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超過設計標準的墻;在樓層結構層開槽安裝各種管道;將不符合防水要求的房屋、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的,由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責令停止。
工作,恢復原狀或者加固,並可處以壹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涉及違法改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導致建築結構、設施
造成損壞的,責令責任人按照規定的標準賠償損失,賠償金應當專項用於房屋的維修和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