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百壹十壹條?
在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區域設置春宴的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居民選舉產生。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與基層政權的關系由法律規定。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治安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辦理本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秩序,向人民政府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