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印制質量,完善我國貨幣體系,國務院於2月21、1955日發布命令,決定中國人民銀行自3月1958+0日起發行第二套人民幣,並收回第壹套人民幣。第二套人民幣在第壹套人民幣的基礎上於1955年3月1日發行。
當時,戰爭對國民經濟的影響已經消除,工農業生產迅速恢復和發展,商品經濟日益活躍,市場物價穩定。在收支平衡的基礎上,國家財政連續幾年入不敷出,國家商品庫存和黃金儲備也連年增加。貨幣體系得到相應的鞏固和完善,獨立統壹的貨幣體系得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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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背景
第二套人民幣的設計得到了、、、陳雲、李先念等中央領導同誌的高度重視和關懷,特別是周總理提出了許多寶貴意見。
這套人民幣的初步設計方案於5438+0950+10月上報中共中央,同年5月獲中央原則通過。陳雲批示:“此事要有準備,但只是準備,不能操之過急。
我們必須註意紙張的統壹,圖案的適當性,顏色的分配和秘密符號的起草.....另外,票面大小和票額壹定要仔細研究後才能決定。“1951 2月,中國人民銀行再次上報人民幣的設計印制方案。
周恩來親自審閱了方案和各票版的圖紙,傳達了毛主席的指示,即不得在人民幣上印制毛主席像,並將“中國人民銀行”的名稱順序由右往左改,並提出了許多重要的修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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