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唐皇帝李煜命人將三株6尺高的荷花塗成金色,稱之為金蓮臺,讓他的宮女和美貌的妃子們用綢緞裹腳,把腳扭成壹彎小月牙,站在金蓮臺上跳舞。從此,女子纏足開始流行。纏足腳小,當然要“穿小鞋”。
從南唐到清末,幾千年來,中國漢族婦女壹直沿襲著以摧殘身體為榮的纏足陋習,將雙腳包裹成拱形,美其名曰“金蓮”。在封建時代,男女的婚姻完全取決於父母的命令和媒妁之言。雙方不允許見面。我們怎麽知道這個女人太小了?所以媒人總是問女方鞋子長什麽樣,讓男方說了算。為了防止出軌,男方同意了這樁婚事並留下了鞋樣,按照尺碼做了壹雙繡花鞋,連同婚約壹起送到女方家。結婚的時候,新娘壹定要穿上這雙繡花鞋(現在還有壹些地方,女孩結婚的時候會在父母家換鞋,但已經不是小鞋了,也不是男方給的)。如果刻意縮小尺寸,穿起來自然會不舒服,甚至穿起來會很尷尬。後來,人們逐漸將這壹習俗延伸到社會生活中,“給人穿小鞋”的諺語便流傳開來。
“硬鞋”成為報復的代名詞,卻始於宋代。據說北宋有壹個叫喬宇的姑娘,她的繼母想和她又醜又啞但家境殷實的侄子結婚,但喬宇堅決拒絕了。繼母生氣了,要懲罰她。碰巧喬宇被介紹給壹個喜歡的學者,她的繼母偷偷為這個男人裁了壹雙小鞋。喬宇上轎子的那天,她上不了轎,壹氣之下上吊自殺了。
後來人們把在背後給別人出餿主意來矯正人的行為或者利用職權找機會把人置於困境的行為稱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