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備案程序
1.先向當地車管所申請,說明車輛會平移遷出或者檔案轉移。
2.然後需要去換乘大廳完成接框、拍照、驗車等手續。
3.辦理手續:在指定窗口提交遷址委托書、行駛證、機動車轉移申請表、登記證明、買受人證明及復印件、車輛號牌,然後繳納相關費用,領取收據。
4.然後在交證3個工作日後,去原車管所拿大檔案,裏面有申請表,驗車單,車架號,行駛證等。
5.車輛檢驗後,車管所將沒收原車牌和行駛證,並將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申請表》上的登記欄中的竹簽改為“至某省公安廳(局)車管所”,然後存入檔案,交給車主本人辦理落戶或搬遷手續。
對於車輛能否在換擋當天辦好的問題,答案是否定的,因為車輛備案審批需要壹定的時間,各地車管所的效率不同,但壹般審批需要3個工作日。
如果檔案沒有結清,將會有以下後果
1.限制車主辦理其他過戶業務。
2.對於不落戶的車輛,如果在車管所沒有記錄,將被視為黑車,壹旦查處罰款,將被扣分。
3.如果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原車主也將承擔連帶責任。
4.如果“舊車牌”或“漂亮車牌”符合預約條件,則不能再使用,結算後才能放行。
5.所以建議在備案壹個月後完成結算,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圖/文/圖:太平洋汽車網問答叫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