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與人們的社會生活密切相關,在日常銀行業務、預定機票和酒店、購房和租房時都要用到。在身份證的使用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因不慎或被盜而丟失,可能會產生壹些不良後果。
身份證丟失引發的各種法律糾紛背後,有兩個關鍵問題:壹是身份證丟失不掛失是常態;第二,即使丟失身份證的當事人辦理了掛失手續,補辦了新的身份證,丟失的舊身份證被他人持有後仍然可以使用。市民在丟失身份證後通常會主動申請補辦新身份證,但往往會忽略壹個環節——掛失丟失的身份證。犯罪分子使用他人身份證從事違法活動後,壹旦出現法律糾紛,在追究丟失身份證壹方責任時,如果丟失身份證壹方缺乏證據證明自己曾公示身份證丟失,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