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旅客運輸條例》規定:
第五十壹條?乘客對自己的物品負責。每人免費物品的重量和體積為:
兒童(含免費兒童)10 kg,外交官35 kg,其他乘客20 kg。每件物品外形尺寸之和不大於160cm,桿狀物品不大於200cm,但乘坐動車組列車時不大於130cm;重量不超過20公斤。
殘疾人折疊輪椅可免費攜帶,不在上述範圍內。
擴展數據
《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規定:
第五十九條?行李僅指為方便旅客出行生活而限定的少量物品和殘疾旅客代步使用的殘疾人汽車。超過規定範圍的應通過包裹運輸。
第六十條?不能放在行李中的物品通常是指:
貨幣:各種貨幣的紙幣和金屬硬幣;
有價證券:包括股票、彩票、國庫券和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票據;
珍貴文物:指具有壹定年代和收藏、研究或觀賞價值的物品;
檔案材料:指人事技術檔案、組織關系、戶口簿或戶籍關系、各種證書、證明、合同、契約等。;
危險品:指國務院鐵路局公布的危險品清單中的名稱。對其性質有疑問的物品也按危險品處理。
鐵路客戶服務中心-鐵路客運規則