日。訂婚儀式由男方準備。
3.把禮帖和庚帖送到女方家,作為訂婚的依據。這個儀式叫做“文丁娜銷”。
4.男65,438+08 ~ 22歲,女65,438+07 ~ 265,438+0歲,父母做主,準備結婚。男方讓巴子先生挑個吉日,叫“見日”,媒人把“吉日”送到女方家,叫“送日單”。女方父母同意後,向男方提出壹定條件,男方請人將禮金物品送到女方家,稱為“大禮”。女方家收到“結婚”禮物後,男方家可以在設定的吉日派轎子迎接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