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溫區需在0-30℃內,陰涼庫需在20℃以下。
應按藥品的溫、濕度要求將其存放於相應的庫中,藥品經營企業各類藥品儲存庫均應保持恒溫。對每種藥品,應根據藥品標示的貯藏條件要求,分別儲存於冷庫(2-10℃)、陰涼庫(20℃以下)或常溫庫(0-30℃)內,各庫房的相對濕度均應保持在45%—75%之間。
所設的冷庫、陰涼庫及常溫庫所要求的溫度範圍,應以保證藥品質量、符合藥品規定的儲存條件為原則,進行科學合理的設定,即所經營藥品標明應存放於何種溫濕度下,就應當設置相應溫濕度範圍的庫房。如經營標識為15-25℃儲存的藥品,就應當設置15-25℃恒溫庫。
對於標識有兩種以上不同溫濕度儲存條件的藥品,壹般應存放於相對低溫的庫中,如某壹藥品標識的儲存條件為:20℃以下有效期3年,20-30℃有效期1年,應將該藥品存放於陰涼庫中。
擴展資料中藥材、中藥飲片儲存:應根據中藥材、中藥飲片的性質設置相應的儲存倉庫,合理控制溫濕度條件。對於易蟲蛀、黴變、泛油、變色的品種,應設置密封、幹燥、涼爽、潔凈的庫房;對於經營量較小且易變色、揮發及融化的品種,應配備避光、避熱的儲存設備,如冰箱、冷櫃。
對於毒麻中藥應做到專人、專帳、專庫(或櫃)、雙鎖保管。
針對不同的倉儲條件,結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各項要求,在日常工作當中,加大對藥品儲存及養護保管的重視,加強工作責任心,熟悉各種藥品理化特性,采取科學、合理的方法進行藥品的儲存,是保證藥品質量可控的必要措施,也是藥品發揮治病救人本質屬性所必需的前提條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