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不知情,不屬於隱瞞。窩藏贓物是指窩藏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款贓物的行為。是我國刑法中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罪之壹。主要特點是:
1,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犯罪對象是贓款贓物。贓款贓物,是指通過犯罪手段取得的金錢、物品;
2.客觀上,行為人必須存在為犯罪分子窩藏贓款贓物的行為。隱瞞是指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贓款贓物的場所或者積極幫助犯罪分子轉移贓款贓物。
3.主觀上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贓款贓物而藏匿。
近親屬是否構成窩藏罪?
近親屬是否構成包庇罪,要看當事人對違法行為是否知情。如果明知是犯罪分子,仍然幫助窩藏犯罪分子或者提供幫助,幫助其逃避警方抓捕的,以窩藏罪論處。但是,如果妳只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讓他們以親戚的身份去借或者借錢,就不構成窩藏罪。包庇罪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在犯罪之前策劃的,應當以共同犯罪論處。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壹十二條規定,明知是隱匿、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隱瞞、掩飾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