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0日下午,竇唯沖進《新京報》編輯部,要求申斥壹名叫卓的記者。竇唯指責這位記者和本報的另壹位記者以前寫過關於他在高原的生活和經濟狀況的報道。
竇唯第壹次闖入報社編輯部後,破壞了電腦、電視等辦公用品,並向編輯部人員潑水。當他離開編輯部時,他憤怒地燒毀了該報壹名編輯的汽車。
據目擊者稱。“竇唯曾在壹系列泄憤行為後離開,但很快來到報社,精神狀態仍顯得深沈憂郁,但沒有過激的肢體行為。”
直到下午6點半左右,竇唯還在樓下等他要找的記者。
竇唯燒車事件在社交媒體上引起了很大的反應,多家媒體設立了專題報道。
2007年6月165438+10月1日,竇唯燒車案在宣武法院宣判。法院認定竇唯犯故意毀壞財物罪,但鑒於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
擴展數據:
竇唯,1969,北京人。他住在綜合樓,父親搞民樂,母親在北京第壹機床廠工作。
六歲時,竇唯在幼兒園吹長笛。
我上中學的時候,父母離異,竇唯和妹妹跟著我媽生活。那是竇唯第壹次聽到搖滾的時候。
65438到0985,竇唯進入職高學習精神科護理。他在職高學了壹點吉他,所以自己做了音樂。
65,438+08歲,竇唯考入北京青年輕音樂團,開始在墊子上奔跑。他主要演唱蔣大為的歌曲,壹些英文歌曲,崔健,港臺藝人齊秦和霹靂舞。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_竇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